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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gat._getTracker(&amp;quot;UA-583998-1&amp;quot;);pageTracker._initData();pageTracker._trackPageview();</copyright><pubDate>Wed, 10 Mar 2010 20:40:47 +0800</pubDate><item><title>李丁赞: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title><author>wenbiao@hqu.edu.cn (admin)</author><link>http://www.lookinto.cn/theory/2162/</link><pubDate>Wed, 10 Mar 2010 20:39:08 +0800</pubDate><guid>http://www.lookinto.cn/theory/2162/</guid><description><![CDATA[（公共领域）是一个公共论坛，在这个论坛里，私人会合成一个公众，并随时准备迫使公共权威在舆论的合法性基础上运作。①<br/><br/>　　公共领域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任何民主体制都需要有健全的公共领域，才能有效地运作。但是在台湾，长期的戒严下，社会从来没有真正公开而客观的公共舆论。纵使在解严后，社会舆论总还是充满激情、谩骂、与对立，欠缺公共论述所应有的理性论辩。以核四的争议为例，明明是一个大家可以客观讨论的公共政策，但是，不管是赞成或反对，都不能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来辩论，而总是从统独或蓝绿等意识型态出发。换句话说，台湾并没有真正属于公共的舆论，也因此大大地影响到台湾民主政治的健全发展。但是，为什么台湾社会没有公共舆论呢？很明显的，这又与公共领域的欠缺和不足有关。<br/><br/>　　解严前，各种舆论都受到禁锢，公共领域根本就不存在。但解严后，社会力蓬勃发展，各种民间自主性团体大量兴起，可是公共领域却没有随着市民社会的兴起而诞生，我们看到的反而是各种社会力相互竞逐蚕分国家机器的大饼，而社会几乎没有任何机制，进行对这些不同社会力的中介、调节与整合，公共性一直不能产生，也侵蚀了国家运作的合理性基础，这正是台湾民主政治的危机。因此，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针对这个问题，尝试从经验的层次来探讨，为什么台湾在市民社会逐渐兴起之后，公共领域却迟迟不能诞生？我们准备从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哲学、传播学等不同领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到底是什么具体的政治经济过程，或社会文化机制的作用，才使得台湾的公共领域不能开展。<br/><br/>　　在进入主题前，让我们对公共领域这个基本概念先做厘清。一般人经常混淆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两个概念，也经常把市民社会的一些制度，如媒体、民间社团等，就直接等同为公共领域。虽然，市民社会中的媒体或社团可以看成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但并不是每个媒体或社团都是公共领域，其中还需要很多规范性的条件配合才行。而且，公共领域也不是市民社会本身，它是市民社会的操作化，是市民社会的动态连结，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机构。下面，我们就以Habermas上面的一段话为基础，尝试厘清公共领域的概念。<br/><br/>　　一、什么是公共领域？<br/><br/>　　从上面对Habermas的引文中，我们可以归纳出公共领域的六个构成要素：1）公共论坛（forum）；2）私人（privatepeople）；3会合（cometogether)；4）公共意见或舆论 (publicopinion)；5）公共权威(publicauthority)；6）合法性(legitimation)。现在，让我们分别对这六个概念做基本界定：<br/><br/>　　1）、公共论坛：在这个定义中，公共领域被视成为论坛(forum)，也就是一个供公众辩论的开放性空间，可以是一个市政广场，一个里民大会，一个报纸版面，一个电视或广播扣应时段等。当我们说，这个空间是一个论坛，就表示这里面有一些运作的规范，其中最重要的是开放的。也就是说，原则上每个人都能进入空间参与，进行对公共事务的论辩。像学校教室就不是一个论坛，因为它主要是供上课的目的使用，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时进入。戏院也不是论坛，因为它收门票营利，更不是自由开放。意识型态很强的报纸，也不能称之为论坛，因为它没有对每一种意见开放。当然，有时后我们也可以把教室或戏院变成一个论坛，只要把它开放大众参与，做公共事务之论辩而使用就是了，这就是开放性。<br/><br/>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论坛所谓的“开放”，除了我们上面所说的形式上的开放─每个人都可以进来讨论之外，更重要的是实质内容的开放，也就是参与论坛的人一定要把自己的看法开放，不要先入为主，预存偏见。要聆听他/她人的意见，并随时准备修改或调整自己的意见，这才是实质意义上的开放。因此，一个有强烈意识型态的人，如统独的基本教义派，他/她每次和人辩论，目的只是想表达自己来说服别人，而不是和人讨论、更不是沟通。这种不准备随时修正自己意见的人，都不是在进行一种论坛。因为，他没有开放。<br/><br/>　　跟开放性相关的是平等性，无论社会位置的高低，大家都有一样的机会参与公共论坛。Habermas 说：“公共领域绝不是预设地位平等，而是完完全全地不考虑到地位的问题。”②但要强调的是，所谓不考虑参与人的地位，并不是指每个人的发言内容都有相同的价值。其实，对Habermas来说，每个人的发言内容或发言价值都是不一样的，但对发言价值的评量，不应该以发言人的社会地位为标准，而完全要以内容的好坏为依归。因此，Habermas论公共领域的平等，并不是量的平等，而是质的平等。<br/><br/>　　质的平等要以什么为判准呢？一个论点的好坏，最重要的是以这个论点的理性程度而定，这也是论坛最重要的精神所在。它既不是以权力为依归，好像有社会权威或有武力就能主宰公共论述；它也不是一种经济市场的原则为导向，只要人多势大，透过票数表决就可以了。一个论坛最重要的运作原则是理性，每个人只能用更具理性的论述，或是更有道理的论述来说服别人。每个人也只能依别人论点的好或坏来决定是否接受，其它有关权力或市场的运作逻辑，都应该被排除在论坛之外。③<br/><br/>　　值得强调是，一个公共领域可能由数个论坛所构成。每一个论坛都有一个固定的物理空间，相关的人们在某一个议题的引导下而聚集在某一个特定的空间，进而构成一个论坛。但是，公共领域是Taylor所谓的后设议题空间（metatopicalspace），这个空间不是真正的物理空间，而是由议题所串连而成的形上空间。它不限定于某一个固定的论坛，而是由同一个议题在不同时间的延展下的数个讨论所共同构筑而成。④例如，同一个议题的论辩第一次是在报纸的某个版面进行，第二次是隔天在电视上辩论，第三次是又是数天后在里民大会上讨论，这些不同的空间论坛对相同议题的讨论，共同构成一个形而上的空间，这就是公共领域。<br/><br/>　　2）、私人：欧洲大约在15世纪时，意大利北方的城市开始往外经商贸易，也逐渐突破封建城邦固有的疆界，这是西方现代性的开始。到了十七、八世纪时，原来的封建制度几乎都已经消失，现代国家和市民社会也渐趋完备。一方面，国家具备了现代行政、税收和军队等基础设施，构成了新的公共权威，处理因商业兴起而逐渐增多的行政业务。另一方面，市民社会也逐渐构筑自己的私人领域，并要求国家法令保障，让市民社会中的每个人可以自由地在这个私人领域里进行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务。⑤<br/><br/>　　因此，市民社会的私人领域，是一个受法律保障的自由领域。这里的每一个私人，都拥有所谓的“权利”。只要不妨碍到他人的自由，每个人都能够自由地追求、满足自己的权利。这个权利追逐的过程促成了“个人”的诞生，也连带产生各种人道（humanity）的要求，如对人的各种欲求、利益等的承认和尊重等。这些都是现代性的产物，也是所谓“现代”与“古典”或“传统”最大的不同。<br/><br/>　　因此，我们所谓“现代”社会，所指的就是市民社会，也就是一个以“权利”为基础的“私人”所构筑而成的社会。<br/><br/>　　公共领域是现代市民社会的产物，因此，Habermas才会说，公共领域是由“私人”所汇集而成。这与古典时期，如希腊城邦时所谓的公领域时很不一样的。⑥在古希腊城邦，进入公领域的前提是弃绝私利。公和私构成一种二律背反的吊诡，所谓“大公无私”或 “公尔忘私”，几乎是包括儒家哲学在内的所有传统伦理学的基础。但进入现代之后，公与私的背反和断裂，逐渐转变成一种连续性。公的产出，不见得要以私的弃绝为前提；公可以在私的延展扩张下慢慢形成。这种对私的尊重和承认，是现代公共领域的基本精神，也是Habermas之所以强调“私人”的精义所在。<br/><br/>　　值得强调的是，Habermas的私人领域，还包括亲密领域在内（ibid:）。所谓的亲密领域是指核心家庭所构筑而成的领域，是私人领域的最核心部分。对Habermas来说，一个人之所以能够在公领域和其它人进行激情的理性辩论，其情感上的活水泉源乃是来自一种特定的主体性（subjectivity），而“核心家庭”正是这种主体性诞生所在⑦。Habermas认为，在核心家庭的亲密关系中，人因此养成了爱和自由，也因此可以超越私人领域的经济或工具性的关系，而与亲人建立起一种纯粹的人类关系（purelyhuman）。这种亲密关系正是私人得以会合而成为一个公众的关键所在⑧，也正是我们下面讨论的主题。<br/><br/>　　3）会合；虽然强调“私人”的重要性，但Habermas所强调的是，由私人“会合”而成一个公众，也就是从私出发，但合众人的私而慢慢构成一个公。可是，这些不同的私人如何慢慢会合而成一个公众呢？我们上面提过，公共领域以议题为中心。当一个事件发生，可能就会产生各种不同形式的论坛，如小区活动中心、咖啡厅、报纸的时论广场、电台的扣应、街道的广场等，如果这些论坛都同时指向同一个议题，那么，这些论坛就共同构成一个公共领域。而这些参与不同形式论坛的私人，就会合而构成一个公众。<br/><br/>　　因此，公众是由私人会合而成，而这个会合的最重要机制就是媒体。一个议题如果只在街道上讨论，虽然可能具备公开、平等、理性的要件，也因此构成一个论坛。但是，在这个层次上，我们还是很难说它是公共领域，主要是参与的人太少了，还不构成真正的公众。可是，如果这个街道论坛被媒体报导，这个议题也因此在报纸上被更细致地讨论，甚至因为这个媒体论坛，广播电台、小区活动中心、民间团体等不同形式的论坛也相继展开，议题的讨论获得时间和空间的延展，讨论的人也因此大大增加，这就构成一个公共领域，而这个公共领域形成的过程就是一个私人会合成公众的过程。<br/><br/>　　因此，所谓会合，在很大的意义下，是一种媒体的中介和衔接。没有媒体的中介，论坛可能会停留在很地域性或是很局部性的层次。这也正是Habermas在讨论公共领域诞生时，媒体一直被看成极为重要的社会条件的原因所在。当然，如果只有媒体，而没有市民社会的其它公共空间和社会聚合机制，如咖啡厅、市政广场、民间社团和里民大会等，人只能单向的面对媒体，那么，私人就很难真正面对面讨论了。而且，真正能参与媒体讨论的人少之又少，大部分的市井小民又如何可以“会合”而构成一个公众呢？因此，只有媒体加上市民社会各种聚合机制的共同运作，私人才得以“会合”而成为一个公众。<br/><br/>　　不过，要特别强调的是，媒体和其它聚合机制的运作，只是构成“公众”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除了这些机制之外，更重要的是，不同机制之间的衔接一定要有Taylor所谓的互相指涉（inter-referring）⑨。这里的的互相指涉，是指参与论述的人，一定要以之前的论述为基础。例如说，今天的论辩必须从昨天讨论结束的地方开始，而明天的辩论又要从今天的结论开始，一个接一个下去，像 Taylor所说的：<br/><br/>　　这种交换的发生，就像火车车厢一样，一节接着一节，而慢慢地达成一个共同的心灵状态。⑩<br/><br/>　　因此，会合不一定要面对面，而可以发生在报纸、在电视、或在广播里。也不一定要一次完成，而往往是很多个不同的会合所共同组成。重点是，这些不同的或个别的会合有没有围绕在同一个议题上，而且是以互相指涉的形式出现。只有这样，私人才得以会合而成为一个公众。<br/><br/>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Taylor的互相指涉除了在形式上要互相连接之外，更重要的可能是包括一种相互对焦或相互照会(mutualorientation)的态度和努力，也就是一种想要进入对方而和对方对话的努力。一个人如果一直坚持己见，不管对方讲什么，就是不肯调整自己的立场，从论坛(forum)的角度来看，这已经违反“开放”的原则。我们上面已经说过，论坛所谓的开放，除了形式上的开放之外，更重要的是实质内容的开放，也就是参与论坛的人一定要把自己的看法开放，不要先入为主而认为自己的看法最好。要聆听他/她人的意见，并随时准备修改或调整自己的意见，这才是实质意义上的开放。参与者很努力地想把自己开放，而进入对方的一种努力，我称之为相互对焦或相互照会。<br/><br/>　　Habermas在后来（1982）提出沟通理论时指出，沟通行动 (communicativeaction)是沟通能否达成的前提条件。而他所谓的沟通行动，是指一种互为主体（intersubjective）的努力，一种把对方当成一个你(you)，而不是当成一个他/她(he/she)的一种努力。当我们把对方当成你，而不是他/她时，我们才会真正地、认真地对待对方，并把对方当成一个人，而努力地想理解对方、进入对方。这时，我们就不会把自己的意见当成唯一而不能改变的意见，而会尝试在对方的意见里面找到真理或意义。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会真正互相进入对方，也才会改变我们自己。这就是我所谓的“互相对焦”。<br/><br/>　　因此，会合就是一种聚合并相对焦的过程。如果参与论述的人都不把自己开放，每个人都紧守着、坚持着自己的意见，这时，每个人都是一个封闭的个体，没有任何沟通性的行动，也没有任何互相照会的努力，人与人之间又如何会合呢？因此，从私人会合而成一个公众，是一个逐渐把自己打开并进入别人的过程。只有把自己打开并进入对方，自己和他/她人才真正的衔接起来。媒体的中介固然只是物质上的中介，互相指涉也只是形式上的衔接。只有相互对焦和相互照会的努力，才能真正把不同的私人衔接会合，而构成“一个”公众。请注意，公众只有“一个”，因为大家已经衔接连结成一体了。其实，这不正就是我们上节讨论自由、爱和亲密关系吗？<br/><br/>　　4）、公共意见或舆论：所谓的公共意见，也就是由“公众”所构成的一种意见，或称舆论。公众 (public)是由私人经过会合的过程而形成，和一般所说的俗民(folk)不同。一般俗民并没有经过会合的聚集对焦和理性论辩。因此，我们所说的一般性意见（commonopinion）就是泛指这种没有经过转化的俗民意见。这种意见通常反应社会文化的立场，包括社会普遍存在的行为态度或文化价值。但我们所谓的公共意见却不一样，它必须经过论坛的辩证和转化，最后是以理性为依归，以论点的好坏为标准。因此，公共意见很可能和一般普遍存在的群众想法正好相反。<br/><br/>　　除了和一般俗民不一样之外，公众也和所谓的大众（mass）不同。Habermas根据 C.W.Mills对权力菁英的说法，认为大众就是接受大众媒体意见的一群人。在大众媒体的操弄下，大众往往只是消极地接受，而不能积极地表达。 11Habermas指出，大约在1830年代，英国、法国和美国的资本主义开始组织化，包括大众媒体在内的各种大型公司行号大量出现。这是媒体开始商业化的年代，也是媒体必须依赖广告才能存活的年代。为了竞争与生存，媒体逐渐与过去具批判性的公众疏远，也愈来愈向群众靠拢。媒体的阅听者也逐渐变成文化的消费者，只是单方面地接受媒体的意见，而无能反馈。这与公共意见是截然不同的。12<br/><br/>　　组织化和商业化的结果，对公共意见的内涵有着极大的冲击。Habermas就明白指出，在资本主义进入组织化之后，各种利益团体蓬勃发展。而且，每个团体都尝试透过对公共关系的操弄，也就是所谓的公关活动（publicityworks），来攫取更多的公共利益。在这些蓬勃的公关活动的作用下，公共领域被伪装成公共利益的各种私人组织所渗透，公共论述被权力或金钱主宰，而失掉原来的论坛属性，Habermas称这个现象为“公共领域的再封建化”，13是公共领域消失或变质的主要原因，这种公共性也绝对不能构成公共意见。群众是被这些私人组织的公关活动所操弄，因此，并不真正构成所谓的公众。<br/><br/>　　因此，公共意见中的“公众”（public），与俗民、大众、或其它公关操弄下的群众都不一样。一个“公众”包括下面几个要素：<br/><br/>　　a、表达意见和接受意见的人一样多；<br/><br/>　　b、对公共沟通中的任何意见，都能够随时而有效地响应；<br/><br/>　　c、所表达出的公共意见能随时转化成行动。必要的话，甚至挑战既存权威；<br/><br/>　　d、运作自主，不被威权体制所渗透。14<br/><br/>　　这种由私人会合而成的公众，其所表达的意见，就是所谓的公共意见，或称舆论。因此，公共意见是公众的意见，是社会中的私人经过理性论辩，相互对焦后所产生的会合和统整，代表着社会的自我反省和转化，也因此拥有类似规范的权威。公共体制如果违反这个舆论的权威，将会丧失其合理性基础。这正是下面讨论的主题。<br/><br/>　　5）、合法性：公共领域是市民社会的运作。透过私人的会合而成一个公众，也形成公共意见。这时，市民出现了一个公共的面向，是对社会各种不同的私进行整合，进而反省转化。因此，公共意见是私利的会合和转化，代表社会的公共理想。也因此，公共领域的运作让市民社会得以知道如何规范自己。没有公共领域，市民社会只是一个私利与欲求的体系，它本身无法超越自己。因此，Taylor就说，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必然会出现一个公共面向，即我们所谓的公共领域。15这也是Habermas为什么会有“市民社会的公共领域” (thepublicsphereofcivilsociety)这种说法。<br/><br/>　　公共领域虽然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但严格说来，它不是市民社会的本身；它是市民社会的运作，是市民社会出现了议题之后，公共领域才会浮现的。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在为市民社会找出路。但因为它代表市民社会的舆论，而且是由公众的论述所产生，也获得公众的认同，所以它具有权威性。但要强调的是，这种权威虽然来自社会，但却指向国家等公共权威。它随时都在准备向国家施压，以促成国家的公共政策或法令朝着舆论的方向进行。如果国家政令与此一意见背道而驰，那么国家就会因此失去合法性。因此，Taylor认为，公共意见是关于权力，也指向权力，但却不依藉权力（adiscourseofreasononandtopower,ratherthanbypower）。16<br/><br/>　　公共意见是社会各种意见的折冲、对焦和会合，因此，他必然关乎权力。但是，它超越政治权力和经济逻辑，而以理性为最后依归，以论点的好坏为最后的定夺。因此，它不依藉权力。因为舆论的内容，本来就是关乎权力，关乎社会的共同理想或集体行动，所以必然会指向某种型式的公共权威，藉以实践舆论的内容。不过，公共权威如国家，并不一定要跟随舆论跳舞，这时，舆论除了谴责公共权威外，大致上并不能采取其它更有效的行动。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共意见对国家的权威，其实只是一种规范，而不是法令。在很多情况下，国家并不必然听从社会的意见。但是，在一个民主的国家里，如果她经常不理会社会舆论，其合法性基础就会慢慢受到侵蚀，最后甚至崩溃瓦解，也就是所谓的合法性危机。<br/><br/>　　不过，合法性危机的大小，和舆论的公共性的高低有关。如果，一个意见只是报纸上几个人谈谈，也可以勉强说是一种舆论。但这种舆论的公共性质相当低，其所具有的权威也就相对的低，对国家的规范效果也会很小。但是，如果有一种舆论是经过很周密的公共论述，譬如说，有一个议题，先经过报纸的讨论后，又经过电视、广播的讨论，甚至在很多小区、学校、社团、工厂、部落等不同的公共空间，都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论述，最后，所有这些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场合、不同层次的讨论，都慢慢会合统整而成一种共同的意见，这个意见的公共性格就非常的高，权威性也大，对国家的规范性必然很强。最极端的例子就是公民投票。任何不理会公民投票的公共权威，必然会出现合法性的危机。当然，如果公民投票并没有经过公共领域的论述过程，譬如说，有人操弄公共沟通的讯息或程序，这种投票结果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就大受影响了。<br/><br/>　　6）、公共权威：上面提过，公共意见必然关乎权力，也必然指向权力。也就是说，公共意见必然要经过公共权威来执行一种新的集体行动，包括一个新的法律或是一则新的行政命令。因此，公共意见必然指向某种公共权威。这里的公共权威主要是指国家（thestate），但不限于国家。必须强调的是，所谓的国家，并不只是中央政府的府院和各部会；她还包括地方政府、如县政府、县议会、地方法院、乡公所、里办公室等。因此，国家包括各不同层级的行政、司法及立法系统。我们所谓公共意见指向某个公共权威，一定要包括小区或里办公室等基层组织在内。<br/><br/>　　以最基层的里政来说，里民大会也是一种地方公共领域。最基层的公共事务，如修路灯、清水沟、盖公园等，如果经过地方公共领域的论述，并形成地方舆论，就会构成对里长的规范压力。如果里长不依民意行事，他/她的合法性基础也会慢慢消失。因此，如果参与踊跃的话，里民大会也就构成一个很标准的地方公共领域了。当然，村里的公共领域不一定要表现在村里民大会上。这种小型的公共领域，有时可以完全由一些非正式的交谈、口头传播而慢慢形成。只是这种非正式讨论，比较不可能激发理性论辩，而更接近一般俗民的意见。公共意见的公共性就会因此大打折扣。<br/><br/>　　在村里之上，则可能有乡镇或县市层级的地方公共领域。乡镇层级的公共领域，仍然可能由口头传播会合而成，也可能在村里民大会的基础上会合而成。当然，乡镇层次的公共意见，其所指向的公共权威就变成乡镇公所或乡镇民代表大会。到了县市层级时，公共领域的运作，几乎都要经由媒体的中介才可能达成。这时，公共意见所指向的公共权威，自然就变成县市政府或其它相关单位了。到了国家层级，公共领域的论述过程就变得更复杂而多层，各种中介的机制变成必须，公共领域必然变成Taylor所谓的metatopical了。当然，这个层次所指向的公共权威必然是中央政府的相关单位了。<br/><br/>　　因此，公共领域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从国家整体来看，固然有一个全国性的公共领域。但是，在这个全国性的公共领域下面，其实包括很多不同面向、不同层次的地方公共领域。大型的公共领域包含小型的公共领域，如全国性的公共领域可能是由不同的县市公共领域来构成。而县市公共领域又由乡镇公共领域构成。一层包一层。一个中层次的公共领域如县市，对高层（国家）来说，可能代表一种私，但对低层（乡镇）来说，又代表一种公。因此，在这层层转折中，公私的意涵可能会一直转换，这是我们讨论公共领域的意涵时，一定要先厘清的概念。不过，因为面向和议题的不同，每个公共领域都会有不同层次的参与者，我们有时不能以简单的层次来看待公共论述。毕竟，公共领域是以议题为中心所构筑而成的。<br/><br/>　　我们上面提过，所谓公共权威除了国家之外，可能还包括其它民间单位，如小区发展协会、工会、学校、公司、部落等。这些单位都不是明显的国家机器的一部分，但都可能构成一种公共权威。譬如说，工会的行政部门，对于该工会的行动与方向有很大的决定力。但是，一个民主的工会，其重大的行政措施，应该由该工会的员工来共同决定。但是，员工要透过什么方式来决定呢？最民主的方式，当然是全体会员透过公共领域的论述来达成公共意见，进而向公共权威，也就是向工会的行政部门施压。因此，纵使一个非国家机构如工会，也有它自己的公共领域和公共权威。其它像小区、学校、部落等，都有属于自己的公共领域和公共权威。放在更大的层次，这些公共意见可能就代表一种私的利益了。<br/><br/>　　二、现代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发展：现代性的轨迹<br/><br/>　　公共领域是现代性的产物。大约在十四、五世纪时，意大利北方的城市，工商发达，并开始往外经商贸易，而逐渐开启了一个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我们称之为「现代”。现代和古代或传统不同的地方是，在现代社会里，经济逻辑有优先性，甚至超越社会和政治逻辑。在传统的社会里，社会关系的维持才是人类活动的核心内容，经济行为往往只是维护社会关系的手段。Mauss对波里尼西亚岛所观察到的库拉圈（kula）和夸富宴（potlatch），生动地告诉我们，人类的经济行为如礼物交换或炫耀性消费，其实都只是为了维持其既有的社会地位或社会关系。在这种社会里，经济理性绝对是镶嵌在社会理性之中。17<br/><br/>　　韦伯在讨论西方资本主义诞生时，认为基督教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其中一个主要的因素是，基督教的教义强调，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思想使得基督徒能超越既有的社会关系，而以一种普同的态度来对代社会中的每个人。不管是父母、兄弟或陌生人，每个人都要以同样的态度相互对待。韦伯认为，这种普同的思想是经济理性的源头。西方的城市之所以能出现发达的商业和贸易，是因为基督教的普同思想，让信徒能超越社会关系，这是理性经济行为的基础。反观中国的儒教，整个思想的核心就是在维护社会关系，中国城市的居民，其实与乡间的原生家族保持密切的联系，经济行为往往被层层的社会关系围困。韦伯认为，这是资本主义之所以没有在中国诞生的重要原因。18<br/><br/>　　当然，商业资本主义刚兴起时，仍然局限在固有的封建关系中运作。逐渐地，当贸易的距离愈来愈远，贸易量也愈来愈大时，原来的封建体制也愈来愈不能支应新的贸易关系。这时，旧有的城镇经济慢慢地国家化；一个比原来封建领域更大，可能包含数个封建主，也包括数个封建城市的新范畴就诞生了，这就是所谓的“现代”国家。另一方面，原来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城镇经济也慢慢萎缩，代之而起的是，以新的贸易关系所架构而成的商业社会，这也就是所谓的市民社会。现代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兴起，是现代性的产物，也是公共领域之所以能够诞生的最重要原因。下面，我们分别说明之。<br/><br/>　　1）、现代国家：在传统的国家里，国家所拥有的一切，都视同领主、国王或皇帝个人的私有物，国家的运作也反映着帝王或领主个人的恩宠关系。这种权力结构到十六世纪后就开始起了变化。在现代性的进程里，封建逐渐瓦解，原来的城镇经济慢慢被纳入国家的运作之中，地方行政事物也纳入国家管理之下。为了支应这些与日俱增的行政业务，一个常设的，而非帝王恩宠式的军事设施和行政体系，尤其是税收和财政系统就慢慢地形成，具现代意义的国家就这样诞生了。从此，帝王或领主私人式的权威被这种公共管理的权威所取代，而在这种公共管理下的私人 (privatepersons)就变成公共管理的对象。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区分开始浮现。<br/><br/>　　因此，现代国家从一个最根本的意义来说，就是一个行政管理的体系，其背后的运转原则是技术理性或经济理性，而不是实质理性或价值理性。在传统的社会里，国家就像一个道德的共同体，帝王或领主的责任，并不是行政管理上的好，而是道德伦理的提升。在孟子梁惠王篇里，梁惠王问孟子要如何治理国家，才能让国家有利。孟子马上责备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王何不言义？”这种言“义”而不言“利”的精神，其所欲达成的目标，是社会伦理体系的建立和维持。而经济逻辑，也就是所谓的“利”，可能穿透或破坏既有的社会关系，对道德共同体的建立会有不良影响。因此，一个好的帝王不应该谈“利”。<br/><br/>　　在西方，这种言义不言利的思维更是显而易见。柏拉图共和国里的哲学家国王，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创造一个道德的共和国。对柏拉图来说，国家最大的问题是腐败和颓废，当社会中每个人都在追逐私利，社会风气就会颓废，社会秩序也会败坏，这时，哲学家国王就要以它的理性/知识/真理来建立社会的新秩序，进而建设理想的道德共和国。到了亚里士多德时，经济性的活动更被视为危险的活动，亚氏认为，经济行为会穿透并扭曲社会关系。只有透过政治性的行动，我们才得以重建社会的伦理秩序。这种政治性的行动，就是后来Arendt在讨论希腊城邦政治时所谓的公领域行动。对希腊人来说，在进入公领域前，我们必须先放弃私人利益，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国家，必然是与经济无关的。<br/><br/>　　到了中古世纪，物质利益更被贬低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在基督教的教义中，任何物质追求或身体欲望都被认为是有害精神提升的行为。只有透过神的国度的恩典，人类才有可能获得救赎。在这里，国家的主要任务，当然是配合教堂来拯救人类的灵魂，进而建立一个精神的道德共同体。这种重道德/精神而轻物质/身体的思维，一直延续到十五、六世纪文艺复兴诞生时才逐渐改变。在文艺复兴的时代里，人慢慢离开“神”的国度，又回到以“人”为中心的想象里。这时，人的一切，包括他的物质存在和身体欲望等，都逐渐地获得承认和肯定，如蒙田的散文，但丁的画作，在在显示对人的物质性存在的赞美和向往，也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就是所谓的“现代”。十六世纪宗教改革时，路德甚至赋予经济生活高尚的伦理意涵。以经济逻辑为原则的资本主义逐渐成为人类生活的中心，甚至穿透、扭曲原来的社会关系。<br/><br/>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开启了人类崭新的现代性，也宣告现代国家的萌生。这时，国家君王的主要责任，也逐渐由原来的道德提升转变为物质生活的保障和维护。当时最有名的政治哲学家马基维利在他的君王论就这样主张：<br/><br/>　　一个君王必须尊重人民的才华，对有才能的人要积极鼓励，也要让那些在各行各业的杰出人才获得荣耀。他必须积极地创造环境，让商业、农业或其它各行各业的经营者，都能安裕地发展个人的事业。君王们要让人民勇于追逐财富，不能随便课税，更不能因此而让人不敢创业。相反地，对于那些愿意经营财富，以及那些积极地在促进城邦繁荣的人，君王们要随时犒赏他们。19<br/><br/>　　从以上马基维利的引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文艺复兴时期以后的政治思维里，君王的责任已经从原来的道德转为经济，或从“义”转到“利”。具现代意义的国家逐渐浮现。尤其重要的是，在这个国度里，君王并不是要“带领”人民来建立道德共同体；君王的责任，最重要的是创造并维护社会安和乐利的环境，让人民能安裕地追逐财富、累积财富。马基维利强调(Ehrenber,ibid)，君王要尊重社会内部的运作法则，尊重人民既有的文化和惯习，政治秩序才能有效维持。换句话说，国家要听从社会的运作法则，政治才得以有效运作。一个自主性的市民社会已隐隐然呼之欲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慢慢具备了现代的雏形。这正是公共领域的社会基础。<br/><br/>　　2）、市民社会：十五、六世纪以来的商业和贸易，经过了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到了十八世纪时，社会的性质起了很大的变化。洛克、黑格尔、以及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哲学家们称之为市民社会，Elias则称之为文明化的历程。在这种新型态的社会里，人际间的交往由过去的粗暴直接变得礼貌而文雅。Elias认为这种转变与国家的形成有关。简单地说，在现代国家形成后，国家机器垄断各种型式的暴力，包括司法、监狱和警察等。因此，人际间发生纠纷时，不再能私下了断，冤仇互报，而必须交由公权力来处理。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慢慢地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等，社会开始文明化。 20<br/><br/>　　除了现代国家的因素之外，商业本身也构成文明化的重要动力。几乎所有的十八世纪的思想家，如孟德斯鸠、亚当史密斯、弗格森等，都一致认为商业对人类文明化的促成之功。孟德斯鸠这样写着：<br/><br/>　　商业能医治最具毁灭性的偏执。因为，当成一个通则，有善意沟通的地方，商业就一定兴旺。有商业的地方，也就一定有友善的态度、、、、我们可以这么说，商业法改进了人类相互对待的态度，但也因着同样的理由，商业法毁坏了这些态度──他们摧毁了最纯粹的道德，而这正是柏拉图对商业的指控。但不可否认的，商业的确一天天地让最野蛮的人变得文雅而细致。<br/><br/>　　因此，因为商业文明的洗礼，人类开始学会用更礼貌、更温和的方式来和人互动，人类也学会，纵使与对方有不同的意见，也要包容，至少要尊重对方的意见。这正是商业文明的特征，从这个角度来看，过去的时代，可以看成是激情仍然未被适当地社会化的年代，也是情绪未被驯化的年代。在这个意义下，我们称市民社会是一个文明化的社会──人类逐渐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表达，而改以合宜文雅的态度相互对待。<br/><br/>　　但不可否认地，商业虽然解除人类的偏执和粗暴，但就像孟德斯鸠指出的，它也同时毁灭纯粹的道德。在一个商业文明的社会里，人不再坚持。但是，道德是需要坚持的；它讲求是非分明、善恶分明。因此，从好的角度来看，商业文明让人不再偏执，不再坚持。但是，严格来说，商业文明却也因为让人不再坚持，而变得对道德的轻忽。所以古典的哲学家都因为这个原因而谴责商人和商业。但是，在现代性的洗礼下，人类逐渐地不再有这种古典的坚持。现代人愿意以尊重的方式来看待异己。在对待一个不一样的看法时，现代人往往会用不同的观点和角度来加以包容，并用合宜和文雅的态度来相互对待，而不坚持己见。这是市民社会的伦理基础，也是公共领域能否运作的关键所在。<br/><br/>　　市民社会大约在十八世纪诞生，最先萌芽的地点是英国，尤其是苏格兰地区。那时，各种形式的志愿性社团纷纷成立，据Becker估计，当时的伦敦，每个晚上至少有20,000人汇集在各种社团聚会聊天，这是浮现中的市民社会之最明显特征。Becker指出，在爱丁堡，律师、牧师、一般文化人士、中产地主、到后来还包括医师、现实意识较强的农人、生意人等，汇集在各种刚成立的民间社团、俱乐部或咖啡沙龙等，讨论如何来增进他们相关的生活和福利。从农业、商业，到通俗文化、再到娱乐、休闲等不同议题，都可以变成聚会的讨论主题。这些志愿性团体的名字包括：Philosophic Society, Musical Society, the Poker Club, The Select Society, Rankenian Club, The Honorable Society of Improvers in the Knowledge of Agriculture in Scotland等等。21<br/><br/>　　Becker认为，这些志愿性社团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推动者。在这里，人们不再谈论道德，而是谈论经济和文化，目标是要如何作为才会能让人们的生活更好，更舒适。以SelectSociety在1754年6月19日和8月7日两次会议的主题来分析，我们更能清楚地看出当时市民社会的特质。这两次会议的主题包括：让外国的基督徒归化为英国人，对英国有利吗？对输出玉米的补助，商业和贸易将会和农业一样受益吗？