吴情树

中国刑法学研究至今已经有五十几年了,但是真正得到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以前的近三十几年里面,由于极左思想的影响,大搞个人崇拜和思想运动,打击异己,压制思想,使得刑法思想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而且还是紧跟前苏联的步伐。几乎所有的刑法观点甚至是犯罪论体系和刑法学体系也是在前苏联刑法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整个刑法学研究就像铁桶一样,到处有陷阱和禁区,不允许有各种观点的存在,尤其是在打烂公检法和法律虚无主义盛行的年代,刑法学的发展没有进步,甚至是退步。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和解放思想的号召下,各个法学学科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之下,刑法学科也成为一个显学科,各类法学杂志经常有刑法学的文章,各种刑法学教科书和专著不断涌现,用陈兴良教授的话说就是“很快在法苑立住了脚跟,恢复了大刑法昔日的自信,并睨视着其他尚在草创之中的部门法学,俨然以老大自居。”
可是,由于紧跟苏联刑法学研究,把苏联那套刑法学研究中充满着政治意识形态的东西也引进过来,使得这种学术表面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是一种思想的危机,以至于导致陈兴良教授批判中国纯粹的刑法解释学的研究路径,并认为这是一种较低层次的学问。在这个反思的过程中,以陈兴良为首的一批中青年刑法学家开始走上了形而上学的研究路径,意图在研究路径和学术风格上突破现存的模式,后来才有了陈兴良教授的刑法哲学三步曲(《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陈兴良教授也以此奠定了他在刑法学界的地位,成为众多年轻刑法学者追随和崇拜的偶像,他的研究范式顿时成为许多年轻刑法学者纷纷效仿、学习的典范。
在三步曲走完之后,形而上学这种研究路径好像再很难深究下去。陈兴良教授自己也开始在反思这种研究范式,并开始回归对真正规范刑法学的研究,并出版了以规范刑法学为名的刑法教科书(《规范刑法学――陈兴良教科书》)。在刑法学者观望规范分析这条路到底能走多远的情况下,张明楷教授以其专著《刑法学》初步回答了这个问题,认为规范分析的研究路径才是今后中国刑法研究的正道。后来更是以一本名为《刑法的基本立场》的专著闪亮登场了,告诉刑法学同仁,刑法规范研究要有基本的学术立场,每个解释的方法背后都一个根基和立场的问题,刑法学者研究刑法问题要找准自己的立场,不是就事论事,也不是哪有热点就往哪里钻,使得学术立场显得摇摆不定。这种规范分析的研究方法不是传统意义上纯粹的法条注释,而是隐含着深厚的哲学基础,不同的哲学理念都会影响自己解释条文的结论。这样,张明楷教授的研究风格给一度沉闷的刑法学界带来了一点新鲜的空气,赢得了众多年轻刑法学者的青睐和追随。
中国刑法学今后的研究必然是慢慢向大陆法系靠拢,但是在这个靠拢的转型中,中国刑法学首先要实现研究范式的转换,要具备事实与规范分开的思维模式,慢慢摆脱政治意识形态的强烈影响,不断将刑法学中那些非规范知识的东西,例如,犯罪学、刑事政策学以及社会学排除出去,逐渐实现刑法知识的纯净化,让这些学科的知识回归到自己本来的位置,而不是渗透到刑法知识体系当中,导致刑法学体系变成一个包含各种知识的“大杂烩”。
如果说,过去20年刑法学界是陈兴良时代的话,那么,今天以及将来的20年可能就是张明楷的时代。陈兴良教授凭借他的《刑法哲学》而奠定了他在刑法学界的地位,并走完了他的三步曲《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开辟自己刑法学研究的新领地,打造了自己的品牌,让别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无法在其研究的领域里超越他,这就是一代刑法学大家的风范。而张明楷教授则以他的《刑法的基本立场》直接奠定了他在刑法学界的地位,刑法的基本立场也就直接成了他的研究的领地和品牌,任何人想在这个领地里和他争夺地盘已经显得相当的困难。后来张明楷教授又把眼光投向了刑法分则研究,出版了一本指导刑法分则解释的书(《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并将这个原理贯彻到各罪研究当中,出版了也许是中国有史以来最有分量的解释个罪专著(《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更是巩固张明楷教授在中国刑法学界的学术地位。
所以,作为刑法学者,不是仅是刑法学者,可以说任何一个学者在研究的时候都应该有自己的领地和品牌,始终树立起强烈的领地意识和品牌意识,那么我们的学术研究就能形成规模和气候。
如果每个人在割据自己的地盘后,别人是不是就不允许进入呢?当然不是的,我虽然主张每个学者都要有自己的领地,但是这块领地并不意味着一直是他的地盘,他的私人财产,相反,任何一个有能力的人都可以进入和他抢占地盘,这样在学术界就可以形成一个“军阀混战、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局面,中国刑法学的繁荣时代就会到来。

2004-3-12于补充于华大
2008-3-27补充于武汉大学珞珈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