现存在苏格兰的无数银行，对这些人的贸易有用吗？纸钞的发行，对国家有利吗？在目前的情况下，增加耕地或谷物是最有帮助的吗？忏悔用的椅子是否应该拿开呢？等等。22<br/><br/>　　从以上SelectSociety的两次会议的议题可以看出，当时志愿性团体所谈论的内容，几乎都是围绕在“利”的问题上面，如某种政策是不是对国家或社会或某团体有帮助，至于道德或意识型态等沉重问题则被排除在外。既使讨论到宗教的议题，也集中在很具体的问题，如要不要拿开忏悔用的凳子等，而不是关于道德与否的问题。换句话说，都是在言“利”，而不是言“义”。其实，当时的志愿性团体，都有明文规定，政治和宗教的纷争，不能带进会社来讨论。23这种集中在经济现象或利益的讨论，正是西方市民社会最重要特征所在，我称之为“经济性的市民社会”，其所处理的是“利益政治”，是西方公共领域之所能够兴起的关键因素。从这里对照，我们马上就可以看出，台湾市民社会有很浓厚的“政治”性格，而且往往是一种认同政治，这也是台湾公共领域不能开展的重要因素所在。<br/><br/>　　三、西方公共领域的诞生<br/><br/>　　市民社会是建立在以个人权利为基础的社会型态。每个人都有一个以自己的身体和财产为中心所构筑而成的私人领域。现代国家透过法律保障每个人的私人领域，进而保障个人的自由、平等和安全。在不侵犯他人的私人领域的前提下，每个人都能自由自主地追求个人的权利。这种以权利为基础的构成型态，正是现代社会的最基本特质。也是西方公共领域之所以诞生的关键因素。我们上面提过，公共领域的公众是由私人会合而成。因此，没有市民社会下的私人，就没有公共领域的公众，公共意见也就无法诞生。<br/><br/>　　市民社会既然是以个人利益，或是以追求个人利益所组成的民间团体所构筑而成，因此，黑格尔称市民社会为需求体系。在这个体系里，每个个人或团体都是一个殊异的（particular）个体，都会竭尽所能地往外掠取最大量的资源，让个体的需求获得满足。在往外扩张的过程中，这些个体会互相竞逐，共同构成一种利益政治。因此，从一个最基本的层面来看，市民社会必然是一个“利益政治”的社会，大家都在追逐利益。而且，为了确保得到最大的利益，这些个体会尝试影响公共权威、控制公共政策，进而获取最大量的公共资源。这个相互竞逐、借着操控公共权威来获取最大利益的过程，我们通常称为政治过程。这个过程所构成的领域，我们称之为政治领域。它介于市民社会与公共权威之间，是市民社会运作过程所构筑而成的领域。<br/><br/>　　公共领域是政治领域的规范化，是政治领域的理想呈现。在政治领域里，我们藉由权力或力量的运作来控制公共权威，进而掠取最大资源。但是，当这种政治运作不是以权力的形式出现，而是以理性的论辩来形成公共意见，进而影响公共权威和公共政策时，这时候的政治领域就是一种公共领域。它是一种理想的社会运作，也是理想的介入公共权威的方式。所以，我们称之为“公共”──即代表社会大众，又因此能合法地介入公共权威。所以，公共领域是政治领域的理想呈现。只要有公共权威存在的社会，一定有政治领域的存在，但却不一定有公共领域。只有政治领域被规范化，而以“好” 的方式在运作时，我们才称之为公共领域。<br/><br/>　　但是，在什么条件下，政治领域才会变成公共领域呢？政治领域和公共领域最大不同的地方就是，政治领域用权力操作，而公共领域则用理性沟通。这里的理性沟通包括理性和沟通两个层次。所谓理性是指以理性为论证的手段和判准，也就是说，论点由理性出发。而论点的好坏，则以理性、而不是以权力、财富或市场为依据。一个论点是否被接受，要以论点的好坏为判准。这就是理性。至于沟通，是指我们前面所说的“会合”，跟政治领域的操弄比较，操弄有很强的支配意涵，通常都具有单向性和不平等性。但沟通却是双向而又平等，包括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指涉、相互对焦、相互照面等。公共领域必须同时具备理性和沟通两个层面，才能完整运作。<br/><br/>　　所以，公共领域如何出现的问题，其实就是理性与沟通如何出现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Habermas曾提出“文学公共领域”和“亲密领域”两个概念尝试回答。<br/><br/>　　1）、文学公共领域：十八世纪启蒙运动开启了欧洲的理性时代。之前，虽然现代性已经启动，但基本上，欧洲人仍被传统的各种权威，如宗教权威、政治权威等所支配，也因此而充满恐惧和无知。启蒙的思想家们以理性为上，认为透过理性，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知识和真理，并可以据此而穿透权威，进而克服无知和恐惧，人类也可以因此而不断地推陈出新，向前进步。这种理性批判的思维，为我们开启了崭新的时代。严格定义下的“现代”，是从启蒙算起。但是，启蒙是如何诞生呢？<br/><br/>　　我们上面讨论欧洲市民社会诞生时曾提到，英国在十八世纪初业，各种民间团体大量兴起。这些团体经常在刚出现不久的咖啡厅、沙龙等场所聚会。Becker认为，这是启蒙运动的诞生基地。Habermas则提出“文学公共领域”的概念，来解释为什么理性批判的思维会发生。这里所谓的文学公共领域，是指一个由咖啡厅、出版业（报纸、期刊、杂志、书籍）、文化人士（创作者、读者、批评家等）以及各种文化展演场所，（博物馆、音乐厅、画廊等）所构筑而成的一个领域。在这些领域的接合过程中，一个文化的公众产生了。24<br/><br/>　　以文学作品为例，Habermas指出，因为商业资本主义的勃兴，印刷出版技术的发达，书本大量印售。因此，书籍的神圣性大为降低，人们开始以一种世俗的态度来面对书籍。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批判和评论专业的兴起。当时的文人喜欢聚集在咖啡厅讨论书籍，Habermas甚至说，所有重要书籍的第一版几乎都是在咖啡厅发行的。经过咖啡厅的专业检验后，书本才真正印发出版。这时，读者的涵盖范围就往外层层扩大（inclusive）。其间，读者反应投书、批评家写评论登载报纸、咖啡厅内的二度、三度讨论等等，所有这些过程的接合，就把相关的文化人士连接在一起，共同构筑而成为一个文化上的公众。这个过程同样会发生在戏剧、音乐、美术等不同领域，彼此之间可能还会互相穿透影响，共同构成一个文学公共领域。一个新的社会范畴诞生了。25<br/><br/>　　Habermas指出，在文学公共领域诞生之前，文化产品基本上是为赞助者（通常是政治或宗教权威）而做。只有在商业经济兴起后，文化产品才真正从赞助者的关系中解放，也开始面对市场和大众。这时，作者、读者、批评者的平等关系才告确立，一种新的讨论关系逐渐萌生。根据Habermas的说法，这种新的讨论关系有下面两个特色：其一是，所有参与讨论者不管社会地位高低，一律平等，只以论点的好坏定高下，理性变成唯一的判准。其二是，文化产品变成一种商品，它虽然因此而失去神圣性，但却也因此变得可以质疑和批判。这种理性、质疑和批判的特性，正是后来（政治性）公共领域之所以能够诞生的基础条件，而文学公共领域正是生产这种理性和批判精神的重要基地。26<br/><br/>　　2）、亲密领域：亲密领域是私人领域的核心，但却与私人领域有很不一样的性质。基本上，私人领域的个人，是一具普同性质的个人。譬如说，所谓“人人平等”，或“每个人都拥有权利”里的“人”，是一个抽象的人，也是一个普同的人。不管张三、李四都一样。但是亲密领域里的人，却是具体而独特的人。每一个亲密关系中的个人，都是不能取代的。小明是大明的儿子，那么，小明与大明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关系，其它人都不能取代。这种独特性，正是所有感情的基础。可以取代的感情就不是真感情，也就不是“爱”（指人类“爱”，而不是上帝“爱”）。只有亲密关系中才真正被爱，也只有被爱以后，才能爱人。<br/><br/>　　除了“爱”之外，Habermas认为亲密领域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自由”。这里的自由，是指在亲密关系中，我们可望超越政治和经济的逻辑，而进入一种心里解放的状态。简单地说，在亲密关系中，我们把每个人都看成独特的个人，我们不会因为自己的配偶或亲人没钱没势而鄙视他/她，也就是说，亲密关系可能不会被市场或权力逻辑支配，这就是一种自由。只有在自由的关系中，人的心灵才可望获得解放。这里要强调的是，Habermas并没有天真地说，亲密领域一定有爱和自由。他清楚地告诉我们，家庭外的政经逻辑经常会渗透进家庭关系，也因此而破坏爱和自由。但是，无论如何，家庭的亲密领域仍然是爱和自由最容易滋生的地方。<br/><br/>　　把爱和自由一起看，我们就很比较容易理解，为什么Habermas会认为亲密领域是公共领域的基础了。我们上面提过，公共领域之所以不同于政治领域，最主要的原因是理性沟通，而不是权力操弄。如果说，文学公共领域促成了人类理性批判的能力，那么，亲密领域的爱与自由，就是让沟通成为可能的重要条件。真正的沟通，除了理性之外，更需要一种互相对焦、互相调整的同理心。如果我们不能超越权力和经济的逻辑，我们的论点必然处处受到局限，也就是Habermas所谓的不自由。如果我们不能真正地来对待对方，以一个独特的个人来看待他/她，进入他/她的生活脉络，我们又怎么有足够的同理心来对焦和调整呢。换句话说，只有从爱与自由出发，我们才能真正沟通，也才能进入公共领域，进而形成公共意见。诚如 Habermas所说：“公共领域是私密领域的扩充和完成。”27<br/><br/>　　①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25-26<br/><br/>　　②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36<br/><br/>　　③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36<br/><br/>　　④ Taylor, C., 1992, ‘Modernity and the Rise of the Public Sphere,’ in The Tanner Lecture On Human Value,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229<br/><br/>　　⑤ Ehrenberg, 1999, Civil Society: The History of a Critical Idea,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br/><br/>　　⑥ Arendt, H., 1989, The Human Condition,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br/><br/>　　⑦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43<br/><br/>　　⑧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48<br/><br/>　　⑨ Taylor, C., 1992, ‘Modernity and the Rise of the Public Sphere,’ in The Tanner Lecture On Human Value,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24<br/><br/>　　⑩ Taylor, C., 1992, ‘Modernity and the Rise of the Public Sphere,’ in The Tanner Lecture On Human Value,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221<br/><br/>　　11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249<br/><br/>　　12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184<br/><br/>　　13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195<br/><br/>　　14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249<br/><br/>　　15 Taylor, C., 1990, “Modes of Civil Society,” Pubic Culture, vol. 3(1): 95-118.p98<br/><br/>　　16 Taylor, C., 1992, ‘Modernity and the Rise of the Public Sphere,’ in The Tanner Lecture On Human Value,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233<br/><br/>　　17 Mauss, M., 1990, The Gift: The Form And Reason For Exchange in Archaic Societies, New York: Norton.<br/><br/>　　18 Weber, M., 1976,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br/><br/>　　19 Ehrenberg, 1999, Civil Society: The History of a Critical Idea,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p58<br/><br/>　　20 Elias, N., 1978, The History of Manners, New York: Pantheon.<br/><br/>　　21 Becker, M., 1994, The Emergence of Civil Society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Bloominton, I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p69<br/><br/>　　22 Becker, M., 1994, The Emergence of Civil Society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Bloominton, I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p77<br/><br/>　　23 Becker, M., 1994, The Emergence of Civil Society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Bloominton, I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p77<br/><br/>　　24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31-56<br/><br/>　　25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38<br/><br/>　　26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36-37<br/><br/>　　27 Habermas, J., 1989 (1962),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p50<br/><br/>　　原载：许纪霖主编：《知识分子论丛》第6辑《公共空间中的知识分子》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br/><br/>原文地址：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45508]]></description><category>理论</category><comments>http://www.lookinto.cn/theory/2162/#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lookinto.cn/</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lookinto.cn/feed.asp?cmt=2162</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lookinto.cn/cmd.asp?act=tb&amp;id=2162&amp;key=2a829c92</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王赓武:海外华人眼中的中国变迁</title><author>wenbiao@hqu.edu.cn (admin)</author><link>http://www.lookinto.cn/changes/2161/</link><pubDate>Wed, 10 Mar 2010 11:15:19 +0800</pubDate><guid>http://www.lookinto.cn/changes/2161/</guid><description><![CDATA[公共知识分子的讨论是近年来知识界的一个热点。但是，大陆知识分子对这个问题的研究都是从一个本土视角出发。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谈谈看法，就是海外的公共知识分子如何观察中国社会的变迁，这也许可以为公共知识分子开辟一个新的论域。海外华人对公共知识分子自然有他们约定俗成的理解和定义。虽然他们旅居或定居在其他的国家，但是血浓于水，这些海外知识分子并未放弃对自身文化传统的关注，相反地，作为知识分子他们有着传统的“士志于道”的忧患意识，认为中国文化是无法割舍的内化到血脉的根性，因此中国的现状与命运就成了他们精神维系所在。很多国家的政府官员和知识分子，都在注意中国的发展趋向，并且试图从不同角度切入对中国的现代性的问题的探索。从文化社会学和历史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其中很大一大部分是公共知识分子。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往往是指那些关注公共事物，探讨公共话题并且捍卫公共利益的知识群体。正是因为这种身份的独特性，同时也由于他们富有丰富的思想和社会经验，公共知识分子在社会上有着广泛的影响力。海外华人社会中出现的公共知识分子同样的具有这样一种知识社会学的特征。这些知识分子置身不同国家的华人社会中，生活世界所依赖的政治环境、文化传统和社会习俗等也大相径庭，但是在歧异的日常生活之上却存在普遍的共同点，即他们都是血肉相连的华裔，有共通的文化背景，都关心中国社会的变迁和其中产生的问题。当然，海外华人知识分子有各种各样的，有成年移民后长年居住在海外的，也有在海外土生土长的的华人，这两类华人社会中出现的知识分子很可能不大一样，他们的经验、观念和生活习俗都有差异，导致他们观察中国变迁的视角也不一样。<br/><br/>　　我们要探讨的是海外华人中的公共知识分子对现代中国变迁的观察与思考。这首先就牵涉到现代中国应该如何界定的问题。“现代中国”不是一个凝固的概念，而是一个在中国社会的现代性展开中逐渐生长的观念，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被时代赋予独特的内涵，而这种赋予的意义往往又跟海外知识分子对中国的态度和理解密切相关。海外知识分子对现代中国的观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批判性的审视的角度。在海外华人看来，近代以来的一百多年的中国历史至少存在四个“现代中国”的观念。大致可以划分为清末的现代中国、民国的现代中国、建国后三十年的现代中国和新时期的现代中国。这是从海外华人社会的公共知识分子角度来看的，这种对中国社会历史的区分与他们作为一个知识群体的演变和成长经验是相关的。<br/><br/>　　在海外公共知识分子看来，清末的知识分子是传统的士大夫阶层，以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为代表。这批读书人既有希望身体力行，通过政治改革化解民族国家危机的，也有试图借助发展实业壮大国家力量的。但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里，中国的知识分子没有形成出国留学的风尚，他们仍然被华夷之辨的窠臼所拘泥，至少在文化精神上，他们对西方社会存在一种鄙夷的情感。从今天这样一个后设立场来看，当时华人社会中的公共知识分子对于这群士大夫是怀着仰慕和敬重的情感的。近代中国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建构一套民族国家意识的叙述，以此替换已经失效的文化价值体系，重新整合社会人心，以抵抗西方殖民力量的入侵。而这种叙述主要由当时的士大夫承担。当时的海外华人目睹了中国的士大夫阶层是如何处理和应付这种亡国灭种的挑战的，期间他们的情感也经历了一个微妙的变化，即从对士大夫阶层的羡慕和尊敬，慢慢地转变为对他们的失望和愤怒。这种愤怒的根源是他们发现这批知识分子是无法拯救中国的。不过这里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生活在马来半岛的侨生辜鸿铭。他接受的教育基本上是西方式的，按照他在英国殖民地的生活经验，他本来是极可能完全西化的。但是他却回归到传统文化的怀抱，代表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知识分子论战，论战的内容涉及到后来的新文化运动的一些基本主题，例如传统文化是否还有保留的价值。以他为代表的海外华人当时有这样一个普遍的特征，即他们接受的教育往往都是西式的，但是他们在内心深处认同的依然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且一致认为应该尽力来继承和发扬中国的文化传统。另一个例子如林文庆，他是在英国和新加坡念书，他本来研究的内容是科学文化，最后他却回到厦门大学，投身于儒家文化的传统。这是当时的一些海外华人中的知识分子的一个普遍经验。所以清末的海外知识分子总体上是仰慕中国文化的，但是对于中国本土的士大夫，他们存在一种从仰慕滑向失望的心理趋势。<br/><br/>　　民国时代是海外华人眼中的第二个“现代中国”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国出现了一批新的知识分子，海外华人也看到了这些新的知识分子救国的努力，即是根据新的历史经验和方法来救亡图存。在海外华人看来，这些知识分子采用了西方的思想与方法来讨论中国社会的危机，试图寻求到一条新的拯救民族国家的历史道路。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国社会情势异常复杂，社会矛盾非常突出。因为沟通渠道的限制，信息来源的堵塞，海外华人并不是非常了解当时中国社会变迁的实际状况。当时的海外华人主要是通过上海文化来观察中国的，因为他们认为上海是新文化运动的发源地，代表了当时新的文化潮流和社会观念。当时的海外华人是这样看待当时的中国公共知识分子的，他们认为这些知识分子群体迅速分化，很大一部分在急剧的社会动荡中迅速党派化，知识分子的政治色彩变得非常明显。当时社会的基本状况是共产党与国民党的竞争。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辛亥革命以后的中国危机激荡起海外华人的民族主义情绪，这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以及当时反侵略反封建的整个社会风尚有关系。在这个阶段出现了“爱国华侨”这样一个具有政治色彩的称谓，这些爱国华侨希望中国能够富强起来，抵制外国殖民势力的侵略。但是这些知识分子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处身在具体的海外华人社会中的，他们的社会实践工作，包括他们为支援中国的努力而进行的活动，都遭到了当地政府的监控，他们的民族情绪也不得不有所保留，部分华人甚至为此而被逮捕和杀害。在当地政府的眼中，这些知识分子的爱国活动是非法的，是必须被禁止的。在这样一种情景下，一部分知识分子就学会了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接受他们的规则和习惯，一些人通过著书立说的方式成为专业的学院化的知识分子。他们以医生、律师和科技工作者等特殊的职业角色，从事专门化的职业分殊的社会活动。在那个时代，专门化的公共知识分子还没有诞生。特定的社会环境也不允许他们从事公开的公共性强的社会活动。如果他们要进行交流和对话，那么讨论的主题肯定是关于中国社会的。这种谈论一旦被官方禁止，这些知识分子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就不复存在了。<br/><br/>　　第三个阶段是建国后三十年的“现代中国”阶段。这是海外华人眼中的第三个“现代中国”阶段。在这个阶段，海外华人对中国的态度和观念发生根本性的逆转和分化。一部分爱国的海外华人毅然离开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直接地回到新中国参与当时的现代化建设。当然也有一部分知识分子是支持台湾和国民党的。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海外华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渠道缩小了很多，中国社会处于一种几乎封闭的状态。当时很多华人对中国政府破坏传统文化是非常反感的。虽然海外华人也在吸收西方文化，也在不断的学习西方知识，但是他们并不认同中共的极端方式，并且强烈反对中国政府打倒孔家店的呼吁，对这种历史虚无主义的政治操作深感忧虑却回天无力。与中国政府的价值取向截然相反，这些公共知识分子认为必须保存儒家思想与文化传统的精华，现代化不可能仅仅是完全照搬西方文化模式，同时应该从文化传统中寻找本土资源。在这个现代中国阶段，海外华人与中国社会基本上是隔离的。由于不赞同中国政府自我封闭的政策趋向，也反感其对传统文化的肆意破坏，同时他们又必须与所处身的国家地区的环境相适应，以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所以在这个时期，他们几乎很少关注中国问题，也很少谈论中国的前途和出路。可以说，这个时期的“现代中国”是他们最不屑的一个阶段。<br/><br/>　　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中国，是第四个 “现代中国”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力图改变积贫积弱的状况。这种政府和民众的努力重新吸引了海外华人的兴趣与热情。现在大陆、香港和台湾去海外留学和定居的华人很多，他们都有在中国社会生活的具体经验，所以当他们到了海外社会之后，依然与中国知识分子有着共同关心的话题，共享相同的语言、风俗和生活习惯乃至思维模式。大部分在海外生长的华人，对中国的看法或多或少有所转变。但是其中的一部分知识分子对中国政府仍然有所保留，对中国政府持一种观望的姿态。这里的情形相当复杂，不能用一种态度将它简单化成一种完全一致的社会心理。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历经的道路，跟海外华人社会的历史演变存在某种类似，可以通过类比从中吸取一些经验。海外华人如何适应民主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生活对于当代中国可能都有借鉴作用。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海外华人，参与当地政府的政治运作和公共管理。也有一些公共知识分子生活在没有民主制度的社会中间，那么他们如何在这种社会形态里寻求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言论空间，如何建构表达他们的意愿与意见的公共领域，也是一个值得考察的历史现象。比如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就没有民主制度，但是不能因为它们不是民主社会，就否认公共知识分子的存在。在一个民主社会与在一个非民主社会里，知识分子发挥作用的形式和空间很不一样。对这两种社会形态里的知识分子群体的状态进行类型学上的比较是很有意义的，将之与中国社会的公共知识分子进行比较也不无裨益。当然，因为海外华人社会处在变化之中，而中国社会更是变迁得非常剧烈，对这些社会中的公共知识分子做一个定性的描述和判断是困难的。一方面，海外华人知道中国社会现在与西方文化接触得非常频繁，在积极地引进西方主流的思潮和学术，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对西方思想文化的了解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随着新儒家学说的兴起，部分公共知识分子也在思考如何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以形成一种中国化的现代性模式。在海外华人看来，现代中国的知识分子正在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之间举棋不定，现代性成了一个普遍的困境，也成了他们思考中国出路的一个轴心。如前所述，海外华人对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社会的全面反传统是相当反感的，这就给今天的海外华人社会造成了难以迅速消解的历史阴影，现在的海外华人社会对于中国的关心可能并没有老一代那么强烈，他们更多的是与当地社会合流，通过积极努力，以融入当地社会的文化和习俗中间。但是，当他们观察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积极的引进西方文化的同时，也有部分知识分子呼吁回归自身的文化传统，他们的文化情感的神经被深深触动了。这也许跟他们虽然生活在当地的社会文化中，但是在骨子里还是认同中国文化传统有关。他们认为西方文化不是万能的，西方社会同样地面临着很多社会难题，中国全盘照搬西方文化模式更是不切实际的，会导致文化价值冲突和文化秩序的崩解。中国的知识分子如果能够在自身的文化传统中间，寻找到可以为现代中国的发展服务的精神资源，并同时融合西方价值的可取之处，这是海外华人社会乐意看到的前景和局面。<br/><br/>　　原载许纪霖、刘擎编《丽娃河畔论思想——华东师范大学思与文讲座演讲集》，华东师大出版社2004年版。 <br/>原文地址：http://www.comment-cn.net/lecture/culture/2006/1229/article_29445.html]]></description><category>变迁</category><comments>http://www.lookinto.cn/changes/2161/#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lookinto.cn/</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lookinto.cn/feed.asp?cmt=2161</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lookinto.cn/cmd.asp?act=tb&amp;id=2161&amp;key=ad672506</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李强:社会调查研究：从传统走向现代</title><author>wenbiao@hqu.edu.cn (admin)</author><link>http://www.lookinto.cn/method/2160/</link><pubDate>Tue, 09 Mar 2010 10:32:10 +0800</pubDate><guid>http://www.lookinto.cn/method/2160/</guid><description><![CDATA[原载于《人民日报》2010年02月26日<br/><br/>【作者简介】 李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社会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应用社会学、社会分层与流动、社会结构与社会问题等。<br/><br/>　　社会调查研究是社会科学研究非常重要的工具。一方面，社会学学科本身就在探索各种各样的调查研究方法；另一方面，社会学的各种研究又依赖于社会调查。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社会调查研究发生了很大变化，其基本趋势是从传统走向现代。　 　　<br/><br/>　　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 <br/><br/>　　社会调查研究，在方法层面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之间的关系。社会调查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探索“社会事实”，并对其进行理论阐释。在实现这一目的的过程中，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互相补充、互相印证。<br/><br/>　　定性研究有利于发掘事物的深层次特性，把握观察对象的细微之处。在研究特殊群体和敏感复杂的社会心理问题时，定性研究有其独特功用。在操作中，定性研究采用的是比定量分析更模糊、更大胆的方法，因而更容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社会学学者常用的定性研究方法有访谈法、观察法等。这类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定性分析的样本不能够代表总体，得出的结论不一定具有普遍性。<br/><br/>　　定量研究建立在统计理论的基础上，其优点在于能够通过分析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样本来推论总体特征。它可以通过规范的抽样、调查实施、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对理论假设进行检验，或者对新的发现作出理论解释。定量研究的缺陷在于难以获得深入的信息，对具体的社会过程以及人们的深层次动机容易忽略，同时也不适用于对唯一发生的现象进行因果性分析。<br/><br/>　　就方法本身而言，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二者并无优劣之分。对于社会学学者来说，关键是在理论和实践上提高选择和应用这些方法的能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学学者在这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定性研究方面，比较突出的成果有农村社区变迁研究、口述史研究、农民工研究、城市化研究、性学研究等。在定量分析方面，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占有核心地位。中国社会学学者组织了大量抽样调查，小到一个组织内部的抽样调查，大到全国性的样本，收集了大量的数据，积累了丰富的调查经验。在现代统计学理论和计算机技术的渗透和推动下，从抽样到数据形成的整个过程也日益规范化、科学化。社会学学者开始运用越来越多的高级统计方法来探索数据间的内在联系，进而更加深入地描述和解释社会现实。 　　<br/><br/>　　国际经验与中国社会调查研究“本土化” 　　<br/><br/>　　中国社会学重建30多年来所取得的成就，是与学习国际经验分不开的。社会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早向外国学者开放到基层进行实地社会调查的学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国学者应邀到中国来讲学，中国学者也经常到世界上一些社会学较为发达的国家进行访问、考察和讲学。中外学者还合作完成了一些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项目。这些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工作，缩小了中国社会学、社会调查研究与高水平国际学术研究的差距。<br/><br/>　　中外学者涉及的研究主题大致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新兴的市场制度、市场转型过程中的“局部”改革、市场转型对社会分层秩序的影响、市场转型前景预测等。此外，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也使世界各国的社会学学者开始研究人类共同面临的一些问题，如世界体系、高科技发展的社会后果、跨国公司以及国际移民、 因特网发展、环境保护等。这也进一步促进了中外学者的交流。<br/><br/>　　然而，中国社会有其独特的社会文化，发源于西方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并不能完全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中国学者在学习国外经验、引进国外理论的同时，也开始了社会学“中国化”的进程。一些学者以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曲折发展为脉络，系统研究中国社会学和社会调查研究发生、发展、中断、恢复的过程。他们还从中国社会思想史的角度进一步探讨了社会学的中国化问题，认为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中所包含的丰富社会学内涵是中国社会学内在的思想渊源，中国的社会学学者应将这些社会思想认真挖掘、整理，予以科学解释。学者们认为，目前创建社会学宏大理论体系所必需的理论上和经验上的基础工作进行得还远远不够。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社会学中国化的主要任务就是从中国社会的实际出发，研究解决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中国自己的社会学理论体系。　　　<br/><br/>　　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br/><br/>　　30多年来的中国社会学在研究风格上具有实证研究的特点。中国社会学恢复发展的30多年，恰好是中国改革开放大踏步前进的30多年。体制变迁所引发的众多社会问题，急需社会科学研究者给予关注并提出解决办法。因此，30多年来，中国社会学学者在深入研究社会学理论的同时，也参与了众多社会问题的研究与社会政策的制定。这方面的研究数量巨大、种类繁多、成果丰富。<br/><br/>　　小城镇问题研究。该研究认为，小城镇是中国实现城市化的主要措施和形式。中国人口众多，完全靠大城市吸纳人口以实现城市化难度太大，而小城镇可以作为中国城市化中的人口“蓄水池”、“节流闸”，可以防止农村人口过度涌入大城市。小城镇的发展还可以将现代城市文明向农村扩散，使农村生活逐步现代化。小城镇也是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商品交换的重要场所，对商品生产和流通起着引导、促进和疏通作用。小城镇研究对于中国政府的城镇化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br/><br/>　　社会指标研究。作为社会测量、社会预测的手段，社会指标及社会指标体系的主要功能在于反映社会现象、监测社会过程，预测和计划社会发展，衡量、比较或评价社会状况。中国对社会指标的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开创性的研究。这些研究在总结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对社会指标的定义、特点、类型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社会指标及其体系的设计方案以及数据的获得途径，并对中国社会指标体系的建立作出了基本设想。近年来，一批研究人员在综合社会指标体系、专门性指标体系、社会形势预测和社会预警指标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应用性研究，其成果已被相关决策部门和管理部门采纳。<br/><br/>　　贫富差距研究。贫富差距是一种客观事实，它对社会稳定会产生不利影响。社会学学者的研究表明，贫富差距问题在不同的分析维度上，可以转换为地区差距问题或者贫困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研究者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改革开放以来，在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之后，人们在更高层次上提出了解决贫困问题的要求。研究者不仅需要关注中国西部集中连片的农村贫困地区，还必须应对城市失业人口的贫困问题、城市流动人口的贫困问题以及贫民窟等一系列问题的挑战。<br/><br/>　　单位制与国企改革研究。中国社会学学者较早提出了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组织体系是一种特殊的单位制。因此，中国国企改革的最大难题，就在于如何改造传统的单位制。在这方面，中国社会学学者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从宏观方面的企业与政府关系、企业与社区关系、企业与市场关系，到微观方面的企业内部人际关系、企业员工的归属感、职工素质对生产效率的影响等，社会学学者都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很多政策建议。 <br/><br/>　　流动人口研究。中国社会学研究的流动人口问题主要针对农村人口从农村到城市、从内地至沿海地区的流动。中国农村存在大量富余劳动力，这部分人口的流动和就业状况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出现规模宏大的“民工潮”。社会学学者发现，农民工的外出或迁移是具有明确动因和目标的。这些“非单位人”在城市中的劳动和居住，不仅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而且自身在生活质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从相对封闭的社会向开放的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民工潮”冲击的是城乡间的“壁垒”，探索的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产业转移的一条可能之路。<br/><br/>　　家庭、婚姻、妇女问题研究。家庭、婚姻及妇女问题是中国社会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领域，该领域的研究近年来取得了丰硕成果。上世纪80年代的研究重点多集中在离婚、婚外恋、独身、老年婚姻等问题上，90年代和新世纪以来研究范围逐步扩展到婚姻与性、家庭暴力、家庭文化和家庭史等方面。社会学学者还对妇女地位的历史与现状、妇女人口素质、社会结构变迁与妇女职业发展、女性价值的自我认同等问题进行了考察。<br/><br/> ]]></description><category>方法</category><comments>http://www.lookinto.cn/method/2160/#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lookinto.cn/</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lookinto.cn/feed.asp?cmt=2160</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lookinto.cn/cmd.asp?act=tb&amp;id=2160&amp;key=5bbd630a</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王天夫:社会研究中的因果分析</title><author>wenbiao@hqu.edu.cn (admin)</author><link>http://www.lookinto.cn/method/2159/</link><pubDate>Mon, 08 Mar 2010 16:04:47 +0800</pubDate><guid>http://www.lookinto.cn/method/2159/</guid><description><![CDATA[提要：因果分析是科学研究的基础,也是科学知识积累和学科建设的核心。然而,当前社会研究方法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这些问题可以被归结为对于因果分析的忽视或理解不清。本文试图提供一个清晰的因果关系的概念,提醒因果分析对于社会研究而言的重要性和相关性,并结合当前社会研究中的某些不足,给出应用因果分析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技术。文章强调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在使用因果分析以达成具有普遍性和解释力的结论上是一致而没有区隔的。<br/><br/>关键词：因果分析　因果关系　社会研究方法<br/><br/>一、引　言<br/><br/>人们在探求和认识世界的时候,总是希望能够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即想要解释他们所接触到的现象是在哪些因素的影响下产生和形成的。正是对于这样的现象背后相对恒定的因果机制的挖掘,才构成了我们知识积累的可能。<br/><br/>毫无例外,社会科学的各种分支学科对于社会现象的研究也(应该) 以寻求因果关系为中心。其原因显而易见:它是我们理解社会现象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累积知识,进而建立具有解释性特征的学科理论。用更加通俗的叙述方式就是,社会科学研究总是围绕“发现问题”、“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而展开的。（注1）我们知道,仅仅发现问题对于我们改造社会、促成进步是远远不够的,对于社会现象“为什么”会发生的解释正是我们解决问题的出发点。给定因果分析的有效性,从因果分析的结论可以预测事件将来在什么条件下可能发生并得出干预措施中的控制手段,从而为我们制定对策、改良社会提供依据。因此,因果分析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关键。<br/><br/>(一) 存在的问题<br/><br/>从理论上讲,因果分析理应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占据中心位置。但是,在当前的社会科学中,有大量的研究延续了人文学科的传统,承接了政策研究的风格,采用了新闻写作的手法,并不以因果分析为核心。由于对因果关系的理解以及对于因果分析在知识积累中的作用并无深刻和准确的认识,即使在某些使用了因果分析术语的研究中也没有显示出系统的分析方法。因而,在实际的研究中无法得出具有解释力的结论。这些问题的存在凸显了在社会研究中对方法的研究和使用上的某些欠缺。<br/><br/>翻开某些社会科学的学术刊物,我们可以发现大量的兼具新闻报道、政策分析、甚至是故事讲述性质的“学术”论文。通常,这样的文章讲解的论点既没有清晰的理论脉络,也不是建立在有效的研究样本上,更未能尝试回答“为什么”的问题。换言之,这样的研究在其设计阶段就存在着重大缺陷。其根本原因是,在思考研究问题时,研究者并没有有效地运用因果分析的原则来解剖其研究对象。这样的研究既不能帮助我们正确地理解研究对象,也无助于学科理论建设中的积累、创造和发展。<br/><br/>在研究中,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是,我们经常听到初学者说对某一社会现象很感兴趣,并且很想了解这一社会现象是“怎么样”的。但是,他们通常拿不出一个完整的研究计划。我们知道,在研究设计的阶段,这样的兴趣是远远不够的。有效的研究设计一定要建立在有效的研究假设之上。缺乏理论背景知识是可能的原因之一;而没有去探究这一社会现象背后的因果关系则可能是另一个原因。因此,在一项社会研究的开始,我们通常要问为什么的问题。尝试着回答这一问题才能引导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富有潜力的研究计划。因而,对于因果分析原则的运用,可以直接帮助我们寻求有效的研究假设和勾勒合理的研究设计。<br/><br/>(二) 需要区别的几个概念<br/><br/>在理解和运用因果分析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一些人为的偏差和误区。一个最常见的现象就是混淆联系(association) 与因果关系(causal relationship) 。两个现象之间的联系是构成因果关系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所有的联系都构成因果关系。（注2）一个例子是,某地区汽车防冻液的销售量与高速公路上的汽车追尾数量成正比关系。但我们知道,其实汽车防冻液的销售量与高速公路上的追尾数之间没有逻辑关系,因而也就不能互为因果。它们之间的联系仅仅是因为冬天气温太低,所以汽车防冻液销售量大;同时,由于冬天气温太低,高速公路路面结冰使得汽车容易打滑失控,因而追尾的数量就多。因此,虽然汽车防冻液的销售量与高速公路上的追尾数有着一种共变性的关系,但并不是因果关系。这是因为,汽车防冻液的销售与高速公路上的追尾并不存在谁决定谁的问题。在这里,冬天的天气??气温低和路面结冰??才是造成它们的原因。所以,区分联系与因果关系的标准在于因果关系中的“因”是导致其“果”产生的原因;而这一逻辑过程在联系中是缺损的。<br/><br/>另外, 一些社会研究者通常把事件的过程描述( explanatory description) 等同于因果分析。这两者间的区别其实是一个研究策略的问题。过程描述只意在发现和描述普通的带有规律性的模式;而因果分析则是要找出某一现象特定的“因”。比方说,在社会分层研究中,流动表格(mobility table) 曾经风行一时。这种统计工具描述了父辈与子辈间的职业变动过程??儿子的职业以什么样的形式承接了父亲的职业,但是,我们不能把这样的过程部分或完全等同于一个因果过程。这样做的危险不仅在于它约束了我们挖掘其他解释的可能,而且直接断绝了我们寻求真正的因果关系的努力。因为,把过程描述简单地等同于因果分析,忽略了“因”和“果”的真正涵义,并且很容易让我们走上职业的“社会遗传”的偏轨上。我们现在知道,在父子职业的关系之间有一系列的介入变量(intervening variables) ,父亲职业对儿子职业选择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为诸如经济资本(家庭收入) 、文化资本、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等所吸纳。这些结论正是在我们不把上述过程描述等同于因果解释,进而挖掘这一表象之后的因果机制(causal mechanism) 而得出的。因此,区分过程描述和因果分析有助于我们对因果关系进一步的清晰化和细致化。<br/><br/>这又引出另一常见的误区:把回归统计分析等同于因果分析。虽然我们看到的对于回归系数的解释通常是,自变量的一个单位的变化引起或造成了因变量多少单位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讲,回归统计分析中的因变量和自变量之间的关系是对称的。即, Y =α+βX +εi 与X=γ+θY +εj 中的回归系数之间存在着由数据所确定的数量关系。换言之,回归统计分析本身并没有内在确定的因果关系。（注3）上述模型中的Y 与X 之间的关系事实上是在模型之外决定的。回到上面提到的汽车防冻液和高速公路上追尾的例子。虽然这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是两者之间的回归分析一定会得出一个非常显著的回归系数。但由于这样的回归分析是没有理论支撑的,而是强迫性的数字游戏,因而,所得到的回归系数在因果推论的层面上就毫无意义。一定程度上讲,回归统计分析仅仅是我们理论模型的数字式反映。（注4）统计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确立,取决于代表这些社会现象的变量所处的场景,根据理论常识和对以往理论的推导而得出。事实上,在20 世纪40 、50 年代的社会学研究中,因果分析是在定性分析中得以强调的;当时快速发展的统计分析方法更注重变量间的联系,对于通过数量化的统计分析而得出的因果关系的结论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Abbott ,1998) 。只是在回归分析日益泛滥的今天,才会出现把因果分析和回归模型简单捆绑在一起的情形。虽然回归统计分析可以帮助我们通过控制其他变量的手段理清因果分析中的特定逻辑关系,但是,其本身与因果关系是没有直接关联的。<br/><br/>(三) 本文的内容<br/><br/>本文的目的是给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因果关系概念,强调因果分析对于社会研究的重要性和相关性,并结合当前社会研究中的某些不足,给出应用因果分析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技术。<br/><br/>首先,我们将讨论因果关系的确立。从休谟的经典阐述开始,这一概念到现在已经在几个方面得到了扩展。一个从行为(action) 来理解起因的角度引出了操控的概念(manipulability) ,对于社会研究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随后,我们将发现因果分析的类型与社会研究的几个领域是相对应的。而通常只有外来因素才可能构成导致结果的起因。其次,我们将讨论社会研究中的时间和层次问题。在某些情况下,社会现象中的起因和结果将难以分清。另外,社会研究所关注的是社会群体、制度以及结构上的起因。再次,在对定性和定量研究的讨论中,我们认为它们有着相同的需要??应用因果分析的逻辑。这样的结论也提醒当前以定性研究为主体的社会研究更应关注因果分析。<br/><br/>接下来,我们给出确定因果顺序的一些启示性的原则和具有帮助性的技巧。路径图可以使得复杂的因果过程显得清晰和简洁。<br/><br/>最后,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我们指出因果关系是具有一定的情境背景的。描述这样的背景对于我们理解因果机制有着重要意义。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在这里可以找到共同的空间。<br/><br/>二、怎样确定因果关系<br/><br/>讨论了因果分析的重要性之后,一个显然而又直接的问题是,两个社会现象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才能构成因果关系? 换一种提问的方式:确立因果关系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有着悠长的历史。这是因为人们有着寻找因果规律的倾向。亚里士多德很早就提出了关于因果关系的体系(参见下面因果关系类型的叙述) 。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时常做出含有因果关系的推断。<br/><br/>(一) 休谟的因果分析标准<br/><br/>休谟通常被认为是近现代对于因果关系有着重要贡献的哲学家(休谟,1980/1739) 。大体来讲,休谟关于因果关系的论述包含时间上的先后、经验上的相邻以及恒常的关联(constant conjunction) 。这构成了因果关系的要素。<br/><br/>当我们给出一个因果判断时,如“现象A 导致了现象Z”,这两个现象在时间上,A 先Z 后;在经验的时间和空间维度上,A 和Z 是相互邻近的;另外,A 和Z 总是同时出现的。虽然休谟对于因果关系的论述是建立在台球撞击的单一的例子之上的(Sobel ,1995 :5) ,但是后来者认为,其关于台球运动的因果关系的判断是相对于一系列类似的例子的。因此,这样的个别例子是蕴含于更多的某一类型的观察的经验之中的。这就是所谓“规律”的由来。<br/><br/>休谟最早的论述认为因果关系的两个现象之间的必要性(necessity) 并不存在于经验当中,而仅仅存在于观察者的思想当中。这样的形式构成了一种“A 现象导致Z 现象”的主观的必然性(inevitability) ,而投射到经验世界当中,就形成了一种“必要关联”。不论后来者对于这样的论述赞同与否,他们都认为因果关系的两个现象之间存在着关联它们的规律。<br/><br/>(二) 批判、相关讨论及概念的扩展<br/><br/>继休谟之后,许多学者对于因果关系的哲学讨论拓宽了这一概念。一方面,这些讨论动摇了休谟的经典论述;另一方面,它们也使因果分析可以涵盖更多的经验研究实例。这些讨论中,有的是在修正和修补休谟原有的论述,有的则是直接了当地给出了批判。<br/><br/>1. 时间上的先后<br/><br/>在作出因果判断的时候,时间上的先后秩序并不一定是必须的。这是因为,起因和结果在很多时候可能是同时出现而无法区分先后的。<br/><br/>康德给出了一个经典的反例。当放置一个铅球在软垫上的时候,这一动作在软垫上制造了一个窝样的形状,放置的动作与窝状的形成是没有时间上的先后的。社会研究中的类似例子也很常见。例如,某些人的高消费能够满足他们对于自已身份的认同和表达,两者其实是同一行为的两个方面而已,没有时间上的先后之分。另一观点则认为,起因和结果的发生必然是同时的,一旦它们之间有着距离,那么切入其间的其他因素可能成为影响结果产生的原因(其他的观点,请参见后面有关因果关系秩序的分析) 。对于这样的批判,一种调和的观点是,在时间维度上,我们要区分因果关系在概念上与物理上的时间先后秩序,概念上的先后秩序是与物理上的时间无关的。以上面放置铅球的动作为例。虽然放置的动作与软垫上的窝状没有物理时间上的先后,但是,在概念上,放置的动作显然要“先于”窝状的产生。另一方面,因与果之间有着距离(物理时间意义上) 时,这样的因果关系就存在着时间上的先后。<br/><br/>2. 起因的复杂性<br/><br/>虽然,休谟最早对于因果关系的论述建立在一个单独的事例之上,但是,一个单独的现象要导致另一个现象的产生,几乎是不可能的。导致一个现象出现的起因往往有很多,这些起因间的组合往往又是多种多样的。当一系列起因同时出现才会导致结果现象的产生时,这样的起因被称为“联合起因”(conjunctive plurality of causes) ;当一系列起因中的任意一个出现都能导致结果现象的产生时,这样的起因被称为“选择起因”(disjunctive plurality of causes) 。（注5）联合起因中的某一起因的出现并不能导致结果现象;与此相反,选择起因中单独起因的出现均能够引出结果现象,这一过程并不会因为有多个起因的同时出现而有所改变。后者亦即我们通常讲的“多元起因”。<br/><br/>实际中的起因往往是联合起因与选择起因的复合。例如,寻求一份好的工作需要有很好的教育背景或者是很强的关系网;同时,决定教育的因素包括天资聪慧和后天努力,而决定关系网的因素包括父母因素和人际交往能力。那么,我们有( [ 天资∩努力] ∪[ 父辈关系∩交际能力]) => 一份好工作。第一级起因包含教育背景(第二级) 和关系网(第二级) 的合集,它是找到一份好工作的充分必要条件;独立的第二级起因分别是第三级起因??天资与努力、父辈关系与交际能力??各自的交集,它们是找到工作的充分但非必要条件。而单个的第三级起因,如个人交际能力,既不是结果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其必要的条件。这就是麦基所讲的“充分但非必要条件中的非充分但不多余的部分”(an insufficient but nonredundent part of an unnecessary but sufficient condition ; 其简写形式为inus , 可音译为英纳斯) (参见Marini & Singer , 1988 :355) 。（注6）通常,在探求多元起因时,我们就是指上述的英纳斯起因。在社会研究中,理论往往涵盖了一系列相关的结果。因此,我们探求的往往是结构性起因。与休谟最初所论述的相对简单的因果关系相比,这种结构性的起因对于结果的产生有着更加复杂的内部机制和关联(参见下面第三小节因果之间的概率关系) 。<br/><br/>3. 虚拟情形以及操控的概念<br/><br/>如上所述,休谟认为因果关系中是不存在必要性的。后来学者对这一论述的讨论和扩展构成了定义因果关系的核心。<br/><br/>显示必要性是因果关系条件之一的经典例子是,白天之后是黑夜(同时,黑夜之后又是白天) 的时间上的循环,并不构成白天与黑夜或黑夜与白天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我们要区隔因果关系与不包含因果关系的“规律性”的恒常的关联,而区分这两者的标准就是必要性是否存在于提及的两个现象的关系之中。其方法则是构建一个虚拟(counterfactual) 情形( King et al . , 1994) 。之所以称之为虚拟情形是因为,我们无法在现实中观察到这样的情形。给定已经观察到结果(如A=>Z ,即A 的出现导致Z 的发生) ,在假想中,若结果的不出现必然意味着起因的缺失(即,若Z 没有发生,则必然有A 的缺失) ,那么,这样的关系就是因果关系(即,A 是Z 发生的起因) ;相反,若结果的不出现并不一定意味着起因的缺失(即,若Z 没有发生, A 可能缺失或可能出现) ,则表示这样的关系是不包含因果关系的恒常现象( A 并不是Z 的起因) 。<br/><br/>以上虚拟的概念引出了另一概念??操控(manipulability) 。在一定的条件下,人们可以通过操控给出特定的起因(特定的变量值) ,从而得出特定的结果。因此,发现因果关系的过程变成了一种行为的过程:通过控制一个因素来观察是否能够导致另一个结果,我们就可以区分因果关系与不含因果关系的联系。对于起因A 和B 以及结果Z ,它们的取值有( a , a*, b , b*, z , z* ) ;（注7）同时,当已有的观察结果显示, ( a ∩b) => z 发生(即,A 与B 的同时出现导致了Z 的产生) ,我们可以通过操控A 与B 的取值的不同组合( a*∩b ; a ∩b*; a*∩b* ) 来观察Z 是否产生( z 或是z* ) 。这样的结果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分辨结果Z 的起因到底是A ,还是B ,或者是A 和B 。这样的做法与上面讨论的虚拟的概念是一致的。当然,在很多情况下,操控是无法达到的。这种时候,操控就是被假定的了(见下面第四小节关于社会科学中操控的讨论) 。操控的概念也解决了时间顺序上的先后问题。即使起因和结果同时出现,由于对结果变量的测量是在控制之后,因此分清起因和结果以及确立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变得容易了。<br/><br/>(三) 因果关系的概然性<br/><br/>一系列的因素使得现实中的因果关系并非决定性的( non-deterministic) ,而是概然性的(probabilistic) 。（注8）这样的因素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br/><br/>(1) 对于复杂规律的认识通常是无法达到彻底的。而且,对于现象起因的讨论却往往是以英纳斯( inus) 起因为对象的。因此,关于规律的结论通常并不能使用决定性的假设命题。由于社会现象发生和出现背后的机制往往并非显而易见(参见下面第四小节的讨论) ,因此,这一点对于社会研究而言极为相关。<br/><br/>(2) 随着物理学中量子力学理论的推广,人们逐渐认识到,至少某些现象其本身就不是决定性而是随机性的。<br/><br/>(3) 即使我们所面对的现象从理论上说是决定性的,但在实际研究中的操作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测量的误差。这样的误差包含系统和非系统(随机) 两个部分。随机误差必然导致结果中的随机性质。<br/><br/>因此,无论起因对于结果的影响机制是否必然具有概然性,我们所能观察到的往往是起因对于结果的非确定性作用。相应的,我们的表述形式也是非决定性的。与“若A 出现, Z 则必然发生”的论断相比,更为常见的却是, “若A 出现, Z 发生的概率增加了”。（注9）对于因果关系的机制为决定性,但我们又无法认识清楚的情况,我们使用的归纳具有随机性,例如,起因A 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导致结果Z 的产生。当然,这样的非决定性的推断掩盖了起因在理论上对于结果决定性的作用。对于因果关系的机制本身就是随机性的,起因对于结果的作用直接被表述为随机或是统计性的规律。例如,起因A 的出现导致结果Z 的概率为p ,或者,在百分之n 的情况中,起因A 导致结果Z 。<br/><br/>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统计性的论述所表达的因果关系其本质也是一种恒常性,只不过这种恒常性是起因与结果间关系在显现程度上具有随机的性质。<br/><br/>(四) 自然现象研究与社会研究的差异<br/><br/>相对于上面所讨论的因果关系的确立,社会现象有着其特殊性。这样的特殊性值得我们作进一步的强调。<br/><br/>首先,相对于物理现象中的因果关系而言,社会现象中的因果关系通常表现在相对宏观的层次上。自然科学研究关注的现象分布在微观层次上的微粒之间;同时,时间间隔通常是细微而可以忽略不计的;在起因与结果之间通常没有中介因素;即使有,也是可以被忽略不计的。与此相反,由于社会现象具有历史性,其起因与结果之间通常有着时间上的滞后;就在这段滞后的时间内,形成了一个顺着时间推进的因果链接。因此,在社会研究中,滞后时间的存在使得起因和结果在时间上并不相互对称,其先后顺序也变得容易分辨。（注10）同时,由于因果关系链接的延长,使得社会研究中的因果分析通常是探寻多元起因,甚至是联合起因与选择起因交叉组合的复杂结构。这种复杂性也是概然性的因果关系占据重要地位的原因之一。<br/><br/>其次,前面提到过,在构建虚拟情形时,一个可行的方法是通过操控来实现。这对于自然科学来讲是容易的,因为其研究对象中的起因和结果均是在相对而言较易控制的微观层次上;同时,起因和结果间的时间滞后几乎没有,因而没有其他因素的干扰;其因果链接也相对简单。很多情形下,这样的操控是在实验室里通过实验完成的。对于社会研究的对象而言,操控通常是无法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思想上的操控??假想??成为一个推断因果机制的重要手段。当然,这样的假想必须符合一定的逻辑过程。它与实验室里的研究是可以相比拟的。在社会研究中,这样的假想中的操控,往往变成了我们研究设计中的常识和技巧。例如,给定各种职业的未来回报是不尽相同的,同一批毕业生中: (a) 他们自由地选择职业(给定他们对于职业的了解是随机的,并不存在某些特定的毕业生已知某些职业的未来回报更高) ; (b) 按照实验的原理来分配这些毕业生到各个职业当中。很显然, (b) 种研究设计得出的关于职业与未来回报的关系是实验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a) 种情形所揭示的也应该是因果关系(当然,在数据的分析过程中,我们还要控制其他相关的背景变量) 。虽然它来源于社会现实,而非实验得来;但是,不同的毕业生进入不同的职业正好满足我们假想中的操控所要求的要素。<br/><br/>在谈到当代中国社会所面临的巨大变革的时候,我们往往希望从中能够发现在社会结构层次上的带有规律性的理论。显然,这场社会变革与实验室意义上的操控是不可比拟的。（注11）但是,比较变革前后的情形,我们可以得出某些特定的结论。在这样的比较分析中,我们就运用了“假想中的操控”这样的研究手段。一个恰当的例子就是对于社会分层机制的分析。“市场转型”理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再分配时期影响个人收入的权力资源的重要地位,在市场体制下逐渐让位于人力资本(即教育) 。（注12）在分析讨论这两种资源的时候,人们对于自身权力地位或教育水平的选择并非事先由“实验者”所控制的(与上面毕业生的例子相类似) ,但是,它所揭示的这两种资源与收入之间的关系是符合因果机制的要求的。在此意义上,这场社会变革常常被社会研究者称为一场难得的“自然实验”;同时,也为作为社会研究者的我们提供了一个绝佳的观察社会的机会。<br/><br/>三、因果分析的类型<br/><br/>最早对因果关系的系统分类来自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论述中,确定了能够导致结果产生的四种起因:形式起因(formal causes) 、物质起因(material causes) 、动力起因(efficient causes) 和终极起因(final causes)(转引自Marini &Singer , 1988 :363) 。同时,亚里士多德也给出了对于这些起因类型更详细的解释。形式起因是形成结果的本质;物质起因是形成结果的材料和基质;动力起因是引发结果产生的动力机制;而终极起因则是引发结果产生的目的。在当前的社会研究中,亚里士多德的四种起因类型分别与四个领域相对应(Abbott ,1998) 。形式起因见诸结构主义研究当中,其要点是通过结构(如社会网络、结构模式) 来了解决定人们行为的特征;物质起因显然是人口学家研究的重点,他们认为人口的数量、素质和结构对于社会现象的产生,甚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有着影响作用;动力起因更常见于各种含有选择行为的模型当中,其基本思路是,社会现象的发生是由一定的人类行为或其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决定的;终极起因是功能主义者所关心的焦点,其与众不同处是从目的或结果出发来解释社会现象。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关于起因的概念是相当宽泛的,其分类也涵盖了社会研究中的广大领域。在经历了长时期科学研究的实践之后,亚里士多德的起因种类被逐渐窄化。形式和终极起因被抛弃,因为它们存在于实验之外,是实验本身所不能回答的;而物质起因为现象本身所具有,根本不必作进一步的说明。因此,现在我们所说的起因,其实仅仅包含了亚里士多德四种类型种的动力起因。<br/><br/>起因的一个更为狭窄的定义是,导致结果(亦即与原始状态相比的变化) 的外来(external) 动力的发动者或是外来的影响力。显然,这样的定义之中有着行动的概念。这与前面所讨论的操控和实验是紧密相连的。另一种对起因的理解则是认为寻求某种现象的起因即是解释这一现象为什么会发生(注意:与前面所讨论的过程描述的区别;同时参见下一段关于自我维持过程的讨论) 。即使对于后者而言,通常只有外在的因素才被纳入起因的范畴。对于社会研究对象而言,行动的概念较为淡薄(实验操控的困难性甚至不可能性) 。因此,在寻找外来动力的时候,我们通常是比较其他因素基本相同、但动力因素取值不同的个案(参见第四小节关于虚拟情形的构建;同时,参考对于多元回归系数的解释) 。与此相对的是,内在的(internal) 因素通常并不被认为是结果的起因之一, （注13）但是,揭示外在起因与内在过程的交互作用对于解释结果的产生,它是有着特殊意义的。<br/><br/>内在的自我维持( self-sustaining) 的过程中没有起因与结果的决定关系。虽然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此一过程中前面的阶段构成了后面阶段产生的必要和充分条件,但前后阶段的关联却不能被称之为因果关系。例如,在树的生长过程中,树干出现在树枝的前面,在不考虑外在的气温、水份、阳光和营养的情况下,即使说没有树干就不可能有树枝的生长,树干也不能被称为树枝生长的起因。在植物学的研究中,对于树枝的生长,我们更多地是关注上面提到的外在因素,而非树干。从起因概念的行为角度来看,类似树干这样的因素不能成为起因的原因是,树干本身并不能“造成”树枝的出现。这一例子与我们下面将要讨论的因果秩序密切相关(参见其中关于虚假作用的讨论) 。<br/><br/>虽然我们通常并不把功能主义的分析(终极起因) 作为寻找起因的满意的步骤,但是,人类行为的特殊性决定了功能主义分析在社会研究中也占有一席之地。这是因为,人们在采取某种行动时,通常是有意识地想要达到某一或更多的目的,用更具有因果分析味道的语言来说,正是因为人们预计到其行为能够带来某一特定的结果,所以人们采取了这样的行为。在这里,结果以及人们的预计就成为了行为的起因。当然,这样的起因包含了行动者的主观判断,其作用是连接了结果和起因。这样的分析通常见诸社会改良以及政策评估的研究。也许分析预先计划的结果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十分有趣。更为有趣的是,给定社会现象的纷繁复杂,揭示非预计性后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产生的起因和过程。这些起因和过程往往是计划中所遗漏的,但对于我们重新认识整个事件过程却往往具有决定性的借鉴和参考作用。<br/><br/>四、社会研究中起因的层次<br/><br/>前面我们提到社会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我们面对的是多元起因,而我们所寻求的也往往是英纳斯( inus) 起因而已。这并不仅仅是说我们所分析的因果机制只是多重起因中的部分;更重要的是说,我们所面对的因果机制往往是多元的,所以我们面临着选择。这里所说的选择并不是指选择某些因果机制加以分析而忽略另外的东西,而是说,在操控起因的取值时,我们选择什么样的实验变量作为我们分析的中心。<br/><br/>对于起因A 和B 导致结果Z ,我们在操控变量的取值时,在逻辑上,操控A 与操控B 同样有意义。换言之, A 与B 均有成为分析中的起因的可能。（注14） 所以,起因的标签是相对的。这样的相对性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它表明在寻求某一起因时,可能有其他可替代的、也是同样有效的其他起因。它们分属不同起因集合,但对所研究的社会现象都能提供有效的解释。因此,对于同一社会现象的不同层次的解释并不一定相互不可调和。我们经常会遇见这样的情景,对于某一社会现象,心理学者、政治学者、文化学者、社会学者、经济学者以及其他学科的学者通常会提出不同的解释,这些不同的解释在很多时候是互补的而不是相互排斥的,原因在于它们所关注的重心有所不同,或者说,在研究中操控的焦点并不一致。<br/><br/>当然,不同学科有着自己特有的研究视角和研究范式,这样才构成了本学科的积累和发展(库恩,2003/1963) 。例如,对于社会学家而言,他们所要解释的主要是有关社会群体、社会结构或社会制度的起因,而非有关独立的个体因素的起因。在经典的《自杀论》中,涂尔干令人信服地拒绝了那些现时和即刻的倾向性因素( immediate predisposing causes ;例如自杀的动机和外部刺激) 的解释(迪尔凯姆,1988/1897) 。首先,他用统计数字表明,即使这样的自杀动机没有明显的变化,但当时社会中整体的自杀率上升了;其次,他进一步表明,虽然农民和更有文化的专业人才的自杀动机大致相当,但他们之间的自杀率则相差巨大。对于涂尔干而言,社会因素才是解释自杀率参数的真正起因因素。而那些现时和即刻因素,仅仅是影响独立的个案、并使它们围绕总体趋势波动的局部因素而已。（注15）这样的研究传统,在社会学的发展中逐步得以巩固。在有关社会分层与流动的研究中,早期的研究方向是分析流动互联表和地位取得的过程。两者均关注于父子代际间的个体的资源差异和职业变化,而对于在更广阔意义上的社会结构因素没有加以考量(甘泽尔姆等2 ,2002/1991) 。20 世纪70 、80 年代以来的研究则认为社会制度和结构因素(如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主次之分与内外之别、公司内部结构的差别、外部经济环境的差异等等) 限制着个人的选择,这是因为制度和结构因素在个人地位获得过程中的作用比个体资源“更重要并在逻辑上更早”( Baron &Bielby ,1980) 。<br/><br/>也许,另一个眼前的例子更能说明社会研究的层次与其他学科的差异。对于当前中国大学毕业生失业问题的分析,很多讨论关注于大学生是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懒惰而又没有独立自主的能力,等等。这样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问题。但是,它所寻找的是大学生个体上的局部因素,而那些结论也正是涂尔干在上个世纪初所竭力要拒绝的解释。对于涂尔干式的解释而言,这样的因素是无法决定结果的,仅仅是引起结果的波动而已。因而,它们并不是令人满意的社会学解释。对于这一问题,我们更应该关注制度和结构层面的因素。例如,人口结构(这一代人正是生育高峰所带来的) 、社会变迁(高等教育的快速扩张) 、劳动力市场的结构(供给的过度充足) 、整体经济结构(服务行业的欠发达) 、劳动力市场的缺陷(人力和职位的匹配问题) 、资源分布在地域上的差异和分配不均(毕业生大多集中在东部大城市寻找工作) 、地域流动上的问题(人员及信息上的流动受限) 等等,这些因素都限制着大学毕业生的工作选择。当然,上面提到的个体局部因素的作用也是存在的,只不过,对于这些因素的分布,社会研究通常会认为是随机和均匀的。因而,这些因素对于总体趋势的影响是不具方向性的,仅仅是干扰性质的。<br/><br/>五、定性和定量研究中的因果分析<br/><br/>社会研究方法上的一个重要分野是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这两种研究传统有着很大的区隔;在某些时候,它们之间甚至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定性研究主要使用访谈或文献资料,采用叙述性的手法。虽然一般而言其研究设计的样本数量较小,但它在回答研究问题时所涉及到的信息却是广泛和深入的。与此相对,定量研究则是使用社会调查所得的数据,采用统计分析的手法。定量研究的样本数目较大,但其数据的针对性较强,它通常关注于某一特定研究对象的特定方面,希望得出较为普遍的结论。由于定量研究的数据结构和分析方法均较为规范(亦即有相对严格的形式和程序) ,其结论也往往是可以反复验证的假设,所以,其研究容易为他人所重复。<br/><br/>(一) 定性与定量研究的共同逻辑<br/><br/>其实,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之间的区隔远远没有冲突的双方所声称的那么巨大,在很多时候,它们之间的差异更多的是在研究风和使用的具体的技巧及技术上。不论是定量研究还是定性研究,都理应遵循因果分析的逻辑和过程。或许,这样的逻辑和过程在定量研究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和突出,因为它有直观的数字化资料和相对而言规范化的统计分析过程。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定性研究就忽略了这些原则。事实上,很多社会研究的设计结合了这两种研究方法。一方面,定量研究的规范性可以使得研究结果更容易达到具有普遍性的目标;另一方面,定性研究的深入性可以使得研究中所尝试建立的因果机制更加清晰和准确。例如,白威廉(William Parish) 与马丁?怀特(Martin Whyte) 早期在研究中国社会的时候,在对调查得来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同时,也就内地农民和居民的生活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访谈。（注16）作为结合这两部分分析的结果,他们的著作显示出了与以往研究中国社会作品(如传统的汉学、人类学、民族学、政治学以及社会学的研究) 的不同,并成为国外学者对于中国社会的经典研究。<br/><br/>通过比较社会研究与普通人的常识性观察,我们就更容易发现定性和定量研究的共性了。由于社会研究的对象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可以感受到的,因而,有时候社会研究的结论与日常常识非常接近。但是,社会研究与常识性的观察至少有以下的差别(参见鲍曼,2002 : 12 -16) 。一是,社会研究必须要符合科学研究的规则,而不是随意的猜想和臆测; （注17）二是,与来源于个人生活的常识不同,社会研究的材料来源更为广阔,设计更为合理;三是,常识通常是从个人经验和经历中得出结论,而社会研究则是通过分析整体结构性的因素来得出结论;最后,常识所面对的往往是大家熟悉的某种程度上显而易见的问题,而社会研究有时提出打破这样的常规化思维模式的、并试图给出常识所不具有的解释来。对于定性研究或定量研究来讲,它们与常识的差别是一样的。换言之,不论采用哪种研究方法,社会研究均要划清与常识的界线;而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是站在这一界线的同一侧的。<br/><br/>当前的社会研究中,个案研究与统计分析的对立由来已久。某些极端的定量研究者甚至会认为,只有使用所谓“规范”的统计分析方法才能够进行因果推断。事实上,因果推断的语言和应用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有着流动的历史,而历史和当前的对比往往折射出一种令人惊叹的幽默。前面我们讲述了在早期的统计应用过程中,定量社会学家们对于因果分析的态度是胆怯和怀疑的。如今的情势正好恰恰相反。定量研究中经常滥用因果分析???把大量的禁不起推敲的数据都冠以因果关系的名号;同时,又指责定性研究中对因果分析的忽略甚至背离,仿佛没有数据的分析结果就不足以支撑任何因果关系的结论。这样的偏见显然是没有根据和道理的。<br/><br/>(二) 当前定性研究的启示<br/><br/>回到国内目前的情形,规范的定量研究的应用还仅仅是处在起步阶段,绝大多数社会研究使用的是定性的方法。如此多比重的定性研究并不一定意味着定性研究有着规范的方法。事实上却恰恰相反。由于社会研究的一些学者们缺乏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他们通常从人文学科的方法着手,在叙述的过程中往往又忽略了因果推论的重要性。因而,这样的研究结果及文章往往流于“情况说明”,而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对研究对象的解释。<br/><br/>那么,我们如何能够在定性研究中克服这样的困境呢? 基于上述的有关讨论,我个人对于这一问题的介绍(King et al . ,1994) 和思考如下。（注18）<br/><br/>首先,在思考研究问题并尝试给出解释的时候,使用变量的语言来描述研究对象及其周围的其他情况。即要分清哪些是因变量,哪些是自变量。这样的区隔在定量研究中比较明显;在定性研究中则较为隐晦,但也决不是无法分清的。<br/><br/>其次,把解释过程(亦即因果推断的过程) 尝试着用路径图画出来(path diagram;参见下面关于因果秩序的讨论) 。这样的图解最早出现于20 年代的统计学分析中,在随后的50 年代很快风行于经济学和社会学研究中。这样的方法不仅可以帮助我们理清思路,分清因果关系的走向,对于我们随后的修改、补充和叙述也有帮助作用。<br/><br/>再次,要考虑所掌握的材料是否能够充分地支撑每一步的因果关系。<br/><br/>接下来,在思考整体结论时,要与以往的理论和结果相对照。这是为了分清当前的研究相对于以往的结果而言,有了哪些提高或是新的发现。新的研究往往要么是增加一个新变量(发现了新的因果机制) ,要么是发现原有变量间的新关系(如,原有变量间的交互作用;原有因果机制发生作用的条件有所变化,等等) 。如同镜子的功能一样,这样的比较,往往能够使我们对当前理论和结果中因果关系的思考更加清晰。<br/><br/>六、因果关系的秩序<br/><br/>时间上的先后是确定因果关系的重要标准。这一点对于社会研究而言更显重要。这是因为,一方面,相对而言,社会研究中可操控的空间较小;另一方面,社会研究中的起因与结果间有着相对明显的时间或是逻辑上的滞后。因此,确立因果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对它们时间上的判断。<br/><br/>同时,我们也知道社会研究中的起因往往是结构性的复合起因。这就意味着在复杂的起因结构中,存在着一个连续的、能够体现从起因到结果的整个过程的因果决定链接??即因果机制( causal mechanism) 。因此,我们在分析过程中,不仅仅要分析起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还要分析连接它们的因果决定的过程。事实上,对于这样的因果机制的阐述正是说服读者的重点所在。一个对起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的表述仅仅是结论而已。若要从资料中得出这样的结论,必须要显示出该研究是如何逐步达成这样的结论的。对于定性研究而言,由于资料的深入,很多时候因果机制包含在资料当中。对于定量研究而言,在很多时候无法单纯从数据中挖掘出所必需的因果机制。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需要通过其他的途径(理论或是以前的研究结果) 来补充这一缺失。<br/><br/>(一) 因果顺序的确定<br/><br/>在社会研究中,有着一些简单的原则帮助我们建立社会现象之间的时间顺序(Davis ,1985 :9 - 16) 。这些规则与统计学并不相干,只是在概念上解决起因与结果间可能的决定关系问题。它们也有可能经不起精细的哲学推敲,但它们对于实际的研究工作大有借鉴作用。<br/><br/>对于变量A 和变量Z ,当下面的情形得以满足时,那么A →Z (即,“A 导致Z 的出现”) 因果关系中的时间顺序就可能被建立起来。<br/><br/>1. A 已经停止变动之后, Z 才出现。例如,结婚时年龄的大小对于是否离婚的影响。根据定义,是否离婚一定是发生在结婚这一行为完成之后。<br/><br/>2. 一个常见的事件系列中,与Z 相比,A 是其中较为靠前的事件。例如,在家庭背景、学历、第一份工作、工资收入、工作变换情况这样的一个事件系列中,学历显然是在前,工资收入在后(给定工作后的学习不在研究范围内) 。<br/><br/>3. A 从来都不变化,而Z 则有变化。一个最为常见的例子是男女收入差距的研究:性别在出生时就固定了,而收入则是随后有变化的。另一个例子是,成长地与成年后的食物口味(如湖南人爱吃辣) 的关系。<br/><br/>4. 比较而言,A 相对较为固定和不易变动,并能够产生一系列后果;而Z 则较具变动性。例如,工作职位与收入、婚姻状况与精神面貌等等。这两个例子中的所有变量都可能变动。但相对而言,两个例子中的前一个变量较后一个变量更为固定。<br/><br/>以上的原则仅仅是关于两个变量间单方向的因果关系。复杂的情况可能包含两变量间双向的决定关系(即,A 和Z 相互均有决定作用) 。对于多个变量间的因果顺序而言,还会存在环形(其中某些变量相互决定) 或是并列(其中某些变量相互不关联,但又为其他相同变量决定或是导致相同的结果) 的情形。与因果关系的顺序同样重要的是关系的正负符号(正关系表示A 导致Z 的出现或是增加Z 的数量;而负关系则表示A 压抑Z 的出现或是导致Z 的数量下降) 。<br/><br/>(二) 路径图以及效应的分解<br/><br/>作为一种辅助的分析工具,路径图在研究过程中有助于理清研究思路,对于因果过程复杂的研究尤其有益,因为图示的直观使得复杂的过程变得清晰和简洁。在决定因果顺序的同时,变量之间影响作用的方向和性质也随之变得显而易见。下面,我们以布劳和邓肯的经典例子作为讨论的出发点。<br/><br/>布劳和邓肯的模型关注由父亲职业到儿子职业的分层过程(Blau & Duncan ,1967) 。为了简单起见,图1 所显示的模型忽略了父亲的教育,只包含了父亲职业( F) 、儿子教育( X) 、儿子的第一个工作( E) ,以及作为最后结果的儿子在1962 年的工作( Y) 。（注19）图中的箭头所代表的正是因果关系的方向。图中的因果关系没有环形或是并列的情形,所有的箭头都是从左到右的??以父亲职业开始,到儿子在1962 年的工作结束。同时,图中的所有影响作用均是正向的(即结果变量的变化方向与起因变量的变化方向一致) 。<br/><br/>1.路径（注20）<br/><br/>阐述因果机制即是指明起因对于结果的影响作用过程。结合上面的路径图(见图1) ,从儿子教育( X) 到儿子在1962 年的工作( Y) 有两条路径:一是X 直接到Y ,另一是从X 途经E 到Y。类似的,父亲职业( F) 到儿子1962 年的工作( Y) 的路径就更加复杂了。它不仅包括了途经X 和E 的两个两步路径,还包括一个四个变量均在其中的F 经X 再经E 最后到Y 的三步路径。<br/><br/>2. 效应的种类及其计算(Davis ,1985 :34 - 64)<br/><br/>假定,我们现在对儿子教育( X) 对于儿子在1962 年的工作( Y) 的因果决定作用感兴趣。因此,儿子教育( X) 为模型中的自变量,儿子1962 年的工作( Y) 则为因变量。上图中的儿子第一个工作( E) 介于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对X 到Y 的效应有着影响和调节作用,因而被称为介入变量(intervening variable) 。父亲的职业( F) 在自变量之前,被称为前置变量(prior variable) 。<br/><br/>在图1 中,每一个箭头对应着相应的从箭头左边变量到右边变量的影响作用的大小( a 、b、c 等等) ,它们是这些变量间两两简单二元回归的标准化回归系数。（注21）其中, d 表示X 的变化所产生的Y 的变化(模型为: Y =β1 X ; d =β1 ) ,因此,它被称为总效应(total effect) 。但是,这并不是X 对于Y 的决定效应(causal effect) 。这是因为在多元分析中,各变量间是相互关联的。在这里,前置变量( F) 对于Y 也有影响作用,其中的一部分正是通过X 而产生影响的。代入F 进入我们的模型(即,控制F ;现在是多元分析了,模型为: Y =β2 X +γ1 F) ,我们发现X对于Y 的效应变化了(β2 <β1 ) 。（注22） 这时的X 对于Y 的效应(β2 ) 为决定效应;而总效应与决定效应之间的差值则是虚假效应( spurious effect ;β1- β2 ) ,因为它是F 经X 对Y 的作用,而非X 本身对于Y 的作用。<br/><br/>X 对于Y 的决定效应(β2 ) 可以进一步划分。在已有的多元分析中(含有F、X 和Y) 加入中介变量(现在的模型为: Y = β3 X + γ1 F +γ2 E) ,我们发现X对于Y的决定效应进一步变化,它就是我们所说的直接效应(direct effect ;β3 ;其中β3 <β2 ) 。而决定效应与直接效应的差值即为间接效应(indirect effect ;β2 - β3 ) ,因为它表示X 经E 对于Y 的间接影响作用。概言之,总效应是决定效应和虚假效应之和;决定效应是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之和。在寻找决定效应时,我们需要控制前置变量;在寻找直接效应时,前置变量和介入变量都应该在模型当中。<br/><br/>有两点需要特别指出。首先,模型的建立是随后的效应分析的基础。只有在给定模型??亦即因果决定顺序??的基础上,才能够有确定的各种效应的分解和计算。模型的变化必然导致效应的分解和计算的变化,因为因果顺序也随之变化了。模型的确立是根据以往理论和结果推演出来的,而非由数据中的变量直接生成。其次,以上的分解和计算过程事实上揭示了分析因果关系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在每一步分析中,我们加入(控制) 新的变量,这些新的变量与模型中的原有变量有着相互关联的关系,它们的加入必然会导致原有模型中的变量间的关系的变化。也正是在这样的变化比较中,我们获得分解各类别效应的可能。因此,在同类的分析中(特别是多元回归分析) ,弄清各个变量间的关联关系显得格外的重要。没有清晰的因果分析的目的和动机,只是把多个变量聚到一起是不能够得出有意义和令人信服的结果的。<br/><br/>(三) 详析模式<br/><br/>确定两变量间的因果关系的过程,通常从观察到的经验线索开始。当已观察到的现象符合初步的因果关系的条件后,还要考虑已有的两变量间的关系是否并不因为其他变量的存在而改变,即要排除虚假的相关(巴比,2002 :56) 。其实,这一任务更多的是在经验研究中积累检验因果假设的过程中完成的。<br/><br/>经典的拉扎菲尔德的详析模式(Lazarsfeld’s elaboration) 就是达成这一目的的方法。其基本的思路即是,在已有的两变量的关系中引入第三个变量(检验变量) 。如果检验变量使得原有的两变量关系消失,则可以下结论说,检验变量解释掉了原有的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通常,引入的检验变量在因果关系中的位置是介于原有两变量之间的(见图2) ,而检验变量( X) 与原有两个变量间均有相关的关系。在X 解释A→Z 的关系的情况中,由于A →X 与X →Z 均有较强的关系,因而A →Z 的关系因为X 的引入而消失了。<br/><br/>使用上面效应种类的语言, X 是A 与Z 之间的介入变量;引入X后,A →Z 的直接效应变成忽略不计,而A →X →Z 的间接效应变得十分显著。当然,详析模式的缺点在于检验变量的解释虽然有可能降低原有两变量间的关系强度,但它几乎不可能使其变成0 ,因为社会现象间总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但是,详析模式提供了社会研究中排除虚假因果关系的基本思路。这一思路在更为复杂的变量控制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br/><br/>七、结　语<br/><br/>挖掘因果机制是科学研究的基本任务,也是科学知识积累和学科建设的核心。对于因果关系的讨论有着悠久的历史。现在的争论已经在以下几个方面扩展了原有的概念:起因与结果间的时间顺序并不一定有确定的先后;起因通常是多元的;起因也可能是概然性而非一定是决定性的;必要性是必须的;行动性的因素使得起因在特定的情形下可以被操控。<br/><br/>因果分析的类型可以对应于社会研究中不同的领域。因果分析也有层次之分??不同的学科所关注的重心并不一致。但是,不同的学科对于因果机制的强调却是一致的。然而,存在于当前社会研究中的一系列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对于因果分析的忽视或是理解不清。这样的后果就是生产一些解释力薄弱、对学科的知识积累没有任何意义的研究。要推动研究工作的深入,对因果机制的分析必须被纳入研究设计的中心任务之中。<br/><br/>社会研究中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在使用资料的类型和分析资料的手法上有着相当大的差异,但是,它们在应用因果分析以达成具有普遍性和解释力的结论上是一致而没有区隔的。当前定量研究对于定性研究不关注因果机制的指责是没有根据的。事实上,因果分析与研究方法之间的联系在历史上是流动变化的。统计分析对于因果推论曾经是胆怯和规避的,而定性研究则曾经是社会研究领域中强调因果分析的先锋。因此,研究方法的使用与是否有意识地使用因果分析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对于成熟的社会研究者,不论使用何种研究方法,都必然以因果分析为研究设计的起点和重心。<br/><br/>当前国内的社会研究中,定性研究占据着主要地位,这并不构成任何可以被指责的借口。设计合理、方法得当的定性研究同样可以揭示社会现象间的内在联系,并成为建构更高层次的社会理论的基础。目前的社会研究的问题在于,很多定性研究没有合理的研究设计,对因果关系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恰当地使用分析方法。因而,研究的过程禁不起推敲,研究的结论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对学科知识的积累也就无从谈起了。<br/><br/>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对因果分析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也有对因果机制概念的理解不清,还有对因果分析层次的分辨模糊,更有对因果分析方法的掌握不够。社会研究所关注的是社会群体、制度和结构上的原因,而非个人层次上的现时的倾向性因素。因果分析的过程中,分清起因和结果间的时间先后次序非常重要。社会研究中有一系列原则为达到这一目的提供帮助。路径图以及对因果效应的分解是理清因果机制的大有裨益的工具。<br/><br/>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于因果分析的强调决不意味着对当前定性研究的抛弃。一方面,定性研究与因果分析并不相互矛盾;另一方面,定量研究中的因果分析也并不一定要排除定性研究的补充。虽然,相对而言研究手法更为规范的定量研究更容易与因果分析相联结,但是,定量研究中统计分析的使用并不意味着因果分析的自动运用。通过使用“起因的退化”作为其文章的题目,阿博特直截了当地抱怨了当前以统计分析占主流的社会研究中的因果分析的干瘪以及与公众读者的鸿沟(Abbott ,1998) 。他所提倡的是,因果分析??特别是以统计为分析手法的??需要清晰的情景描述。只有给定这样的背景,并把因果分析植入其中,我们才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数字所表示的因果机制。这是因为,因果关系本身就是以一定的背景为基础的(contingent) 。而这样的情景描述在很大程度上即是分类(clustering) 和等级划分( scaling) 。这样的工作需要定量的方法,也需要定性的方法。<br/><br/> <br/><br/>注释：<br/><br/>注1：当然,不同的学科和研究者对于相同的社会现象会提出不同的问题,运用不同的视角和手段去理解这些问题,得出不同的结论和处理方案。<br/><br/>注2：因果关系的标准在下面的章节中有详细讨论。<br/><br/>注3：　<br/><br/>注4：当然,当今统计语言的快速发展使得这样的技巧变得非常复杂和专业化,并且与理论模型的契合程度越来越高。<br/><br/>注5：用符号来表达,它们分别是: ( A ∩B) => Z ,以及( A ∪B) => Z 。<br/><br/>注6：某些地方也称为“马奇定义”。<br/><br/>注7：其中, a 与a*, b 与b* 以及z 与z* 分别构成一个整体集合。<br/><br/>注8：Probabilistic 的中文译法也可以是“随机的”,但它在这里的意思更倾向于是“有某种概率的”。“随机性”的中文字面意思给人一种无法决定的味道,因而,“概然性”的译法显得更为准确些。<br/><br/>注9：可以看出,这样的表达与对数回归(logistic regression) 中的对于相对比率(odds ratio) 的解释极为相似。当然,对数回归本身就是解释某种现象发生与否的概率。<br/><br/>注10：社会研究中,由于研究设计带来的数据结构的不完善,也会造成区分起因和结果的困境。这样的困境经常出现在截面研究中(cross-sectional research) 。由于在截面研究中,数据所表示的是针对某一固定的时点,我们对这同一时点上的不同社会现象间的时间先后顺序往往无法分清。例如,在有关家庭中夫妻间暴力冲突的研究中,经常会遇到沮丧情绪与规范外行为(言语冲突甚至是暴力行为) 之间无法分辨谁前谁后孰因孰果。一方面,女性在受到丈夫的暴力侵害后,往往会表现为情绪低落;另一方面,情绪低落的女性在夫妻的互动中也往往容易使得情况恶化,从而导致夫妻间的暴力冲突。如果数据仅仅是在某一时点上实施的测量结果,我们无法回答到底是因为暴力受害导致了情绪低落呢? 还是情绪低落导致了暴力冲突呢? 由于社会调查的费用较高,绝大多数的研究设计就是截面研究。因而,这样的困境并不少见。当然,在我们的研究中增加时间这一维度是可以摆脱这样的困境的。在历时研究中(longitudinal study) ,受访者的历史状况得以记录。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到底是情绪低落还是暴力冲突的状态先出现。<br/><br/>注11：即使我们了解社会变革的方案,其结果也绝非我们所能预料得到的。因为社会变革中的其他因素对于整个变革进程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br/><br/>注12：对于“市场转型理论”以及围绕其间的分析讨论及批判补充,请参见边燕杰等编,2002。<br/><br/>注13：简单地讲,内在因素是与结果(因变量) 有着相互决定关系的其他因素。<br/><br/>注14：操控A 时, B 成为潜在的起因;操控B 时,A 则成为潜在的起因。<br/><br/>注15：对于涂尔干关于这一推断的详细过程的讨论,请参见Abbott , 1998 :150 - 156。<br/><br/>注16：他们早期的两本经典著作是: Parish , W. & M. Whyte , 1978 , Villiage and Family in Contemporary China 以及Whyte , M. &W. Parish ,1984 ,Urban Life in Contemporary China 。<br/><br/>注17：关于科学的特征,请参阅袁方、王汉生主编,1997 :14 - 20。<br/><br/>注18：在合著这部的著作里,作者们用了整本书的篇幅来讲解怎样使用规范的定性研究的研究方法。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本书。虽然他们是政治学者,并且以定量研究见长。但是,我相信,这本书对于所有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者都有着开阔眼界、规范研究方法的作用。所以,对于需要加强研究方法的读者,我全力推荐本书。我在这里讨论的与书中的内容没有联系,但却是我认为与当前的情形紧密相关的。<br/><br/>注19：原图见Blau , P. &O. Duncan , 1967 :170。1962 年为他们研究的调查时间。<br/><br/>注20：袁方、王汉生主编的《社会研究方法教程》(1997) 第十八章也对类似的路径有更详细的讲解。<br/><br/>注21：事实上,它们也就是两两变量间的相关系数。由于通常相关系数并不代表变量间的决定关系,因而,在路径图中(见图1) ,标准化回归系数成为其名称。<br/><br/>注22：X 对于Y 的效应可以变大和变小,这取决于模型中变量间关系的方向。在这里的变小是因为图中所有的关系均为正向的。下面同理。<br/><br/> <br/><br/>参考文献：<br/><br/>艾尔?巴比,2002 , 《社会研究方法基础》,第八版,邱泽奇译,北京:华夏出版社。<br/><br/>边燕杰等编,2002 , 《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 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北京:三联书店。<br/><br/>迪尔凯姆,1988/1897 , 《自杀论》,钟旭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br/><br/>甘泽尔姆、特莱曼、乌尔蒂,2002/1991 , 《代际分层比较研究的三代及以后的发展》,宋时歌译,载《清华大学社会学评论》2002 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br/><br/>库恩,2003/1963 , 《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br/><br/>齐尔格特?鲍曼,2002 , 《通过社会学去思考》,高华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br/><br/>休谟,1980/1739 , 《人性论》,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br/><br/>袁方、王汉生主编,1997 , 《社会研究方法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br/><br/>Abbott , A. 1998 ,“The Causal Devolution. ”Sociological Methods and Research 27(2) .<br/><br/>Baron, J . & W. Bielby 1980 ,“Bringing the Firms Back in : Stratification , Segmentation , and the Organization of Work.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45.<br/><br/>Blau , P. &O. Duncan 1967 , The American Occupational Structure. New York : Free Press.<br/><br/>Davis , J . 1985 , The Logic of Causal Order. Newbury Park , CA: Sage Publications.<br/><br/>Ganzeboom, H. ,D. Treiman &W. Ultee 1991 ,“Comparative Intergenerational Stratification Research :Three Generations and Beyond.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17.<br/><br/>King , G. , S. Keohane & S. Verba 1994 , Designing Social Inquiry : Scientific Inference in Qualitative Research. Princeton , New Jersey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br/><br/>Marini , M. &B. Singer 1988 ,“Causality in the Social Sciences. ”Sociological Methodology 18.<br/><br/>Parish , W. & M. Whyte 1978 , Village and Family in Contemporary China. Chicago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br/><br/>Sobel , M. 1995 ,“Causal Inference in the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in Arminger G. , C. Clogg ,M. Sobel ( eds. ) , Handbook of Statistical Modeling for the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 New York : Plenum Press.<br/><br/>Whyte , M. & W. Parish 1984 , Urban Life in Contemporary China. Chicago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br/><br/><br/>原文出处：《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4期<br/>地址：http://www.sociologyol.org/yanjiubankuai/fenleisuoyin/shehuiyanjiufangfa/dingxingfangfa/2010-03-07/9739.html<br/>]]></description><category>方法</category><comments>http://www.lookinto.cn/method/2159/#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lookinto.cn/</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lookinto.cn/feed.asp?cmt=2159</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lookinto.cn/cmd.asp?act=tb&amp;id=2159&amp;key=4a2dbd44</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杜赞奇:从历史和比较的观点看中国改革</title><author>wenbiao@hqu.edu.cn (admin)</author><link>http://www.lookinto.cn/changes/2158/</link><pubDate>Sun, 07 Mar 2010 11:56:05 +0800</pubDate><guid>http://www.lookinto.cn/changes/2158/</guid><description><![CDATA[来源：《开放时代》2009年第8期<br/><br/>    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实行至今，最迫切要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创建出一套新的制度，既能保持地方的活力，规范其越轨行为，但又不会让社会和本地社区付出代价；如何制定出一套法治机制，既能维系地方的社区伦理，又实际可行；如何能协调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达致彼此真正的沟通。我要强调的是，提高透明度与问责性，是中国各级政府当下首要的任务，只有建立起一套既对最高政权机关也对本地民众负责的地方调节机制，中国才不会重蹈民国时期的覆辙。<br/><br/>让我先谈谈我这个演讲题目??“从历史和比较的观点看中国改革”。顾名思义，我这场演讲是关于中国自1978年开始推行的改革的。为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较早前邀请我就这个题目作了一次主题演讲。当收到他们的邀请时，我不禁问道：“你们不是有很多经济学家吗？为什么经济学家要向一个历史学家请教呢？他们能够学到什么呢？”然而，结果是他们听得挺津津有味的。我想这是因为从来没有人从这个角度跟他们谈中国经济，我也十分希望这样的演讲能引起一些相关的讨论。对于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这个话题，我希望既能从一个历史学家的角度去讨论，也能从一个生于印度的人的眼光去审视。我在印度长大，对印度的改革和社会发展也感兴趣，这就是我所指的“比较的观点”的立足所在了。在北京那次演讲上，我被问及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中国改革成功的理由何在？”我认为，如果我们回顾中国过去三十年的改革，其成效之显著和影响之深远，是近代亚洲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甚至在近代世界史上也堪称空前。在近代亚洲史上，日本的明治维新可说是最重要的一次改革，时至今日，我们在日本还可以感觉到明治维新的余绪。<br/><br/>当然，领导是否得人是改革成败的关键。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很多方面均目光远大，且作了不少重大决定，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决定与内部改革不太相干，但跟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却息息相关。这个对世界影响深远的决定就是：将政治与经济脱钩。如果你明白“脱钩”这个词，你就应该知道它的意思是把经济与政治完全分离开来。在许多国家，经济和政治总是形影不离。一旦让政治与经济脱钩，就无异于说：“是的，我们的确有这些政治问题，不过，我们暂且将之搁置，先解决经济问题再说吧！”这样的决定，使中国与印度、日本，甚至美国的关系都变得截然不同。当然，政治问题总会有一天重归的，但就是在这个政经分离的阶段，新的利益集团和互相依存的关系出现了，人们有了经济联系，国家之间的政治问题就显得不那么重要。其他国家也开始学习“脱钩”的政策。我们见到印度已经开始朝这个方向学习了，尽管她有时并不十分善于此道??因为对印度来说，政治议题的确很重要，我们不想把它完全脱离于政府的议程之外??然而，好些政治问题呈现恶化的倾向，我们也希望把它与其他问题脱钩。<br/><br/>除了领导得人之外，我们还需要明白中国具备哪些深远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基础，造就了三十年的改革开放。首先，我必须指出的是，中国既具备一些长期积淀下来的条件（比如说，中华帝国晚期的企业家传统，这一点我会在下文论述），也具备一些较短期的条件（比如说，社会主义时期所奠定的某些基础），都是与改革开放的成功与否息息相关的。我们需要明白社会主义如何根植于中国并且成为日后改革的基础。其实，社会主义建设为改革开放奠定的某些基础是我们有目共睹的。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政府为人民的健康、教育（包括技术教育）、生活水平等所订下的指标，是很少第三世界国家能够企及的。这段时期也为日后的改革开放培育了训练精良、条件不俗的劳动力。总之，社会主义时期的许多成就，对中国的改革功不可没，是众所周知的。<br/><br/>然而，我认为这段时期积累的一个最不可忽略的要素，是国家社会动员的能力。中国在当时有着一个强大的党的组织，深深地植根在农村和城市之中。国家有足够的动员人民的力量，当要推行什么计划时，就会到农村去动员庞大的人力资源为其服务。尽管有些计划诸如“大跃进”是徒劳无功的，但我们试想想，有多少国家能够像中国这样动员人民？你不一定会认同这些计划，但你不得不为这种深入社会的动员能力折服。这种凡有需要即能组织和灵活调用劳动力的能力，不但对社会主义社会有用，对资本主义制度也是非常有用的。当然，我已经提过，如果我们把中国与同时期其他发展中国家比较，中国有一个很强大的国家结构，可以作出非常“强硬的决定”，她可以在没有很多人对这些决定制造政治诉求的情况下，作出强硬的决定。当然，这种能力和资源有可能会被滥用，甚至为邪恶的目标服务，正因为如此，英明的领导是相当关键的。<br/><br/>还有一个社会主义时期奠定的因素，也是我想指出的，就是“土地改革”。土改把那些控制乡村社会（你们也许会称之为“旧社会”或“封建社会”）的地主铲除，甚而把整个地主结构瓦解掉。这场革命是相当暴力和残酷的，据称，1947~1949年进行土改期间，被杀者超过一百万人，但毫无疑问的是，经历过土地改革的发展国家跟没有经历过的情况非常不同。这不仅就中国而言，大部分的东亚社会也是如此。二次大战后所形成的某些处境，使得许多东亚国家都进行土改，这些社会的许多成就也跟土改密切相关。<br/><br/>为什么要推行土改呢？要推行土改是相当不容易的，因为要打击那些拥有一切的人是相当困难的。因此，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土改才能得以开展，一是像中国这样通过革命达致，二是存在着一股外国的侵占力量。二次大战后，日本、台湾和南韩都由美军占据，代表美国的管治者在社会的地主和权贵身上没有既得利益，为了让这些社会能够发展起来，管治者认为原有的权力结构必须摒弃，因此，土改在这些社会之所以得到推展，不是因为采取了暴力和非法的手段，而是背后得到了美国的支持。土地改革在东亚至为重要，它与众不同之处，不在于刺激经济增长，不在于提高土地生产效益??我们都知道，要提高土地生产效益，农场非具备一定的规模不可。土地革命的重要性在于，为了使动员力量与发展性的政策行之有效，必须打破乡村社会原有的权力结构。在像印度、东南亚尤其是巴基斯坦等许多社会，乡村社会仍然由旧的权力结构所控制，它们缺乏历史条件去瓦解这种权力结构。你也许会说，另一种革命是资本主义革命，不过，这些国家也会避免让资本主义革命出现，因为它们非常重视土地资源，且其佃农数目相当庞大。因此，正如毛泽东指出，在1927年湖南农民起义中，旧有的权力结构非常顽固，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使新的力量难以出现和推动变革。因此，从政治的层面来说，土地改革最终形成的是一个权力真空，使共产党的势力得以介入；但在另一方面，它也会导致国家对地方社会过度控制的恶果。直到今天，印度的土地改革的效果相当有限，但问题还不在于此，而更在于印度政府因而难以渗入乡村社会以取得发展。不过，最近我们也看见一个新的方向，就是通过非政治组织（NGO）和公私合伙（PPP）的模式介入乡村社会，这最终会发展出一种怎样的伙伴关系，还得拭目而待。<br/><br/>让我们把讨论集中到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改革，并把话题从革命转到其他传统，包括悠久和新近的传统上去。我主要谈的是三个因素。首先是统治的中心??北京，但我只会一笔带过，不会详细论述；第二是地方政府或地方权力，这包括各级地方的党政机构，甚至“省”也可算是地方政府之列；第三个因素是老百姓与地方社会或乡村社会。我主要探讨的是第二和第三个因素，即地方政权或地方权力结构与老百姓。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重大的转变，就是让它的潜力得以释放。你大抵知道，当时中国推行的是我们在美国称之为“every tub on its own bottom”的“自负盈亏”的政策，也就是说，每个单位从此要自己找寻生存之道。我认为，这是地方政府改革首要之处，因为它真正让人民使出自己的创意来。人们知道，他们可以找方法自己赚点钱了，从此，他们要为自己负责了。尽管中央政府还是会提成一部分，但如果你可以生产你自己的资源的话，实际上你可以把剩下的部分留作己用，这成为地方政府的一股动力。当然，这也带来许多问题，但你可以想象，我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来到中国时，开始看见每个小单位都在为自己的命运和前途动脑筋，而不再听任某些官僚系统摆布，到处都充满生机。<br/><br/>由此，我看出地方政府在改革开放中扮演的角色，有两方面在历史上似曾相识。一是我刚才提到的社会动员结构，也就是为着某个目标把人力和其他资源动员起来的能力。如果你有机会参加一个地方机关与省政府的会议??比如说在广州??你会看到每个县都有代表赴会。在这些会议中，与会代表有指定的座位，有自己的宣传材料，他们分配了每年上缴的指标后，就知道自己可以存留多少。在我看起来，这样的场景活像一场比赛，非常有趣，我想这在世界其他地方绝无仅有。每个省让它属下的每个单位俨如在拍卖场上互相竞争，这种做法背后的思维就是资源的动员。为了达标，为了它们的上级，也为了它们自己，每个单位都把它的资源动员起来。你们也不妨注意一下当中所运用的语言，社会主义动员的语言至今仍然不衰，只不过是充满社会主义精神的“斗争”这个词，被换成“竞争”的语言而已。你们还有一个社会主义用词叫做“道路”，以前是“通往共产主义的道路”，现在摇身一变成为“通往经济发展的道路”“；斗争”的道路也变成是“竞争”的道路。由此可见，同一套社会动员的工具，在新环境中得到转化和运用。与此同时，改革开放时期也体现了人事的延续性。干部中的积极分子，形成了改革开放中的十分重要的部分，因为他们把自身的个性和精力转化为新的企业精神，并且把动员工具的组织能力加以善用。<br/><br/>另一个历史上与改革开放可比的时期??可能会让你感到诧异??是清朝，具体来说是清朝的行政制度。对英语世界而言，清朝的官僚制度不算是一种现代的官僚体制，因为清朝的官员的收入主要来源并非薪俸；严格来说，它甚至不算是一种行政制度，而更像韦伯（Max Weber）所说的“prebendary”（牧师俸禄）。所谓“prebend”，是指官员或政府像一个中国县官般运作，他被布置工作后，便需要征收一些收入，但他征收收入的方式，是向他属下的地方收集，然后他会把一些收入上缴中央（联邦）政府，留存一部分作为自己的个人收入和自己的政府的开支。这种制度是两种制度的合成，一方面，它算是一种官僚制度，因为官员是由清政府任命并受清政府的律例所监管的；另一方面，它又不像官僚制度，因为官僚应该是受薪的，他不应该把地方所得留存己用。然而，在清代，官员的确是“prebend”，他把部分收入留存，而且当中没有经过严格的会计审查。他要上缴一定的份额，但余下的部分可以留作己用。如果你把现在的制度和清朝的制度比较一下，你可以看见很多似曾相识之处，也就是说，现在的制度也堪称“prebendary”。这种制度最大的问题在于如何监督。中央政府只关心是否按照份额上缴，谁会监督地方政府留作己用的部分呢？从清代到今天，中国不同时期的政府都未能发展出一套奏效的制度，从上而下或从下而上地监督地方政府。如何建立起一套问责的制度，来监督地方政府的这个群体，既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课题，也是一个经历了改革开放三十年后早晚要处理的问题。<br/><br/>现在，我要谈谈第三个方面??老百姓。我相信，改革开放的成功不但系于地方官员，还与老百姓的传统息息相关。在一千多年前的唐宋转型时期，中国就已经有一个高度发展的商业和企业传统。当时对企业发展的限制，主要在于市场的渠道和资讯不足，但对于个人成为企业家，是无甚社会限制的。在超过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出现了一个十分强大的文化系统，能够包容企业传统。与西方历史有别，中国这个文化系统并非以法律为基础，但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中国这个文化系统是以国家为基础，所以与西方有别，因为实际上西方历史上的经济发展的基本建设也是由国家提供的。另一方面，中国当然也需要由国家推行律令以维持法律和秩序，而其维持的往往是秩序多于法律。此外，比起西方或世界其他地方来说，历史上的中国也可说是更“自由放任”（lassie faire）。那么，到底我说的维系企业传统的文化传统是什么呢？我认为是中国近四百年来建立起的一套很强大的地方制度和地方市场。施坚雅（G. W. Skinner）和一些日本学者的研究告诉我们，中国经历了无数次经济变革，各级的市场变得颇为整合。尽管由于运输效率有限，这不能算是一种现代的经济制度，但中国发展出一套足以联系各级市场的功能性运输网络，还存在着一些比市场更重要的运作方式，比如说庙会，对维系市场也相当有用。<br/><br/>另一个不可忽略的是地方社会里的契约世界。如果你研究过中国的地方社会，你会发现，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契约社会。在传统中国，管理资源也好，抵押房产也好，往往都是通过缔结契约达致的。这类契约的格式十分简单，一般都列明立约双方和中人的名字。什么是“中人”呢？往往就是那些立约双方都能信靠的人，而且往往有好几个，比如说村长、亲戚、族长等等，都是维系社会不可或缺的纽带。他们的存在，对契约的实现至为重要，如果人们一旦违约，会面对很大的社会压力。契约的维系也不仅仅靠中人，更重要的是这些中人身处的整套机制，这就是我在我的第一本专著中所指出的“权力的文化网络”，也就是中国农村公民社会（rural civil society）的许多元素，诸如宗族组织、互助团体、水利机构、农会等等，它们可说是非政府组织（NGO）的旧时代版本。然而，这些组织往往也有其他的一面，在运用着宗族或神?的权威的同时，也织造出社会网络。这种既可以是书写也可以是口头的契约，是以人们对一个规范社会的文化认同为基础的??我之所以要对你负责，是因为我们彼此有着一些社会联系，你因而也对我有类似的责任??这就是维持这种独特的企业精神的规范性基础。支撑着市场和契约的，是一个为社会的商业和经济活动奠定规范性的基础的文化网络。也就是说，宗族、神?、祖先、行会、村民、中人，等等，对于企业社会的运作都是至为关键的。<br/><br/>清政府并非不接受人们在某些情况下毁约，但这并非问题所在，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很多契约并不是以法律为依归订定的。清政府更重视的是维系契约所体现的规范，这意味着人们得到了一定的法律保障。这是让地方社会得以自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机制，也就是说，国家所扮演的是“守夜人”的角色。清政府是最终的保证，法律不过是上诉的其中一种渠道，在大多数情况下，纠纷是在本地社区层面解决的，而在社区中，“面子”问题又殊关重要。我们可以把这种契约和市场的机制纳入“习惯法”的范畴，也就是说，这不是指国家明文规定的律令，而是指地方上习惯的规矩。为什么这种做法如斯重要？我们都知道，中华帝国的官僚体制并不庞大，其统治须仰赖黄宗智所说的“集权简约治理”（centralized minimalism）。清政府发展出一套非常巧妙的管治模式，使地方政府毋须对中央政府提出很多要求。你们大抵都知道，至19世纪，在清代官僚体制中，一个官方代表管治着三四十万人，这是一种低密度的政府管治模式。这到底是如何达致的？清政府之所以做得到，是因为地方上的官僚代表给地方领袖转嫁的并不是一份工作或薪水，而是政府权力的象征。通过赋予地方绅士功名和权力，地方绅士得以与政府抱持一致的象征性的价值观。同样地，文化网络也赋予地方领袖一种权威，让他们管治地方社会。对于老百姓来说，以意识形态共同性和建基在此共同性上的道德来维持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平衡，是非常重要的。<br/><br/>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不过是一种地方的经济活动，规模甚小，无助于衍生大资本，特别是在一个本地社区中，需要面对面的交往才能结识主顾，那么，大规模的跨省生意如何进行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想想宁波商人和山西票号是怎样运作的。一直到19世纪，当越来越多汉人在蒙古地区定居耕作时，承担发展耕地业务的，是山西票号，而非现代银行。尤其不可忽略的是，山西票号乃是通过一些仪式性的结构在地方票号中建立信用，以及与耕者订立契约的。在这里，文化也扮演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票号的潜力不可小觑。当然，至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公司法，这有助于把市场从地方企业提升至合股经营的公司的层次。无论如何，我想强调的是，传统的机制和文化助长了地方商业和企业发展。在拙著《文化、权力与国家》中，我讨论到1912年民国建立后，地方上习惯的做法受到什么影响，不过，我当时主要讨论的是文化与地方管治，而没有怎样谈到企业，但我也提出，地方的企业所受的冲击是相当巨大的。<br/><br/>在民国时期，地方权力结构与老百姓的关系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在国家建立的过程中，不同的政权都企图提高地方政府的权力，然而，由于一直无法发展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地方政府结构的机制，地方政府的职能遂逐渐分化和瓦解。我们还应该注意，在乡村社会，地方领导和治理跟文化与宗教机制是息息相关的。通过庙宇和宗教仪式与事件，乡村的精英把他们的地位转化为社会责任。曾几何时，遍布全国的关帝崇拜，就是能让人们一方面表达其对帝国秩序的认同，另一方面又能表达自身的关怀与利益的一种方式。一旦包括关帝庙在内的各色庙宇和老百姓其他仪式场所和事件被破坏，社会精英就会放弃其治理的权力与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人会再想当村长，中间人的角色既不复旧观，就连签订契约，也可能会因为滥用地方政权的权力而需要承担一些风险。从这个时候开始，政府权威从上而下地延伸到乡村社会中，结果是地方上的百姓和企业传统受损。当地方庙宇一旦被摧毁的时候，市场与庙宇组织的关系也会一并瓦解??我们不要忘记，庙会就是做买卖的场合。庙会既是宗教活动，也是经济活动，时至今日，很多中国人做生意时，仍离不开宗教活动，就连发展旅游也有一点这样的性质，这都有助于发挥本地的企业传统。由此可见，民国时期将地方权力加以分化的做法，并没有充分体会到本地企业传统的优势，结果要等到1978年推行改革开放之后，这种优势才偶然地重获新生。可以说，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在现代化（modernization）得以全面发展之前，国家的渗透已经开展了。然而，一直不很明朗的是，对这些不论是从上而下或从下而上渗透的权力体制，到底是否能建立行之有效的监察机构。<br/><br/>耐人寻味的是，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1949~1978）的三十年间，在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政府，是尝试过重建权力的文化网络的。在民国期间，历任政府既无法恢复政治体制中上层与下层的联系，对在乡村社会中承认像关公或其他大众文化的元素也不感兴趣。相形之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大众文化是得到承认和重新被创造的，农民的风俗和传统被重新挖掘（比如说，改革开放后第一部为西方人普遍熟知的电影《黄土地》，就让我们知道人们是如何到农村去采风，学习农民的传统和文化的）。自20世纪40年代开始至后来的“群众化”（massification）时期，这成为一个庞大的事业，由我们称为 “宣传”或“文化”的机关筹谋规划。一次又一次的文化运动，就是把政治加进民间故事中，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白毛女》。《白毛女》最初不过是一些民间故事的集成，后来好些情节被改造，使它几乎代表了所有共产主义特别是与女性有关的理念。虽然决定如何重建本地社会文化与政府关系的始终是政府，但政府也不能任意从百姓身上取用他们的文化，而只能提炼一些彼此能有所共鸣的元素。换句话说，在大众文化与政治之间，政府需要维持一个微妙的平衡。因此，尽管这也算是一种文化网络，但差别在于，这是政府刻意重建的，随时可能走上歧途。此外，在任何文化当中，仪式是相当重要的纽带。每个人的活动或多或少都会牵涉其中，不论是在朗读小红书，还是在唱革命歌曲或喊口号，都是通过一套仪式去进行的。然而，由于这个过程充满政治，结果它走上歧途了，这就是后来“文化大革命”的前奏。我认为，恰恰就是这种努力造就了“大跃进”的。为什么“大跃进”得以推行？为什么人们那么愿意随时随地为“大跃进”献身？这是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农村的文化网络或多或少被重建之故。<br/><br/>然而，另一个毛泽东时期不可忽略的事实是，跟城市的知识分子较受控制不同，乡村的农民还是有相当大的自主性的。在“大跃进”之后，农村社会仍然能保持较大的自主性，乡村里的人际关系大体能够维持，而生产队和大队实际上是基于原有的农村结构和其他社区及邻里组织设立的，因此，新旧两套体系有相当程度的重叠，旧体制也不是完全被摧毁。尽管好些庙宇和市场被破坏掉，但乡村生活中许多部分还是以旧形式存在的。这些旧制度和方式与新的社会主义集体制并存，改革开放不久，许多旧的社会制度和做事方式就复燃了，这包括许多乡村社会的文化网络如宗族、水利组织等，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br/><br/>回到企业传统这个问题上去，旧组织和旧关系如何能够在改革开放时期发挥作用呢？当我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第一次来到中国时，我看到一些让我感到非常震撼的现象，这是我过去的教育没有告诉我的。我看见一些既不能归类为资本主义也不能归类为社会主义的组织方式，这种方式真是难以名状。当时，国营的公共汽车又慢又挤，让人难以忍受，恰恰在这个时候，乐意把客人送到任何目的地的小型巴士服务应运而生了。我于是有兴趣知道它们从何而来，很快就知道它们是应市场的需要而出现的，但让我更感诧异的是，这些小型巴士是由国营车队租给单位工人让他们自己经营的。我想，在这种情况下，人人都会得到一些好处，但也有人会吃亏。不过，当中的大老板一定会从中得益，否则他也不会支持这样的做法。我把这称为“创意企业”（creative entrepreneur－ship），也就是法语的“brigolage”??把来自四面八方的资源统统置于一个系统内，管它是社会主义政府的，是前社会主义时期的，抑或是资本主义的，统统放进去。当然，你也必须明白这套机制，它让三种制度??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传统做法??并存。另一个例子是，在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家长希望子女在学校能够喝到盒装牛奶，但牛奶的供应商是谁呢？纸盒的制造商是谁呢？居然就是学校本身！我们也听闻过，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复旦大学的管理学院已经投资股票市场了。种种非常商业化的做法，在中国已比比皆是了。如果你明白什么叫“下海”，你就知道人们怎样利用社会主义制度去干资本主义的活。通过这种做法，人们一方面仍然可以享受社会主义的住房保障，另一方面又可以在商海中拼搏，直到失败为止。虽然这样的做法对大多数人来说不一定行得通，不过，事实的确是如此。<br/><br/>我想强调的是，这种“brigolage”或创意企业真的是从一个具有悠长的创业精神的历史传统中衍生出来的，这种传统可以调用资源和具有创意的人才，使他们能适应不同的环境。这种企业经验带来的后果至少有二，第一是如果我们把乡镇企业考虑在内的话，我们不禁要问，主持乡镇企业的主要是些什么人呢？我手上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但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绝大部分控制或管理乡镇企业者都是干部或过去的营商老手。第二个后果是颇具讽刺意味的??农民之所以还有能力保持他们的土地甚或较大的农业企业（即使他们的权限已经化约为在自己的土地上为别人打工），恰恰是因为他们继承了从毛泽东时期延续下来的集体土地权。这些集体土地权是新的文化网络的一部分，它让许多农民在受惠于城市或农场所能提供的新的就业机会的同时，仍能得到一定的保障。<br/><br/>我要指出的是，创意企业是在存在于社区和行事习惯中的既有的文化生态中孕育成长的。当下的问题是，到底创意企业与地方政权的关系该如何处理？如前所述，把人们的能量释放，有利有弊，弊处在于缺乏政府和民众的监管。地方治理的问题由来已久，至少自清代以来就已经出现，那就是缺乏规范和监管的地方权力机构往往倾向于沿用过去“prebendary”的方式对地方社区进行苛索。在所谓“自负盈亏”的年代，不惜一切地提高生产、利润和税收的压力，尤显巨大。<br/><br/>从一个历史和比较的观点看中国的改革，也许有助于我们认清当下中国改革开放的问题所在。我认为，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实行至今，最迫切要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创建出一套新的制度，既能保持地方的活力，规范其越轨行为，但又不会让社会和本地社区付出代价；如何制定出一套法治机制，既能维系地方的社区伦理，又实际可行；如何能协调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达致彼此真正的沟通。我要强调的是，提高透明度与问责性，是中国各级政府当下首要的任务，只有建立起一套既对最高政权机关也对本地民众负责的地方调节机制，中国才不会重蹈民国时期的覆辙。（译/程美宝）<br/><br/>*本文根据芝加哥大学荣休教授杜赞奇2009年3月12日在中山大学历史系的演讲整理而成，杜赞奇先生特别邀请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教授程美宝进行录音整理与翻译工作。是次演讲由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香港大学香港人文社会研究所合作主办。<br/><br/>作者简介：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新加坡国立大学人文及社会科学院。<br/><br/> ]]></description><category>变迁</category><comments>http://www.lookinto.cn/changes/2158/#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lookinto.cn/</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lookinto.cn/feed.asp?cmt=2158</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lookinto.cn/cmd.asp?act=tb&amp;id=2158&amp;key=f513d849</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王丰：人口问题：最能影响中国的负增长</title><author>wenbiao@hqu.edu.cn (admin)</author><link>http://www.lookinto.cn/society/2157/</link><pubDate>Thu, 04 Mar 2010 09:41:54 +0800</pubDate><guid>http://www.lookinto.cn/society/2157/</guid><description><![CDATA[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讲座教授，<br/><br/>　　美国加州大学尔湾校区社会学系教授、主任。<br/><br/>　　眼下，中国的民众、企业、各级政府最关注的是如何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各种负增长：投资负增长、出口负增长、就业负增长以至经济整体的负增长。刚刚开始的这次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震荡是毫无疑问的，各国政府至今为止的反应与对策也是史无前例的。这次危机可能延续一两年，也可能更长。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这场危机与经济负增长迟早会过去。危机过后回头看，这场震荡只不过是全球性资本主义经济的一次周期性波动而已。虽然这次波动的来势之迅猛、波动的深度、广度与一般的波动有所不同，但它毕竟是暂时的。这种经济危机对人类社会来说已不是初见。<br/><br/>　　然而，21世纪真正可能对中国与全世界影响更大的负增长却不是我们目前关注的那些负增长，而是一次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均未经历过的负增长，一次人们用肉眼难以观察到的负增长，一次中国社会和政府迟迟不能认识不愿面对的负增长。这就是人口负增长与人口老化。与我们目前所担心的经济负增长不同的是，人口的负增长一旦形成，便不可在短期内逆转。<br/><br/>　　全世界在20世纪后半叶经历了一次巨大的挑战，即史无前例的人口增长。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世界的人口增长一直十分缓慢。三个世纪前，即1700年时，全球人口仅为7亿。其后，经历了150年的时间，人口才增加了约一倍，达到1850年的12.5亿。工业革命以后，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医疗技术的进步与推广，导致人口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历史上与这种高死亡水平相应的高生育率却没有以同一步伐下降，从而导致人口急剧增长。全世界人口最近的一次翻番，从1950年的25亿到1985年的50亿，仅用了35年时间。不难想像，如果全世界人口照此速度无限增长下去，地球很快会变得连生存空间都没有了。<br/><br/>　　在面临被称为是“人口爆炸”的挑战时，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第一次显示出其集体的决心、智慧与能力。各国政府、国际组织、私人基金会以及各种民间组织对控制人口增长付出了前所未有的努力。这种种努力通过全世界家庭和个人的醒悟与配合，竟然出乎预料地成功了。目前，尽管世界总人口还在继续增长，但增长的速度已经大幅度地减缓。更重要同时也更出乎预料的是，人类可能会成为自身控制人口增长过分成功的牺牲品。以一对夫妇生育2.1个孩子作为人口自身繁衍的更替水平标准，全世界已有一半以上的人口生活在这种标准之下的国家。在全世界竭尽全力控制人口增长的时候，几乎没有人预想过生育率会在达到更替水平之后继续下降，更没有预想过人们会不愿再要孩子。不难想像，如果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不断持续下去，有一天人类会从地球上彻底消失。比控制人口、降低生育率更为困扰学者和政策制定者的是，他们不知道人们为什么不愿生孩子，不知道生育率继续下降的谷底在何处，更不知道依靠什么政策与手段才能诱导、鼓励甚至是强迫人们生孩子。可以说，这种控制人口的成功与人口趋势的逆转到来得如此之快，让各国政府措手不及。<br/><br/>　　中国人口负增长大势已定<br/><br/>　　在控制全世界人口增长的努力过程中，中国不仅是最大的国家，也是最独特的国家。中国政府控制人口的决心与力度是最大的，中国百姓的觉悟也是最高的。 1970年代，在政府“晚、稀、少”的计划生育政策下，全国妇女平均生育水平（总和生育率）由一生多于5个孩子下降到略高于2个。不仅如此，从1980年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实行了举世无双的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尽管有各种各样的例外，按现行的政策，全国63%的夫妇仍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这包括几乎全部城市人口以及实行“一孩半”政策——第一个孩子是女儿可生第二个孩子——的地区的一半人口）。换句话说，将近三分之二的中国夫妇仍受到独生子女政策的约束。<br/><br/>　　近二十年来，各种调查与人口普查的结果都表明，中国每对夫妇一生平均生育的子女数已明显低于人口学定义的更替水平，即每对夫妇生育2.1个子女。这个更替水平的含义是，在考虑死亡率的影响后，每对夫妇需要生2.1个子女才能有能替代他们。过去十多年中，国内外人口学术界各种研究反复得出的结论一致认为中国的生育水平在每对夫妇平均生育1.5个子女左右。国家统计局近年公布的结果为1.6。很多人会认为中国人口统计数字不可靠，存在严重的漏报，并以自己看到的或听说的某人某地有生了三个甚至更多孩子为例来印证这种看法。这些看法似乎很有道理。但需要解释和提醒的是，现在公布的生育水平是已经经过了统计分析与调整过的。2000年中国人口普查得到的全国生育水平为1.22。如果认为中国的实际生育水平在每对夫妇1.8或更高的水平，那便意味着除去众所公认的确实遵循了独生子女政策的城市人口（约占全部夫妇数1/3）之外，剩下的所有夫妇全部生育了两个孩子。没有任何统计或调查数据能证明这一点。同时，受媒体导向以及过去大力宣传的影响，人们的视线仅死盯住少数几个多生的，而对身边只生一个甚至不生的绝大多数人却视而不见。同时，有些人看到的生几个孩子的往往是十几年前的事，而不是近年来的现象。<br/><br/>　　尽管平均生育水平已远远低于更替水平，中国人口还在继续增长。这是人们迟迟意识不到未来人口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任何一个时点的人口增长或减少，都是受两个因素决定的： 人口的出生死亡水平与人口年龄结构。我国现在的人口增长是由于出生数大于死亡数，而不是每对夫妇生育数太大。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目前较年轻的人口年龄结构。通常的人口增长率是由出生率减去死亡率得到的(假设不考虑人口迁移的因素)。这里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也被称为粗出生率与粗死亡率。而这两个率所包含的不仅是生育和死亡的水平，同时还有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举例说，2005年墨西哥的粗死亡率水平是千分之五，而美国的水平是千分之八。这并不说明美国的健康水平低于或死亡水平高于墨西哥。相反，美国的粗死亡率高是由于年龄结构的作用，即美国的人口年龄结构比墨西哥的更加老龄化。由于美国人口中有更多的人处于死亡率更高的老年年龄组，即使是美国老年人口分年龄死亡率水平均低于墨西哥的水平，美国还是有更多的死亡人数。另如，2005年中国的人口粗死亡率为千分之六，与伊朗的一样，但均低于日本的千分之八。而同年排除人口年龄结构影响的人口期望寿命（它从另一方面反映死亡水平）的排序却是日本、中国、伊朗。这种结果反映出粗死亡率受到了年龄结构的影响。中国人口的真正的死亡率水平高于日本，而低于伊朗。如果不考虑人口年龄结构的作用，中国人口从1990 年便开始了负增长。仅以生育率为判断标准，2000年以来中国人口正在以每代人减少40%的速度递减。<br/><br/>　　人口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人口规律的最基本的一条就是现时的人口出生死亡水平不仅影响当时的人口增长或减少，而且决定未来的人口增长与年龄结构。这就是人口变化的长期性。过去的出生死亡水平决定了现时的人口年龄结构，其与现时的出生死亡水平相结合的产物，就是我国目前持续的人口增长。而等待着我们的将是现在的低生育率所将造成的不断老化的年龄结构与未来低生育率相结合的产物：不可在短时间内逆转的人口负增长。<br/><br/>　　由于中国人口生育率已长时间低于更替水平，中国人口负增长大势已定。人口负增长一旦开始，也将与生育率下降后人口总数仍持续上升一样，势不可当。这便是人口变化内在的惯性。我们的研究表明，即便假设在30年后将总和生育率马上提高到更替水平，并维持在这个水平上，中国人口在21世纪的后几十年内都无法逆转人口持续下降的趋势。如果出生水平一直维持在现行政策规定的生育率水平，中国人口总数将在大约40年后，即2050年降至11.83亿，2075年至 9.05亿，2100年至6.77亿，略高于中国现在人口总数的一半。如果在政策规定的生育率水平，也即平均每对夫妇生1.47个子女的水平上再延续30 年，然后提高到更替水平，中国总人口将在21世纪内不可逆转地下降到2030年的13.4亿，2050年的12.4亿，2070年的11.1亿，2100 年的10亿左右。如果生育水平在恢复到更替水平之前是目前学术界公认的1.6，中国人口的规模在21世纪中将降至2050年的13.1亿，2070年的 12.1亿，2100年的11.7亿。这便是人口负增长惯性的作用。<br/><br/>　　人口负增长有何可惧？<br/><br/>　　与20世纪后半叶的快速人口增长一样，在没有战争、灾荒、瘟疫影响下的大面积持久性的人口减少也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正因如此，一方面我们对此毫无经验，另一方面我们对人口负增长带来的挑战也还无法充分认识。<br/><br/>　　有人可能认为，由于人口负增长的惯性使中国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后在20世纪内减少1亿至3亿并不一定是坏事，甚至可能是好事。然而，这种结果已经超乎我们的判断能力，因为没有哪个现存人口有这种经历，而经历过这种变化的人口应该已经消亡了。我们可以判断的是，人口惯性所导致的人口变化不仅是在总量上，还要在人口年龄结构上。在人口总量减少的构成中，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将不断老化，而这个老化过程对未来中国的社会与经济影响都将是史无前例、十分深远的。<br/><br/>　　中国过去三十年的经济快速增长，除了制度变化的因素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益于人口转变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口红利，即由于年轻劳力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扩大而带来的经济收益。这部分年轻劳力与大量的外来资本结合，造就了历史性的无法重复的经济增长。各种不同的估算认为人口红利对中国20世纪末二十年中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5%至25%。日本、韩国及台湾早期的经济腾飞也受益于这种人口红利的贡献。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口红利由于生育率下降已耗尽并将为经济增长拉后腿。日本近二十年的经济停滞，在相当大程度上便是受到人口老化的影响。而中国正在步这些国家的后尘。<br/><br/>　　中国社会马上要面临的人口老化是劳动力的老化。在未来的十年左右的时间内，中国劳动力年龄人口 (在此定义为20—60岁)的总数仍将颇为可观，但新加入劳动力队伍的人数将大幅度地萎缩。这是近年来低生育率的直接后果。未来十年中，新加入劳动力队伍的20至24岁人口组的规模将会急剧缩小，由2010年的约1.25亿下降到2020年的0.68亿。这部分劳动力人口占全部劳动力人口的比例将由现在的约１５%减小至仅占８%左右。不仅如此，如果目前的低生育率不能被及时扭转，这种劳动力老化的趋势会不断加剧。对仅仅是担心就业的决策人来说，这似乎是求之不得的佳音。然而，这个年龄组的新生劳动力是受教育程度最高的，最富创造力的。这部分年轻人口也是消费力最强的。这个年龄组人口的急剧减少不仅对劳动力供应，同时也对消费需求和结构产生巨大影响。因为这意味着新结婚夫妇对数的急剧减少，对新建住房需求的减少，对所有与青年人有关的消费需求的减少。青年劳动力人口的急剧减少也会使他们人均负担的养老费用不断上升。这是中国人口老化的另一个方面。<br/><br/>　　测量人口老化的一个指标是人口年龄的中位数。年龄中位数的意义是一半人口在此年龄之上，另一半在此年龄之下。随中国人口生育率的下降，人口老龄化过程在21世纪初，也即中国人口总数还在增长之时，就已十分明显。然而在2000年时，中国人口整体还很年轻，人口年龄中位数仅为30岁。而到2050年，人口年龄中位数将上升到45岁左右，即一半以上的中国人将在45岁以上。如果未来生育率维持在现行政策生育率的水平上不变，中国人口的年龄中位数在21世纪后期将高于50岁的水平。由于人口负增长惯性的作用，当生育率恢复到更替水平之后，人口的年龄中位数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停留在较高的水平上。至21世纪末，仍在40岁的水平上。这意味着育龄妇女比例很小，人数很少，更替水平生育率对应的出生量也大不了。<br/><br/>　　用另一个更常用的衡量人口老化的指标，即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所得到的结果也是一样的。21世纪的前半叶，受以前生育率急速下降及目前低生育率的影响，中国人口老化的过程将十分迅猛。在30年的时间内，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百分比将由7%剧升至20%以上，即每5个人中有1个是 65岁以上的。由于人口负增长惯性的作用，即使生育水平能恢复到复位水平，人口老化的趋势仍将继续延伸，上升到2060年时的25%左右，即每4个人中即有一个65岁以上的老人。如维持政策生育率不变，21世纪后期老龄人口比例将超过30%，至21世纪末每3个人中有1个65岁以上的老人。同时，生育率上升对21世纪下半叶人口老化已不会有多大作用。<br/><br/>　　中国所面临的新的人口形势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有很大的相似性。中国1990年就已经开始的低于复位水平的生育率，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政府成功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有关，但近年来在全球化环境中我国经济制度改革、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以及生育概念变化等因素对生育行为的影响也决不应被低估。在许多欧洲国家及东亚各国，低生育率已经开始给那些国家和地区带来前所未有的困境与挑战。长时间的低生育率以及人口年龄结构老化将给养老与医疗健康体系带来挑战，影响整体劳动生产率与整个经济的竞争性。当抚养负担日趋加重时，人口老化也将影响到代际关系，甚至社会的整合与民族的兴衰。同时，将生育率提高到复位水平并非易事。近年来，尽管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已经开始采取措施鼓励生育来逆转生育率下降的趋势，而至今为止这些鼓励生育政策奏效的还寥寥无几。在人类经历了20世纪前所未有的人口增长之后，21世纪给我们带来的新的挑战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长期性人口减少以及人口老化。认识人口惯性与人口发展的规律，有助于我们未雨绸缪，减小由于盲目观望所带来的不必要的代价。<br/><br/>　　负责任的公共政策：骑虎难下还是骑虎不下？<br/><br/>　　中国人口在21世纪将面临的负增长已经不是假设，而是定势了。但由于受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中国人口总数还在继续增加。对于不了解人口变化内在规律的人来说，中国似乎应在人口增长停止时再重新考虑公共政策，尤其是人口政策的讨论与调整。然而，如果真把公共政策建立在人口总数是否还在增加的基础上，则完全忽视了人口发展的内在规律，即人口惯性。<br/><br/>　　不仅如此，尽管中国人口的生育水平已加入了世界低生育率国家的行列，中国政府还在继续执行三十年以前作为控制人口增长紧急措施的独生子女政策。这项政策是世界历史上政府控制人口增长、干预人类再生产的最严厉、最广泛的社会试验。现行的生育政策仍要求63%的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过去的三十年中，很大程度上由于独生子女政策的限制，中国已产生了1.4亿独生子女，也即1.4亿独生子女家庭，占全国总家庭户数的约三分之一。这么多的独生子女家庭，很有可能成为21世纪中国所面临的最大的、长期的风险来源。<br/><br/>　　任何一项公共政策一旦形成，便有了其独立的生命。作为三十年来的基本国策，人口控制政策更是如此。对控制人口增长政策的讨论无疑应是慎重的，建立在事实和科学依据上的。现在最重要的事实就是中国人口生育率水平已多年低于人口再生产的更替水平，中国人口在21世纪的负增长已是不可避免的了。即便是普遍允许每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中国人口的整体生育水平仍很难达到更替水平。这是因为尽管有少数夫妇可能生育超过两个甚至三个子女，由于经济与社会原因，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夫妇愿意只要一个孩子，有的甚至一个也不要。中国经济体制和社会价值巨变对近年来生育率下降的作用可能比严格的人口政策更重要。首先，在独生子女政策实施后的几十年中，农村的集体经济瓦解，城市的铁饭碗和住房福利消失，这就打破了过去降低生育成本、鼓励多生的经济保障。其次，新经济机会和收入增加的刺激，使年轻人不再将精力集中于结婚和生育。1990年代，女性的初婚年龄从22岁增加到24岁。这就是不受独生子女政策影响的人口偏好改变的明显例证。第三，由于市场对高学历劳动力的旺盛需求以及劳动力市场上日益激烈的竞争，父母必须更多地投资于子女教育。这一生育成本的增加更抑制了夫妇的生育愿望。在全国各地，很多符合政策可以生两个孩子的夫妇都自愿放弃了这一权利。<br/><br/>　　在当年被用来支持独生子女政策的各种宏观依据都不复存在，在独生子女政策的各种代价与后果为世人公认并日益加剧时，有什么理由不尽快废除独生子女政策呢？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历史造成的执行政策的惯性与推行改革的惰性。为了推行这项有悖于大多数夫妇生育偏好（每对夫妇生养两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中国社会与政府均付出了昂贵的政治代价。在1980年代，地方计生委和农民之间的暴力冲突，包括没收、毁坏私人财产以及人身伤害的事件经常被报道。强制性绝育和劝导孕妇流产不仅使民众对政府产生敌意和对抗，而且遭到了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这种人身伤害一直持续到1990年代早期，到末期才基本消失。为了制止对群众的人身伤害，中国政府将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心从行政高压转向引导夫妇自愿避孕，并给他们提供多种避孕措施。这一新的政策取向缓和了计生委官员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对于过去参与和支持高压控制人口政策的人来说，他们似乎是处于一种“骑虎难下”的处境。<br/><br/>　　然而，继续执行已过时的政策需要中国百姓的进一步合作与牺牲，同时需要政府为此耗费大量的财政和组织资源。为了补偿独生子女政策的后果，截至2007 年底，为了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女户”老年父母提供补助，政府已向575万人发放了36亿元扶助金。而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随着独生子女父母人数剧增，各级政府将面临越来越大的支付压力。这一支出预计将由2010年的30亿剧增至2020年的170亿，2030年的540亿。对于生育率下降早的地区，支付这笔费用将是越来越大的负担。例如，2010年，仅江苏省南通市就预计要支付1个亿。国家是否有能力、并是否应该如此使用纳税人的钱来维持一个已经过时的政策？国家是应该支持鼓励家庭这一传统的组织承担养老的主要责任，还是要代替家庭的作用？国家不应该也没有能力来代替家庭。在独生子女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中国还创建了一个迅速膨胀的政府机构：各级政府中的计划生育组织。 1980年正值独生子女政策公布之时，中国有大约60,000名全职工作人员致力于落实城乡的计划生育。到1995年，人数已超过400,000，增长了将近7倍。尽管在1990年代末期中央要求大多数政府机构精减一半职员，计生委等部门却只砍掉了四分之一，仍有300,000名职员。而且这一数字仅反映了国家机关投资于计划生育的人力资源。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会员有8300万人，设有超过百万个分支机构。用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政府行政费用预算在1990年代增长了3.6倍，从1990年的13.4亿元到1998年的48.2亿元，其增速远高于经济建设和国防。据财政部所报，中央政府层面用于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均投入已从1995年的2.64元，增加到2006年的19.53元。按官方公布的育龄妇女人数25,893万计算，2006年的总投入为50亿以上。这一数字还只占各级政府用于计划生育总支出的一小部分，因为在地方层面还有大量经费来源于个体农民和乡镇企业、城镇单位的间接缴费与地方政府的投入。不仅如此，计划生育政策不仅是政策执行者和服务提供者的工作重心，还引起了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生育率没有达到指定要求的地方，当地官员必须下苦功夫、花大力气，因为这是衡量业绩、影响仕途的关键指标。<br/><br/>　　尽快废除独生子女政策已成为国内众多人口科学专家的共识。2004年4月，国内主要人口研究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的专家与前国家计生委高级官员在经过三年的研究后联名起草签署了一项调整生育政策的建议书。时隔近五年，除了中国人口学会在 2004年组织了一次专门的讨论会之外，政府部门对此建议几乎毫无反响。学术刊物被通知不得刊登对生育政策讨论的文章。学者对调查数据分析得出与官方意愿不符的结论，被要求交回数据、销毁分析结果。这种将人口学界专家几乎是共识的结论与建议置于不顾，乃至打压的做法，与政府提倡的科学发展观完全是背道而驰。这些做法使人担心这不仅是“骑虎难下”，而是“骑虎不下”。如果真是如此，有关政府部门将就推迟废除独生子女政策对中国社会与百姓的影响，对21世纪中国将面对的最大负增长承担重大历史责任。按每年500万新生独生子女的保守数字估算，从学者呼吁至今五年中国又增加了2500万独生子女。<br/><br/>　　刚刚过去的20世纪与开始不久的21世纪是人类历史上人口变化的最大的转折点。20世纪后半叶的全球性人口增长是史无前例的，21世纪的人口负增长也是前所未有的。作为地球上的第一人口大国，中国在20世纪成功地控制了人口增长。作为对这一成功付出的代价，21世纪中国所面临的是人口负增长，而这个负增长将是影响中国社会各方面的最重要的负增长。<br/><br/>　　（本文发表于《领导者》（双月刊）2009/6月号，总第28期）<br/>]]></description><category>社会</category><comments>http://www.lookinto.cn/society/2157/#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lookinto.cn/</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lookinto.cn/feed.asp?cmt=2157</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lookinto.cn/cmd.asp?act=tb&amp;id=2157&amp;key=47904725</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温铁军、冯开文:略论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对中国传统农业的剥削</title><author>wenbiao@hqu.edu.cn (admin)</author><link>http://www.lookinto.cn/society/2156/</link><pubDate>Wed, 03 Mar 2010 09:22:18 +0800</pubDate><guid>http://www.lookinto.cn/society/2156/</guid><description><![CDATA[引言<br/><br/>　　解放前我国农村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矛盾制约下，逐渐出现了土地占有权逐渐分散、而使用权相对集中的趋向。由于高地租率的压力，土地使用权实际上只能向生产能力强的自耕农（亦即中农和富农）集中。因此，早在解放前土地产权即已经是“两权分离”了，这其实也是使资源配置相对合理从而稳定农业生产的重要的制度因素。小农的基本行为取向是尽可能多地租种土地，以“劳动替代资本”投入来增加剩余、从而稳定农业生产；但同时又会使人口随之不断增加，落入发展经济学指出的“增长陷阱”［２］。我们熟悉到，土地占有上的不平等不是农村贫困、小农破产的主要原因。<br/><br/>　　本篇的分析使我们进一步熟悉到摘要：旧中国发生农民革命的直接原因是农民贫困和农业破产，但从本质上看，最主要的原因是工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对农村的过量剥夺。国家以工业化为目标必然会从农业提取剩余，然而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农业剩余太少且高度分散，和工业化目标相冲突。在工商业发展的拉动下农业商品率不断提高，为商业和金融资本进入农村经济打开了大门。而在这两种能够和地主经济结合的大资本过量榨取小农剩余的功能下，农村经济必然衰败。因此，真正造成农民贫困和农业破产的主要因素，其实是商业资本的“剪刀差”和金融资本的高利贷。<br/><br/>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结构大幅度调整、商品率不断提高，农村高利贷多有发生，农产品国际贸易和国内流通的新问题也愈益复杂，这些都曾在本世纪初叶发生过。因此，探究中国发展新问题的人们有必要以史为鉴。无论今人采取什么途径追求现代化，都应记取工商业和金融资本剥夺农民导致农村衰败的历史教训。<br/><br/>　　一、农业种植结构的市场化<br/><br/>　　随着19世纪中叶帝国主义进入中国形成的买办工业，以及洋务运动以后官僚资本和城市以轻纺、食品为主的民族工业兴起，中国农村种植结构不断调整，农产品商品率增加。黄宗智［3］曾经分析道摘要：“中国农业在19、20世纪，成为世界商品市场的一部分，国际需求大大刺激了几种主要经济作物的种植——像茶、丝、棉、糖、花生和大豆。对冀-鲁西北区而言，棉花和花生处于非凡重要的地位。同时，因国际需求而扩大的生产，有的后来又被国际竞争所侵蚀……商品化了的中国农业，不再只受国内市场动向的影响，同时也受世界性市场的下降影响”。一般认为，这对于传统农业而言，当然是历史性的进步。<br/><br/>　　但是，在人地关系不可能改善的制约下，农业的种植结构调整意味着比较利益低下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下降，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满足基本生存的自给自足能力随之下降，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也随粮食的自给能力下降而难以保障。<br/><br/>　　1、种植结构的变化<br/><br/>　　农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表现为农民从种植用于自给的粮食作物逐渐向种植经济作物转变。比如，河北、山东的植棉面积明显增长（见表1）摘要：<br/><br/>　　需求弹性较大而且受市场需求制约的经济作物面积扩大，改变了传统农业的稳态结构。黄宗智［４］指出，“冀-鲁西北地区植棉比例，多至占总耕地面积的30％以上，还有许多占10％至30％……这样的种植规模，足以改变当地村庄的经济、社会以及政治结构”。而河北花生的播种面积，1914－1918年达200万亩以上，到30年代，已超过400万亩。山东则由1920年的200万亩增加到30年代的500万亩。山东章丘和济阳县，花生种植达耕地面积的50％和40％，1924年有约90％的收成输出，大部分经青岛远销至马赛等地［5］。<br/><br/>　　2、粮食新问题摘要：面积下降和输入增加<br/><br/>　　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作物、园艺作物面积扩大，粮食作物面积在逐渐缩小。<br/><br/>　　25年间的种植结构变化是摘要：经济作物的比例上升明显，而粮食作物除玉米产量大而不断上升外，基本处于下降趋向。本世纪初叶粮食输入的提高幅度大于经济作物输出。输入粮食中，以经过加工的大米的增长幅度为最高，小麦次之，表明随经济作物增加，主要粮食需求只能靠增加输入来解决。农业的稳定性在商品化进程中退居次要地位。<br/><br/>　　3、农业的专业化区域种植<br/><br/>　　资料显示，20～30年代全国逐渐形成了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农业种植区域。如苏、鄂、鲁、冀、豫、陕、浙为主要棉产区；皖、赣、闽、浙、湘、川、滇为主要茶产区；浙、粤、苏、川、鄂、湘、鲁、冀为主要蚕桑区，其中以浙粤为最大；鲁、豫、皖、滇为烟草产区，主要种植美国烟草；东北为大豆产区；鲁、冀、粤、鄂、苏、桂为花生产区；长江流域为米产区；东北、鲁、冀、川、豫是小麦集中区。由此可以认为，我国传统农业的经济、社会以及政治结构，因为专业化的生产和商业化的交换日益普遍而在不断改变之中。占有土地较多的农民在种植结构调整中，逐渐向追求货币收入的行为取向转变。<br/><br/>　　二、农业商品率和农村经济的商品化<br/><br/>　　19世纪以来种植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率不断提高，而且区域差别和年际波动显着。民国时期我国农村经济的商品化程度已经达到相当的水平。这一商品化程度可以从农产品自给、销售和购买各占的比例，以及生活资料自给和购买的比例等指标中看出。<br/><br/>　　1、农业商品率的提高及区域差别<br/><br/>　　卜凯［6］的调查表明，1921～1925年中国17处调查地的农产品总产量中自用和销售的比例达47.4∶53.6；其中北部为56.5∶43.5，而中东部非凡是东部的苏浙一带，农产物中自给和销售之比为37.2∶62.8，浙江镇海出售农产物的比例竟高达83.8%。另外值得注重的是年际波动，其中如河北盐山1922～1923年变动达25%。这些数据可能偏高，但仍然能够说明当时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传统特征已经发生很大变化。满铁的调查也说明，东北地区商品化程度相当高，而且耕作面积越大，商品化率越高。<br/><br/>　　另有资料显示［7］，30年代全部农产品的商品率有所提高，惟独粮食例外。 1931～1937年间，全国的商品粮在粮食总产量中仅占18％。按照商品率高低排序如下摘要：小麦29％，高粱25％，土豆24％，玉米19％，大麦 18％，大米15％，小米10％；其他为18％。值得注重的是，农业发达而且商品化程度较高的南方，大米的商品粮比例也相当低。这和南方在人地关系更为紧张的条件下经济作物占地较多有关。<br/><br/>　　2、农民的生活自给比例仍然较高<br/><br/>　　由于受剪刀差影响，农民生活资料中来自市场购买的比例，大大低于农产品销售的商品率。卜凯［8］20年代的调查表明，相对于农产品商品率的不断提高，农民在生活资料上基本上仍然处在半自给的状况中，自给部分占65.9%，购买部分占34.1％；其中北部自给部分为3.3％，中东部 58.1%, 北方农村的自然经济特色远较南方浓厚。但是进入30年代以后上述情况有很大改变。农民生活资料商品率10年间有了明显提高，而且南方更高于全国水平［9］摘要：全国农民消费的生活资料中购买来的粮食达35％，洋布29.9%，洋袜43％，煤油54.2%，肥皂34.1%，肥料26%，酒48.8%，香烟 19.3%。 而江浙农民从市场购买的各类生活用品的比率明显高于全国水平，如浙江则为粮食53％，洋布51.9%，洋袜79.6%，煤油80.3%，肥皂81.5%，肥料52.4%，酒48.8%, 香烟35.1%，可见南方沿海地区农村对市场的依靠程度更甚。<br/><br/>　　此外，东三省农民饮食品购买部分呈现出和耕地面积增加负相关的态势，说明越是自给能力差的贫家（小于15垧）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中购买部分越多［10］，所受的剥削越重。这和上文提到其农产品商品率和耕地面积增加呈正相关恰恰相反。<br/><br/>　　冯紫岗的《兰溪农村调查》对购买的生活资料在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分布情况有清楚的反映。以上数据说明，无论总计还是分类，从市场中购入生活资料的比重大体从地主到佃农依次递减，但佃农兼雇农购入的生活资料的比重明显偏高。其中，地主从市场购入总计达72.35%，佃农兼雇农达97％，雇农也达50.88%。贫富两极的情况截然不同，地主能够收取货币地租而且有支付能力；而佃农兼雇农则是由于从土地上获取的剩余太少，燃料、饮食无法满足最低需求。<br/><br/>　　3、农户收支的货币化程度<br/><br/>　　据卜凯［11］对全国七省17处各类农户农场支出情况的调查表明，二三十年代，农户收支的货币化程度并不比现在低。平均起来，现金支出在自耕农达43.9%，半自耕农为42.7%，佃农达 39.4%。另一方面在农民收入中，现金收入比例平均已超过非现金收入，而且，半自耕农收入的货币化程度高于自耕农，而佃农又高于半自耕农。<br/><br/>　　瓦格勒本世纪初的山东调查反映了使用土地面积和现金收入的关系摘要：1913年山东胶州各类农户现金收入对总收入的百分比排序摘要：42亩地的自耕农为 38％，20亩地的佃农为28.6%，14亩的自耕农为24.5%。这也说明使用土地越多，收入的货币化程度越高。<br/><br/>　　种植结构调整、商品率提高和自给能力下降、收入货币化，农业和农村经济这3个方面在20～30年代的重大变化，为工商业和金融资本进入农村经济，以远高于地租的剥削率榨取小农剩余提供了条件。<br/><br/>　　三、商业资本对农业的剥夺<br/><br/>　　商业资本作为从农业提取剩余的主渠道，对农民的剥削程度远甚于地主的地租率，而且随上文所述之农村经济商品化提高而愈演愈烈。<br/><br/>　　1、商业资本的剥削方式<br/><br/>　　严中平［12］概括了五种剥削方式摘要：<br/><br/>　　第一种是从农民手里购买农副产品时，利用各种欺诈手段，取得价格上、数量上及至币值上的便宜。例如在山东、河北的烟产区，烟商用低估、压秤、索取佣金、支付贬值辅币、转嫁捐税负担等等方式，使烟农所得实际价格仅为名义价格的70％，在安徽商城和凤阳，只有50％左右。<br/><br/>　　第二种是商业资本和高利贷相结合，利用农民的弱点，用奴役的条件贷给现金、原料、日用品或生产工具，使农民以被人为压低了的价格的农副产品抵偿债务。如江苏南通，外商将未成熟的棉花用“期买”的形式先行购买，其所估计的价格不及市价的30%～40%，若按利率计算，压价在50％以上。又如在广东茂名、东昌、阳山，有一种“放谷花”，谷价由当地商人估定，通常合市价的1/3 。在茂名借1元 ，4个月还谷4 斗，价值超过2元；东昌、阳山多3月贷款，6月收谷，3元债收谷一担，约合5元。四川内江有“押青山”，以来年甘蔗预押和糖农（糖房），分期取款，普通较时价低20%～25%，若毫无收成，至少按平年3～4分付息，顺延至下年交蔗。<br/><br/>　　第三种是用商品偿付农民出售的农产品，一般是品质极劣的商品，“这种形式是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所有一般未发达的阶段所特有的”。如四川沪县、富顺，有的蔗农以蔗和糖房换糖，每100斤仅换糖3斤。江苏东台，当棉花收摘无人收买时，棉农为生活所逼，不时拿棉花换粮食和副产品，折价籽花每担5元，而以前的籽花是每担20元左右。<br/><br/>　　第四种是用生产者必需的原材料偿付农民出售的产品，以使农民同原料市场断绝联系，直接受制于商人。如江苏南通，布商以棉纱向织户换取土布，每包18支纱作价比现金购买时高出0.3～0.5元，而每匹大布作价又比现卖时压低0.1～0.2元。<br/><br/>　　第五种是直接向农民分配原料，使商品生产者成了在家中为资本家工作的雇佣工人。河北高阳，织户无钱及原料，托人介绍到布线庄领取纱来织布，织8.5斤白布单人工一项就要9角7分，而钱庄所给工资最多只有9角，平均为8角。<br/><br/>　　2、价格剪刀差<br/><br/>　　衡量商业资本剥削程度的主要指标是价格差，一般用农民所得价格来反映。下表资料反映的是农民在终点市场所得的价格占销地价格的百分比（见表7）。<br/><br/>　　从上表可以看出，尽管有经营费用，商人的剥削的程度仍然可观。其中最低的仅为销地价格的不到一半。严中平还认为，表中农民得到的价格无疑是高估了的，因为这些价格中间包括着农民运往市场的运输费，也包括一些中间商贩的利润。而且由于商人的各种榨取手段，农民所得到的名义价格和实际价格还有一定的差距。陈翰笙的调查更表明，这种差距有时达1倍以上。<br/><br/>　　我们还可以通过各地乡镇农产品价格季节的指数变动来看商业资本活动的结果。商业资本在青黄不接时抬高价格，而在收获后压低价格，从这一高一低中商业资本谋取了超额利润。由于农业生产和收获的季节性特征，商业资本的活动可以使农产品价格成倍上涨，江西泰和的小麦价格指数差166.3%，湖北黄陂的小麦是 144.9%，湖北远安的黄豆价格差是120％。可见即使在农村基层的乡镇，市场交易也相当活跃，商业资本可以得到颇丰厚利润。而分散的农民只能付出高价购买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出卖产品经常赶在低价时，所受的剥削也相当多。<br/><br/>　　个别地区的调查则更具体地反映出价格剪刀差的差距变化趋向。如江西南城县农民所得物价和所付物价的变动，可以反映出20～30年代随着工业化加速发展而出现的剪刀差扩大。<br/><br/>　　这些指数表明价格剪刀差在1937～1944年这8年间呈喇叭口状的扩大趋向是明显的。当然，抗战期间通货膨胀的影响不能排除，但是应该看到，农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其在战时的价格上涨本来是应该大于其他物品的。<br/><br/>　　由于在农业的商业化进程中工商业资本对小农经济的过量剥夺，农村自然经济日趋解体，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越来越多地受制于市场，也必然无力承受市场供求变动和价格大起大落的摔打，许多人生活日趋艰困。如浙江蚕农无钱买桑叶，只得以糠果腹；甚至抱蚕入河。广东顺德50万蚕农（占全县人口50％），因丝价不及2/10，工料亦不足抵债而停工，20万女工入广州佃工或卖淫［13］。<br/><br/>　　四、农村借贷关系和金融资本活动<br/><br/>　　上文有关商业资本对农民的5种剥削方式中，已经涉及高利贷和商人结合的剥削程度远甚于地租率的情况。本段专门讨论金融资本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影响。<br/><br/>　　1、农村借贷普遍化<br/><br/>　　民国时期农村借贷关系已经频繁发生，据《农情报告》第二年第4期第30页的材料，各地农村中农户借款的家数达56％，借粮的家数也达48％。全国各省的情况如下摘要：<br/><br/>　　上表可见，最多的察哈尔省借款的家数达79％，借款最少的河南省也达41％；借粮农户最多的广西达58％；最少的绥远、河北为33％。有的省借粮农户相对少是因为土地资源相对宽舒、土地产出率较高或种植结构并未商品化，所以粮食的自给程度较高。<br/><br/>　　2、各类农户负债的差别<br/><br/>　　各地各类农户负债不同。金陵大学农经系1934～1935年对各地农村共14地区852户的调查表明平均负债发生率达71％，最高的安徽平均有80%农户负债，最低的江西也有57%。<br/><br/>　　从不同农户类别负债发生率比较来看，佃农高于半佃农，半佃农又高于自耕农，同农户的贫困程度一致，越贫苦的农民发生借债的户数越多。严中平汇集的同期资料也能反映这一趋向。<br/><br/>　　贫农的借债发生率在广西苍梧竟高达89.4%，最低的河北定县也达63％。但负债和商品化程度的关系则比较复杂。<br/><br/>　　广西苍梧1934年借款和借谷户在中农、富农和贫农之间的分布和上述情况不一致，借谷的农户也是贫农多于中农，中农多于富农。但是，借钱户高低排序则完全相反，富农达66.7%，不但多于中农，且成倍地高于贫农。这一方面说明拥有财产多少在借贷发生时所起的功能，可抵押财产越多信用程度高，越轻易得到贷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商品化程度越高的农户信用活动越频繁。<br/><br/>　　3、农户借贷用途<br/><br/>　　然而据金陵大学农经系1934～1935年的调查，农户贷款90%以上主要用于生活，其中佃农借贷用于生活的比例高达94%；用于生产的只有半佃农较多一些，也仅为11.4%。<br/><br/>　　上文的剪刀差和这个资料结合分析，表明农业面临双重困境摘要：一方面农业产出低价卖出，农民除了劳动力之外对农业的其他要素投入较少；另一方面农民要高价购进生活用品，贷入资金也只能大多数用在生活急需上。这似乎形成了一个促使小农经济衰败的恶性循环。说明农业的商品化对农民而言并不一定是历史的进步。<br/><br/>　　4、借贷利率<br/><br/>　　 1933～1934年一般性借贷的利率的统计显示出借粮食年利高于现金借贷利率好多，多借用粮食的贫苦农民所受的剥削也更多。更严重的是借贷利率还在不断增长之中。<br/>　　本世纪初至30年代的25年间利率在农村一直处于不断增长中。南方利率增长的幅度大于东北地区，按年度计算广东台山为最高，年增约 24%。<br/><br/>　　表中数字表明，虽然存在年际波动，现金和粮食借贷的利率趋向都不断增长。其中，私人利率最高，年利达132%；其次是抵押贷款。而合作社的利率尽管最低，1938年仅为1.2，1946年也增长为4.1，年利仍然近50%；而且其贷款总规模所占比重太小（参见下表），对农民只是杯水车薪。此外，粮食借贷如折成月利计算的话，显然高于现金借贷。最高的1945、46年，6个月借钱还粮利率已达192%。不得不借粮度日的贫苦农民雪上加霜。<br/><br/>　　5、高利贷<br/><br/>　　据中心农业实验所对15省的调查［15］，放贷者主要是地主、富农和商人，其次是合作社、银行和商店等各式的金融机构；传统的钱庄、典当和官方的合作金库等占很小比例。应该重视的是，银行、商店这些新兴的商业金融机构放出的高利贷比重在不断增加，而地主、富农及商人以及兴起不久的合作社发放高利贷的则在减少。其中银行占高利贷比重在8年间增长3倍。<br/><br/>　　6、高利贷的利率<br/><br/>　　这方面还没有完整的经过统计整理的材料，只能找到一些零星的记录［16］。实物借贷中，湖南衡阳的“标谷利”四五月间借谷1石，按当时最高价格折谷偿还，3个月便增加了3倍以上；江苏川沙的“翻扛子”和太仓的“利加利”，除加几成计算之外，则是春季麦贱时折成麦，秋季米贱时又折成米，秋季偿还时也能增至3倍以上，第二年偿还甚至增加到10倍以上。山东鱼台的“青麦利”，青麦未黄时借粮，两三个月要借一还四。<br/><br/>　　借货币高利贷的利率也相当高，广州琼崖的“五钱市”借100元月利75元；四川宜宾的“金斗翻”是借洋1元，天天付息1角直到还清；湖南桃源的“孤老钱”，每月一对本，借1元，满月收2元，两月后还4元，以此类推；各地的“驴打滚”，也是到期后利息变成本金，又再生利，利上加利；河南新郑以1月为期，利率4－5分，期满未还，利率则按月递增；甘肃皋兰的“穿碾子”，期限最多一天，利息便20分，过期滚利；常熟的“放过洋（押头鸟）”以10天为期，也是利上加利。另外，还有的高利贷在借款时即扣下当月利息，或以少计多，河北临城就有“六顶十”的。<br/><br/>　　除了单纯的高利贷外，高利贷还和商业资本结合了起来，层层加深剥削。广东茂名有“卖地皮”“卖青苗”、“放谷花”，系收获前三四个月预卖田中的谷，谷价由田主估定，通常只合市价的1/3，合收获时谷价的1/2；山东鱼台的“赊牲畜”一般用现款20元可以买到的牛驴，假如赊买便须120元。<br/><br/>　　有的高利贷直接和地权和财产的抵押相结合，成为地主掠夺农民财产的手段之一。一般借高利贷用土地财产抵押，如期不能偿还，则财产为债权人所有。如湖北的“顶麦根”是以自己耕种的麦田作抵押，债主收田中的麦子为息，本金则另外还；如无力偿还，债主就可将地出租，一直到债务还清才能赎回。江苏的“三道连”、绥远的“死契粘单”、浙江临安的“死契活票”，借钱时除要求写借契外，还要交出活卖契、地契或直接写下绝卖死契、田地绝卖契等，到期不能偿还，田地则归债主所有。山西中部的指产借贷，用价值114元的田地房产抵借 15元，月利4分，限5月，如期不还，田地房产归债主等。<br/><br/>　　高利贷中也包含超经济强制，东北西安、西丰等县有佣还；广西有劳役利息，人身抵押和人口典当。劳役利息是借洋1元，为债主服务1天为利息，借满30天就要全年替债主服役；人身抵押是借钱时写明，到期不能偿还，须把儿女或本身押交债主家服役，通常月利6～7分，期限最多为1年，届期沦为奴隶者有的只能抵利息，还要另外交付本金去赎；人口典当则是借钱时把子女典当于债主，到债主家做工以抵偿利息，如期满后无力偿还债款，则继续为债主服役，债主可为其嫁娶，生下子女仍为奴隶。广东罗定，有“押妻女”，借钱时妻女抵押给债主，如在债主家怀孕，所生子女归债主所有，偿还时只能赎回原来的妻子；如无力赎取，妻女便归债主所有。<br/><br/>　　五、启示<br/><br/>　　 1 随着本世纪30年代社会政治的初步稳定，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在帝国主义买办、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共同功能下明显加快，从而拉动农业种植结构有了明显调整，农业的商品化市场化、农户收支的货币化程度也有所提高，专业化区域种植使农业剩余有可能形成一定规模，农村市场开始活跃，商业和金融资本也有了发展机会。<br/><br/>　　2 商业和金融是农业剩余流出的主要渠道。这二者都易于和占有农业剩余较多的地主相结合；但和地主之不同在于，它们处于和农业完全对立的地位。因此，其合乎经济理性的行为是在小农经济剩余少而且分散的条件下，采取扩大剪刀差和普遍高利贷的方式过量剥夺农民。<br/><br/>　　3 高利贷所代表的金融资本，加上不断直接鲸吞着农业剩余的商业资本在农村经济中的功能，和30年代中国工商业资本原始积累加速的情况相辅相成，同时期农村拥有生产资料的比例和富裕程度正好和商品化进度和负债率逆向而动。尤其值得思索的是摘要：大多数农民借贷都主要是为了应付生活急需，而不是为了扩大再生产。各类农户在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业的商品化程度提高之中并没有受益，工商业资本原始积累是以牺牲农业和小农破产、社会矛盾激化为代价的。<br/><br/>　　由此可以认为，旧中国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稳定格局冲击最大的，是在国家追求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从农业提取剩余最多的商业资本和高利贷金融资本。所以，中国的农民革命，主要起因于工业化的资本原始积累。<br/><br/>　　作者：温铁军 冯开文<br/><br/>　　注释摘要：<br/><br/>　　［１］本文由农业部农研中心温铁军提出探究假设、组织调研讨论并统稿，中国农业大学冯开文收集资料并起草初稿，96级部分探究生参加农村调查。龚启圣、俞家宝、詹玉容、张晓山、周其仁、蒋中一、朱守银、张照新等对探究思路的形成给予指导或参加观点讨论。本文和已经发表的“近代中国农村土地的两权分离” （见《？？》1998年第4期）为上下篇。<br/>　　［2］亦称“人口陷阱”。纳尔逊50年代提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会被人口的过快增长抵消。<br/>　　［3］黄宗智，《华北小农经济和社会变迁》，第124页。<br/>　　［4］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和社会变迁》，第132页。<br/>　　［5］章有义，《近代农业史资料选辑》第二辑，第232页，227页。<br/>　　［6］卜凯，《中国农家经济》，第275页。<br/>　　［7］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第205页表。<br/>　　［8］卜凯，《中国农家经济》，页525。<br/>　　［9］《农情报告》，4卷8期，第 198－206页（1936年8月），具体反映了30年代农家购买粮食和其他生活资料的情况。<br/>　　［10］伪东三省铁路经济调查局《北满农业》 274页。<br/>　　［11］同上。<br/>　　［12］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330－334页。<br/>　　［13］见陈翰笙等，《解放前的中国农村》，第1辑，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年版，第451－452页所引许涤新，《动荡崩溃的中国农村》，1932年12月8日。<br/>　　［14］表16是由冯和法，《中国农村经济资料》，页1108－1009、1030－1031以及续编页824的材料，陈翰笙，《黑龙江流域的农民和地主》，吕平登，《四川省农村经济》页452等的统计材料汇编而成。其利率增长百分率由期初利率除期末利率乘以100再减去100而得。<br/>　　［15］表17、18是国民党中心农业实验所对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宁夏15省的调查结果，见于《统计年鉴》1947年，页93－94，更细致地反映出了借贷期限，借贷来源以及借贷利率的变化。<br/>　　［16］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348－353页。<br/>引自中国政治学网<br/>]]></description><category>社会</category><comments>http://www.lookinto.cn/society/2156/#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lookinto.cn/</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lookinto.cn/feed.asp?cmt=2156</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lookinto.cn/cmd.asp?act=tb&amp;id=2156&amp;key=359a589f</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宋晓梧: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title><author>wenbiao@hqu.edu.cn (admin)</author><link>http://www.lookinto.cn/changes/2155/</link><pubDate>Tue, 02 Mar 2010 21:00:51 +0800</pubDate><guid>http://www.lookinto.cn/changes/2155/</guid><description><![CDATA[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宋晓梧<br/><br/>    在“中国改革的下一步 变化与选择”国际论坛上的演讲           <br/><br/>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从一度濒临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从两亿五千多万减少到两千多万，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客观分析了我国发展进入新世纪面临的新的阶段性特征，指出我国生产力水平总体上不高，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还未根本扭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等等。因此，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的社会体制改革，首先应当充分肯定我国社会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也要客观分析当前社会体制存在的实际问题，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全局，指导社会体制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经济社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最终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br/><br/>第一，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尽快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社会体制，调整好社会不同阶层的利益矛盾，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br/><br/>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体制，现在被列入中央、国务院重要议事日程。胡锦涛同志2005年《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近两三年来，由于社会体制在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了相对独立的重要地位，加之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各方面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度大大提高，有关社会体制的理论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相关政策措施也不断完善。但同时也应看到，社会体制作为相对独立的体制，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比较，提出的时间较晚，其内涵、外延以及相关的理论、政策都还在形成的过程中，需要探讨的问题还很多。<br/><br/>社会建设以及与其紧密相关的社会体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论述社会事业建设时提到了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优先发展教育、加强医疗卫生、发展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等7大方面，在论述保障社会公平的制度建设时提到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论述加强社会管理时提到了推进社区服务、健全社会组织。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是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样的宏大视角统揽全局的，当然不能把这一决定所涉及的内容都纳入社会事业和社会体制中来。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论述社会建设全面展开时，主要提到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参考其他有关研究资料，我认为劳动就业体制、收入分配体制、社会保障体制、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以及社会管理体制可以作为社会体制的重点。<br/><br/>应当说，对社会体制的这样一种概括或分类还是初步的。事实上，也很难毫无交集地界定哪些方面只能归类于经济体制、哪些方面只能归类于社会体制、哪些方面只能归类于政治体制。例如，促进就业与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并列为市场经济国家四大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分配与生产、流通、消费并列为经济运行的四大环节，社会保障则一直是福利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而且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分别将劳动力市场体系、收入分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构筑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子体系之一，但是由于近年来社会矛盾尖锐、民生问题突出，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多次把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这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放到社会事业、人民生活中来论述，彰显了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再如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协调利益关系等社会管理体制问题，直接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民主法治建设，实际上与政治体制密不可分。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的分类是相对的，怎样更好地说明这四大体制的相互关系还有待于我国社会实践的丰富和理论研究的深入。<br/><br/>第二，社会体制提出的时间虽然不长，但社会体制所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许多方面作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就启动了改革步伐。30年来，社会体制改革同样取得了巨大成就，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从而为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社会环境。<br/><br/>----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比较平稳地解决了大量新生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等突出矛盾，城乡就业人员从1978年的40152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76400万人，增加了36248万人，年均增加近1250万人。30年来，在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剧烈调整的过程中，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就业渠道逐年拓宽、就业形式日渐灵活，总体上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这是了不起的成绩。近年来，通过培育和完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城乡就业一体化趋势日益增强，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并不断完善。政府致力于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逐步完善劳动标准体系，新型劳动契约关系初步形成。经过30年的探索和努力，我国基本上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为主的劳动就业制度，实现了从政府“统包统配”就业到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的深刻变革。<br/><br/>----改革开放30 年是我国居民收入增长最快、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从1978年到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4元增长到13785.8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33.6元增长到4140.4元，扣除物价因素，都增长6倍以上。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1978年的57.5%和67.7%分别下降为2007年的36.3%和43.1%。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2.5亿减少到1479万。城镇化水平由17.9%提高到44.9%。30年来，从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起步，逐步理顺国家、企业与职工的分配关系，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收入分配制度，收入来源渠道日趋拓展，收入再分配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br/><br/>----社会保障制度经过改革初步探索阶段、制度框架构建阶段，当前正处在体系全面建设阶段，已经取得了突出进展。在制度设计层面上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填补了过去的制度空白，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也在逐步完善。在实际工作层面上扩大了社会保障覆盖面，截至2007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覆盖2亿以上人口，失业和工伤保险覆盖1亿以上职工，生育保险覆盖8千万职工，特别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从2003年的少数地区试点已经迅速扩展到全国，覆盖了7亿农村人口。随着社会保障覆盖面向国有企业职工以外的群体迅速扩展，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规模和财政社会保障总支出规模也迅速扩大。2007年，城镇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0724亿元。2006年，全国财政社会保障总支出从1998年的596亿元增长到4362亿元，年均增长28.3%，大大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重大经济社会制度，在我国剧烈经济转轨和高速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安全网和稳定器的重要作用。<br/><br/>----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截至2006年年底，实现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青壮年文盲的“两基”验收县、市、区累计达到2973个，占全国总县数的96%，“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27%，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7%，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75.7%。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技校、成人中专等在内的高中阶段在校学生达4342万人，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为59.8%。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学生超过25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22%。我国已经形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体系。30年来，全国共有近6000万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1000多万人被高校录取，其中培养出3万多名博士生和30多万名硕士生，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人才。<br/><br/>----改革30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也有很大发展。1980年到2007年，卫生机构总数从18.06万个上升到29.89万个，增长了65.5%，其中，医院从9902个上升到19847个，增长了100.4%。1978年到2007年，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总数从310.6万人上升至590.4万人，增幅达90.1%。1980年到2006年，财政预算卫生支出由51.9亿元增加到1778.9亿元，增长了33.3倍。1991年到2007年，孕产妇死亡率从80/10万下降到36.6/10万，婴儿死亡率从50.2‰ 下降到15.3‰，新生儿死亡率从33.1‰下降到10.7‰。经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防止“非典”之后，公共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国中央、省、地（市）、县四级卫生监督管理网络初步形成，建立了药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地方病和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br/><br/>----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出现了经济组织多样化、社会组织多样化的深刻社会变革，计划经济的“单位人”日渐转变为市场经济的“社会人”。适应这一变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逐步转变职能，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坚持依法行政，大幅度减少了社会事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使之承担起一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社会功能，社会管理的社会化取得了显著进展。截至2007年3月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总数已经达到353139个，其中社会团体19056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1430个，基金会1143个。近年来，在社会管理方面，注重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积极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依法规范公民的参与行为，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br/><br/>第三，在充分肯定我国社会事业发展与社会体制改革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改革开放后的较长一段实践中，由于长期偏重经济建设，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应当说，在物质财富十分匮乏的情况下，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是必要的，但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体制改革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的确带来了相当尖锐的社会矛盾和大量突出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树立与落实，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开始得到扭转，然而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不可能三五年内就根本解决，目前，社会事业、社会体制还存在许多不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弊端，亟待解决。<br/><br/>----未来5到10年，我国劳动力仍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所带来的各种城乡社会问题十分突出，困难群体就业难以及本不应该发生的大学生就业难日益显现。就业结构调整的任务繁重，第三产业就业比重过低，此外长期依靠低技能、低成本劳动力赚取外汇的增长方式已见尽头，劳动力的技术结构亟待提升。更需要关注的是我国劳资冲突加剧，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大幅上升，2006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是1987年的80倍，年均增幅达26%。“黑砖窑”等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频频见于报刊，因劳资冲突而发生集体上访、罢工、静坐、堵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对劳资双方的直接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而且影响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br/><br/>----从1978年到2007年，我国城乡合计的基尼系数由0.3左右迅速扩大到接近0.5，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全球少数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很高的国家。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2006》提供的127个国家近年来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测量指标，基尼系数低于中国的国家有94个，高于中国的国家只有29个，其中27个是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亚洲国家只有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两个。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具体表现在城乡差距、行业差距和地区差距上。近两年国家采取多种措施力图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但未根本扭转扩大的趋势。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从2000年的51%，下降到2006年的40.61%；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也不断下降，从1980年的16.99%持续下降到了2005年的10.76%，2006年上升为11.03%。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不符合共同富裕的要求，也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br/><br/>----社会保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长期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在打国企改革攻坚战的历史条件下是正确的，但在社会保障领域长期坚持国有企业改革中心论难免使政府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职工身上，对城镇其他人员顾及不够，造成城市中不同人群基本保障待遇不平等，也使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长期难以进入视野。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基本社会保障的发展目标，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长期积累的基本保障不均等问题依然严重存在。突出表现在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农民工与城市职工的关系、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关系、一般职工与党政领导干部的关系等方面。如何从我国实际出发，在基本保障项目上妥善处理好这些关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下一阶段改革面临的重大挑战。此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如何保值增值、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否需要调整、社会保障基金怎样加强监管等，也都亟需深化改革。<br/><br/>----目前我国教育资源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阶层之间分布不均等。前一阶段“教育产业化”的畸形发展，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教育的不均衡发展已经成了制约教育全面发展的重要障碍。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但总体看，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长期徘徊在2%--3%，1993年政府提出的在2000年达到4%的目标至今没有实现，我国是世界上政府教育投入最少的国家之一，这与30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形成巨大反差。另外，教育结构单一、学制僵化、各类教育之间衔接不紧密、教育内容脱离实际、教学难度过高，尤其是教育体制的行政化甚至官本位化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使教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br/><br/>----医疗卫生服务的不公平性引人注目。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191个会员国卫生公共投入的公平性进行排位，我国屈居188位。近年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迅速发展应当大大缓解这一不公平性，但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约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大医院，基层卫生服务严重不足，农村卫生资源匮乏的局面并未扭转。从1980年到2006年，财政预算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36.2%降至18.1%，同期个人自负比重大幅度攀升，也影响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实行医疗机构管办分开、营利性非营利性分开、药品收入和医务人员收入分开等解决 “以药养医”问题的措施，上世纪90年代末国务院文件就明确了，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此外，4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80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12万家药品零售企业大多在低水平上竞争。为使药品挤进各类医院，一些企业采用各种回扣贿赂，使白衣天使蒙尘，医药丑闻频出，成为社会各界批评的焦点。<br/><br/>----社会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民间组织数量虽有较大发展，但质量不高。截至2007年，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总数已经达到35万个，其中大多数行政色彩浓厚，缺乏应有的民间性、自治性、自愿性和自主性。部分民间组织政社不分，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或行政性收费，工作人员大部分来自政府机关。大多数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以及高层工作人员主要来自政府和企业的离退休干部。虽然官方或准官方背景有助于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开展工作并参与社会管理事务，但也往往容易给社会公众造成政府代言人的角色定位，不可能充分获取公众对其中立地位的认同。本应代表不同阶层利益或独立协调社会事物的各类民间组织依然存在“官办、官管、管运作”的现象，反映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就难以真正拓宽，社会不同利益群体间的自协调机制也难以广泛建立，这必然造成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继续维持“管得过宽、管得过细、管得过死”的局面。<br/><br/>第四，分析当前我国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体制改革面临的诸多问题，是为了通过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绝不能抓住当前存在的一些严重社会问题全面否定改革开放，甚至主张退回计划经济。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所强调的：“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最根本的是，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br/><br/>改革30年来，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成绩很大，存在的问题也很多。如果加以归纳，可以用“总量和规模迅速扩大，结构和关系严重失衡”来概括。例如就业总量、居民收入总量、社会保障资金总量、高等学校规模和毕业生总量、医院规模和医务人员总量以及民间组织的发展规模，都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就业结构、分配关系严重失衡，不同人群享有的基本社会保障水平和教育、医疗服务水平差距过大，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失衡。总量和规模问题绝大多数可以依靠加大政府公共投入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来解决，结构和关系问题则必须依靠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来解决。<br/><br/>最近，国务院通过了《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作为国务院通过的年度改革意见，第一次把社会体制单列出来，要求积极探索社会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破解社会体制改革难点。其中提到：就业体制改革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分配体制改革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大调节力度，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教育体制改革要促进教育公平，按照普及义务教育、扩大高中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方向，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此外，还提到要健全城镇住房体制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真正落实这些有关社会体制改革的措施，将大大促进我国社会事业的发展。<br/><br/>《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主要谈的是近中期的问题。从中长期看，社会体制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培育包括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等在内的民间组织。与计划经济相比，现在我国经济组织形式、社会组织形式、职工就业方式、收入分配方式都日趋多样化。与此相应，社会不同群体之间利益关系日趋复杂。按理说，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各自组织的对话协商加以调节，因为我们党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的国体、政体和基本法律框架能够容纳各社会团体和谐共处。但由于目前缺少社会组织协商对话这一环节，政府包揽了本应由社会组织自行调节的大量具体而繁杂的利益纠纷，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难以在基层得到解决或缓解，激化到影响社会稳定，只能迫使政府出面。以当前突出的劳资矛盾为例，由于劳资集体谈判行为的实际缺失，政府只好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劳资纠纷，原本应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市场机制被大大局限住了。同时人们看到，缺少劳动力供求双方组织行为的制约或平衡，当政府急于发展经济，提出重商富商口号时，劳动者的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当政府关注民生，侧重保护弱势群体时，经营者的权益往往容易被忽视。从某种程度上看，之所以改革以来社会事业出现了“总量和规模迅速扩大，结构和关系严重失衡”的现象，就在于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不畅，尤其是农民、农民工、下岗职工和私营企业职工的利益表达不畅。如果各社会组织不能真正成为其所代表的社会成员合法利益的维护者，而是准政府性质，我们的社会对话机制就是扭曲的，社会体制就难以根本理顺。<br/><br/>各方面民意能够充分反映，各阶层利益得到相对平衡，这是保持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极为重要的举措，要达到这一目的，培育和发展民间组织意义重大。现在我国已经有几十万个社会组织，较之计划经济时政府完全垄断社会管理的情况已经有了很大改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行政社分开，解决“官办、官管、官运作”的弊端，就可以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形成“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从而使社会体制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四位一体，协调发展。<br/><br/> 原文地址：http://www.sociologyol.org/yanjiubankuai/tuijianyuedu/tuijianyueduliebiao/2010-02-18/9643.html]]></description><category>变迁</category><comments>http://www.lookinto.cn/changes/2155/#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lookinto.cn/</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lookinto.cn/feed.asp?cmt=2155</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lookinto.cn/cmd.asp?act=tb&amp;id=2155&amp;key=e9726990</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徐勇教授访谈:田野与政治：实证方法的引入与研究范式的创新</title><author>wenbiao@hqu.edu.cn (admin)</author><link>http://www.lookinto.cn/method/2154/</link><pubDate>Thu, 04 Feb 2010 09:38:19 +0800</pubDate><guid>http://www.lookinto.cn/method/2154/</guid><description><![CDATA[徐勇 慕良泽<br/><br/>来源：《学术月刊》第41卷5月号<br/><br/>  慕良泽：徐老师，您好！据我所知，您是政治学出身，又是国内较早沙入“三农”问题研究的专家。在“三农”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三农”研究渐成“显学”的今天，我想借此机会首先听您当时是怎样进入“三农”问题研究领域的。<br/><br/>徐勇：如果要说我是政治学出身的话，更确切地说可能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出身。当时国内的政治学经典著作就是马列经典，没有像你们现在那么多的政治学著作可阅读。阅读马列经典著作的学术训练，可以说奠定了我以后独立思考并从事政治学研究特别是中国政治研究的学术基础。<br/><br/>我经历了五年“下乡”，当了三年工人后，于1978年考上大学，1982年留校工作，开始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如果说我们这代人经历了“文革”的不幸的话，我们开始学术研究则刚好乘上了“改革”的东风。同当时的大多数学人一样，我也曾为改革开放后理论的活跃和思想的奔放而兴奋不已。但是，随着学习和研究的深人，我的心中逐渐生出些许遗憾。一是人们较多地沉浸于外来文化的吸收和借用，而对我们自己脚下的大地关注较少；二是在层出不穷的新观点、新提法中夹杂着浓厚的浮躁之气，理论研究缺乏深人的事实依据。<br/><br/>特别是就政治学而言，中国长期处于有政治而无政治学的状态。新中国的政治学的真正建立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情。即使这样，20世纪80年代末的政治风波对于中国政治学却也带来了巨大冲击。在政治学陷人低谷之时，也促使着一些政治学者开始反思以往的“殿堂”政治和注解性的政治学研究，并试图寻求政治学研究的新进路。在1991年，我发表一篇文章，题目是《重心下沉：90年代学术新趋向》，认为80年代的政治学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家上层，而对于社会基层问题缺乏应有的关注。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80年代正处于传统与未来的交汇处，对历史的轻率否定和对未来的超前追求常常将人们的思维定位于“应该怎样”的价值判断层面。这种“应该怎样”的理想主义倾向能激发起人们的热情，却也容易滑向大而不当、脱离客观实际的思维误区。进人90年代之后，学术研究应该更多地由国家自上而下延伸，从简单地定论“应该怎样”转向重视“是怎样”，强调思维的具体、精致和客观性。我1992年出版的著作《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就试图提出并解答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上层政治不断地变动，而社会并没有发生结构上的变革？为解决此问题，在书中我提出新的分析框架，即将政治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以国家权力为中心的上层政治；一是与基层社会相关的基层政治，并认为后者更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意义。由此也将自己的研究视角调整到基层社会，特别是长期以来与城市发展有巨大差距的农村社会。而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农村出现的村民自治就为我的“三农”问题研究提供了直接契机。<br/><br/>慕良泽：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另一半可能是选准了学术研究方向之后能持续不断地做下去。从您进入“三农”问题研究的逻挥中，我已经德约体会到了您对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主要贡献：以村民自治为窗口，将实证研究方法引入中国政治学研究；以“三农”问题研究达到对“基础性政治社会”变迁的认识和研究，拓展了政治学的研究领城。如果是这样的话，您能不能详细谈一谈您的政治学研究的学术历程？<br/><br/>徐勇：坦率地讲，我的政治学研究在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方面经历了一个由不自觉到自觉探讨的过程，并不是一开始就有一个现成的思路。<br/><br/>1992年之后，我与同事们共同从事农村基层调查和研究，注意到实证经验在政治学研究中的重要性，并围绕村民自治进行了数年的田野调查。随着村民自治研究，实证调查作为一门方法不自觉地被应用到政治学研究领域。对于村民自治的研究集中体现在我所在的学术团队所策划的“村治书系”中，共计十部著作。1998年，承蒙湖北省相关部门的支持，我出版了一部自选集，自选集收录了90年代以来的主要论文，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个案性经验研究。包括在我的博士论文基础上成书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与运作》的第二部分也属于此类研究。该书是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延续和伸展，专题性和实证性更强。这一时段的研究主要是为了深度挖掘、认识个案，探讨村民自治的产生、适应、实际运转与调适等方面。因为全国村民自治的发展进程不一，运行效果也有很大差别，所以，个案研究还是比较适合的。<br/><br/>在村民自治的研究中，我们逐渐认识到，以村民自治为先导的农村改革其实标志着基层政治社会领域的重大变革，也标志着中国乡村治理体制的更替。所以，随着村民自治研究的深人，由村民自治引人的乡村治理研究开始兴起，这一方面说明村民自治研究的拓展和提升，也说明了基层政治研究的政治学研究对象的回归和深化。这一阶段的成果主要体现为我所在的学术团队策划出版的“乡村治理书系”。我的第二本论文集《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我与徐增阳合著的《流动中的乡村治理?对农民流动的政治社会学分析》就是这个书系中的两本，均可以概括为对乡村治理的在“三农”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三治学经典著作就是马列经典，没有像你们现在那农”研究渐成“显学”的今天，我想借此机会首先听么多的政治学著作可阅读。阅读马列主义经典著听您当时是怎样进入“三农”问题研究领域的。作的学术训练，可以说奠定了我以后独立思考并研究。如果说我们于80年代中期开始的乡村政治研究尚带有一些不自觉色彩的话，那么，“乡村治理书系”的出版标志着我们的研究步人到自觉状态。这是因为，我们逐渐地认识到，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中国乡村政治社会正在发生结构性的历史变迁。市场化、民主化进程在乡村田野首先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均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以大众参与为主要特征的村民自治，为中国的乡村社会以及基层政权注人了前所未有的现代民主因素。这一政治实践经验显然与以城市和市民为先导的西方现代民主化进程有很大不同。更为重要的是，它昭示着中国的政治学研究不能只是简单借用在西方经验基础上生成的理论来阐释中国政治，而应该从中国政治实践出发，在富有创造性的实践经验中寻找理论的源泉。二十多年的田野调查，使我对这一点体会得尤为深刻。我认为，这一研究思路应该上升为政治学研究的重要方法。<br/><br/>慕良泽：我知道，您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与运作》后来获得了首批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我感兴趣的是，当时您为什么会以“村民自治”作为博士论文选题？<br/><br/>徐勇：“村民自治”刚开始是作为一项政府工作出现的，而不是出现在学术研究中。但是这项工作通过相关法律时有两次大的争论，一次是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出台时的争论，这次是局限于制定法律的争论。第二次争论是1989年政治风波之后。村民自治是体现民主价值的，民主自治会不会引起动荡呢？谁也吃不准。这时候，政府部门发现，如果理论问题不解决，实际工作则很难推进，所以希望学者更多地去研究，因而吸收学者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工作。由于我们华中师范大学较早进人了农村调查，这时便参与了有关村民自治的农村调查。在当时，村民自治的研究，一是研究人员少，有人说中国有九亿农民，但只有不到九个学者在研究他们的政治实践；二是真正系统的、完整的研究少，更多的是一种零碎的政策解说。从1992年出版《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一书到1997年的五年时间里，我主要是研究村民自治。在做博士论文之前，我就开始参与民政部的一些工作，一些资料也是民政部提供的，同时也参加一些学术会议和实际调查。在此基础上，便选择了“村民自治”作为博士论文选题。可以说，《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与运作》就是有关村民自治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学术思考。现在看来，这本书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一种方法：没有做什么价值判断或者是论证村民自治应该怎么样运作，而是把村民自治这项制度的要素、结构关系呈现出来，把它的运作过程、运作环节展示出来，着重于实际过程和实践活动。<br/><br/>慕良泽：我在与其他师友的聊天中了解到，您及您所带领的学术团队在以“三农”问题为导向的政治学研究中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如果对已有的研究作一反思和批判的话，您认为我们目前的研究中还存在哪些问题？<br/><br/>徐勇：回过头来看，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成立已经有二+六个年头了。但是对于需要传承、积淀、积累的团队建设、学科发展、研究风格来看，二十六年的实践只是一个起步，对于存在的问题的检讨和反思是我们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可以说，实证研究方法进人中国政治学研究领域后，大大提升了政治学研究的科学性。政治学要真正成为一门科学，也有待于实证研究的更好运用。<br/><br/>首先是实证研究的理论预设问题。应该说，实证研究在中国长期未得到重视。即使是运用实证研究最多的社会学，因为社会学恢复不久，也在实证研究方面较为欠缺。因此，实证研究在中国政治学的运用就如我前面谈到的，是在不自觉的状态中运用的。研究者只是知道应该做实地调查，而不知道为什么做，更不知道怎样做。在做调查之前，普遍缺乏应有的理论预设，即对调查的主题是什么、应该达到什么目的等问题缺乏足够明晰的认识。在某种程度上陷人为了调查而调查，学术增量不够。我们这里要强调的是，做实证研究，不是“理论先行”，先人为主，但是要有理论预设。经过实证研究之后可能证实预设，也可能证明当初的判断不对。有了理论预设之后，可以使研究更具有针对性，调查更加集中，不至于造成漫无边际的陈述。<br/><br/>其次是科学规范问题。实证研究作为一种科学方法，有着严格的逻辑、准则和程序。但是中国的实证研究者们普遍缺乏严格的科学规范训练、缺乏实证研究的基本知识，更不知实证研究的基本准则，不少人对实证研究一知半解、似是而非，以为只要下乡就是进人田野，以为实地调查就是实证研究，误认为田野日记与调查报告就是实证研究成果。这种理解、这种方式大大降低了实证研究的质最：一是实证研究变为证实研究。有人做调查并不是从事实中出结论，而是为自己的观点找根据。最典型的是南街村调查，同样一个村可以得出全然不同的结论。这实际上是“乌托邦”研究的变种。二是狭隘的经验主义。到一个地方看了看，马上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走马观花又一村，一村一个新理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三是价值中立原则被抛弃。我不反对学者应该有社会责任感、有人文关怀，但是科学研究中应该避免价值问题干扰，学术研究应该做到价值中立。现在不少“三农”研究者怀有强烈的道德感和使命感，要为农民代言，为乡村请命，而且将自己的这种道德关怀注人实证研究中，得出来的结论与现实大相径庭。有些人开玩笑说，现在“三农”问题变成了“四农”问题，即“三农研究”也成了问题。科学规范的不够大大损害了研究的科学性，更不能保证结论的科学性。<br/><br/>再次是调查的历时性和共时性问题。实证研究在中国主要与一些课题联系在一起，大多为某些应用性的政策研究。所以，课题一结束，调查也结束了，原有的调查点也放弃了。而一项研究往往需要很长时间的调查才能获得准确真实的事实或者掌握其变化情况，一劳永逸式的实证难以有真正的发现。科学研究的展开有两个层面：一是横向层面的共性考察，即通过几个个案、几千个样本进行横向归纳，发现样本之间的共性。这种研究的特点就是能较快得到研究对象的一般特征。二是纵向层面的历时考察，即通过长时间的历史考察，发现变t之间的因果性或者相关性。这种研究的最大特点就是时段长，对个案的变化可有一个深度的挖掘。在政治学中，从事实证研究的学者对横向层面的调查做得比较多，但是纵向的调查做得比较少。其实，一个具有普适性的结论一方面需要放在长时段的实践中去观察才能够得到；另一方面需要从尽可能多的案例中去寻找。<br/><br/>最后一点是理论提升问题。“三农”问题作为“问题”导向的研究，我们要不断回归学术本位。也许“三农”问题在不远的将来就不存在了，但是作为学术研究要常新长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有理论的提升和总结，这样才有可能形成中国自己的政治学理论。其实，中国解决了许多世界性的难题，但是目前的概括、总结和提升还远远不够充分。实证研究不仅重视“是什么”，还要解释“为什么”。因为任何事实背后都有一定的逻辑根源。“发现事实”的根本目的还在于弄清楚“事实为何如此”，并建立起相应的解释模型。由于缺乏严格的科学训练和不注重学术积累，整体而言，实证研究目前还处于最原始的阶段，即采集“矿石”的阶段。实地调查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但由于调查前缺乏必要的理论预设，调查后缺乏应有的学术分析，以至于实证研究的学理知识含量较低，出现所谓的“只见描述，不见解释”的状况。更有甚者，出现了不少“出口转内销”现象，即外国学者借用在中国所取得的调查资料进行“精加工”，产生理论观点，转而影响中国学者。如“过密化”、“有增长无发展”、“经纪人”、“内卷化”、“蜂窝状”、“依法抗争”、“共同体”理论等等。所以，尽管中国的实证研究在政治学的运用已有十多年时间，但我们还没有产生有广泛影响力的理论观点和研究范式。<br/><br/>慕良泽：如您所说，“三农” 问题研究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为什么您近几年的研究好像又转入了理论研究，不再直接讨论“三农”现实问题了？<br/><br/>徐勇：一方面，从我个人来讲，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要为打造整体性的学术平台做一些非学术性工作，这一点限制了我做进一步的田野调查；另一方面，做了一段时间田野调查后，也需要从理论上加以总结和反思；更重要的是，如前面所谈到的，实证研究也有自身的“限度”，需要与理论研究相祸合。于是，进人新世纪以来，我的研究方法有所转变，注重理论概括和提升。这一思路的转变还是与“三农”研究有关。主要是从前些年开始，“三农”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出的“三农”问题研究也成为一门学术“显学”。但这一“显学”的地位不是建立在扎实深厚的学术研究根基上的，相当多数的是发发议论，没有多少学术含量，甚至夹杂着许多学术泡沫。正是在“三农”问题研究热得发烫之时，我提出了要将“三农”研究由问题导向提升到学理导向，将“三农”研究建立在扎实的学术根基上。基于这一学术自觉，近五年，我的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运用现代国家理论，研究随着现代国家的建构，现代国家是如何通过“政权下乡”、“政党下乡”、“行政下乡”、“法律下乡”、“政策下乡”、“服务下乡”等方式进入并整合、塑造乡土社会的；二是提出“社会化小农”的观点，试图运用这一理论从生产、生活、交往等方面把握和解释当今的农民和农村。其实，这两个分析视角的提出，也试图说明一点：政治学研究在实现了由“殿堂”到“田野”的同时，也需要从“田野”走向“殿堂”，将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br/><br/>慕良泽：在将近三十年的“追求实际”、“追求实证”、“追求实验”的研究活动中，您努力挖掘中国经验，提出了“现代国家建构”、“社会化小农”等学术理论。与经典的“三农”问题研究视角和“底层社会”研究的理论相比较，您的创新性研究能不能概括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br/><br/>徐勇：中国实践正在不断产生中国经验，中国经验也将不断丰富中国理论。要贡献出中国自己的学术理论，必须根据中国实践和中国经验，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研究范式和话语体系，进行政治学研究范式的创新。这是我近几年不断思考并已开始探索构建的一大学术课题。我最近写就的一篇长文《农民改变中国：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对农民政治行为经典模式的超越》(发表在《学术月刊》2009年5月号上)，就是试图建构一个新的分析模式和话语体系。由于相关观点已在文章中阐述，这里我就不再展开谈了。<br/><br/>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想说明，任何一种分析框架都有其内在的前提条件。无论是解释农民政治行为的经典模式，即“压迫一反抗”、“顺从一叛乱”的分析框架，还是与“压迫一反抗” 这一经典解释相联系的“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这一分析框架，都是以农民与国家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前提的，都是把农民看作是历史的被动者?即使是激烈的反抗，也是迫不得已，一旦命运稍有改善，他们很快又成为传统体制的依附者；他们犹如钟摆，只是来回晃荡，简单重复。但是，当前提条件发生变化以后，理论解释就会受到挑战。因为当代中国农民与国家的关系模式既不是根本的对立，也不是简单的顺从；农民并不是要以革命性的激烈对抗方式改变国家基本制度和政治统治，也不是对国家意志和行为的盲目依从，而是以其一系列的自主行为，促使国家改变政策和行为模式。而这一现实，用现有的理论分析框架是难以充分解释的。所以，我试图以中国事实、中国经验为依据，将自己酝酿已久、也是琢磨已久的观点提了出来。“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是建设、执政、治理性话语，其理论是互动和整合理论，它强调基层社会的创造性，特别是原始创造力，但不排斥领导者或者统治者的创造作用。如果说“抗争性政治”是上层与下层冲突性政治，那么，“创造性政治”更多的是上层与下层的互构性政治，它强调历史推动的“合力”。因此，“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的提出，正是根据事实变化后的一种分析范式和话语体系的转换。<br/><br/>慕良泽：为了充分挖掘中国的经验事实，尽可能达到理论创新，在反思已有研究方法和理论困境的基础上，继续拓展“三农”问题研究，您有怎样的研究设想和计划？<br/><br/>徐勇：真正的学术创新不是一件易事，需要有原创性，减少重复性。正如上面所谈到的，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三农”问题显得十分突出。与“三农”问题的突出性相比，对“三农”问题的研究却十分不足。现有研究与中国农村的伟大变革实践还有相当距离。中国农村研究领域长期流行的是：中国农村在中国，中国农村调查在日本；中国农村在中国，中国农村研究在美国。意思是在中国农村调查领域，就精致化、连续性而言，中国自己的农村调查还不如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人在中国进行的“满铁调查”；在中国农村的理论研究方面，我们还没有像美国学者那样运用“满铁调查”资料进行理论概括，作出自己的理论贡献。这也是我经常说到的中国“三农研究”存在“虚火”的重要原因。而在“中国崛起”的今天，以上状况急需改变，但又不可操之过急，还得从基础做起。为此，我们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从2006年开始启动了“百村+年观察”项目和“中国农村数据库”建设项目。此项目是我们中，合未来要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程，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60个左右具有代表性的村庄，进行长期的调查和跟踪观察。至目前为止，已在全国100多个村庄进行了观察和调研。我们的目标是如建立气象观测点一样，能够及时有效长期观测农村的基本状况及变化走向，形成“中国农村调查和信息反馈系统”，实现“百村观农”，达到甚至超越日本的“满铁调查”。“中国农村数据库”项目则是要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于农村研究，建立一个大型的农村数据库。这一数据库不仅能够集中数据，而且能够建立分析模型，实现“一库知农”。目前这两大工程正在迅速推进，将为我们的司介究提供基础性条件。<br/><br/>慕良泽：记得您在给我们作学术报告时说，政治学者要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去指导政治问题的创新，四解决。从您多年对“三农”问题的政治学研究中，您认为我们国家要解决“三农”问题，有哪些基本的认识、判断、经验可资参考？<br/><br/>徐勇：理论创新是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社会责任。紧扣我们今天访谈主题的话，我这里首先要强调的是中国的现代化问题复杂，现代化的道路曲折。在现代化的征程中，任何问题的解决都应该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事实为基础，强调实践理性，避免理想主义、教条主义。就是毛泽东所说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根据多年的乡村调查、实验和研究，我认为：在中国，只有理解农民，才能真正理解中国；只有真正理解农民行为，才能真正理解农民。所以，根据我们的研究，在解决“三农”问题的现代化进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自主行为和首创精神，这是历史的经验，也是历史的教训，更是基本原则。<br/><br/>慕良泽：在结束访谈之际，您能不能对自己研究政治学的思路做一小结？同时，也请您对我们这些刚刚步入学术研究的青年学子在做学问和做人方面给点指导或者建议？<br/><br/>徐勇：如果要对我历经的和正在从事的政治学研究作一总结的话，这一路线图大致为：在中国政治学陷人低谷的困境时，提出了“政治体系”一分为二的研究框架；在这一分析框架的基础上，深人田野调查，将实证分析方法带入了政治学研究；在“三农”问题纷杂的争论中，自己“脱身而出”，提出了“现代国家建构”和“社会化小农”两个理论分析视角，解释“田野”与“殿堂”的互动；在理论与方法的统合中，试图实现政治学研究的范式转换；通过“百村十年观察”和“中国农村数据库”两大工程的建设实现学术资源的整合，为学术研究的历史跨越奠定基础。<br/><br/>至于对青年学子的建议，在做学问方面，我希望要有问题意识，要有学术想象力?我经常启发学生要能发现并提出一个有价值、有意义、开放性的问题，并且这个问题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然后要脚踏实地、充分掌握事实材料，根据事实逻辑展开严谨的陈述和论证，最后试图得出一个具有一定说服力的结论；在做人方面，也同样要有“问题意识”，要不断自我反省。总之，做人和做学问的原理是相通的，一定要达到统一。特别是我们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者本身就是社会价值的宣传者和塑造者。所以，我赠言你们：伸出你们的双手，拥抱世界；跨出你们的双腿，脚踏实地。<br/><br/>作者简介：徐勇，男，1955年7月生，湖北省宜昌市人；慕良泽，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博士生。]]></description><category>方法</category><comments>http://www.lookinto.cn/method/2154/#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lookinto.cn/</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lookinto.cn/feed.asp?cmt=2154</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lookinto.cn/cmd.asp?act=tb&amp;id=2154&amp;key=69b3b284</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刘华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现实困境与机制创新</title><author>wenbiao@hqu.edu.cn (admin)</author><link>http://www.lookinto.cn/society/2153/</link><pubDate>Sat, 30 Jan 2010 10:57:59 +0800</pubDate><guid>http://www.lookinto.cn/society/2153/</guid><description><![CDATA[ 摘要：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历史上发生了几次演变，对现阶段的供给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然而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并不乐观，存在一系列体制性的问题。必须通过体制创新来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br/><br/>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制度变迁；困境；机制创新<br/><br/>一、引言<br/><br/>农村公共产品是指由政府或政府的代理组织、农村合作组织所提供的，农民在农村范围内共同消费的、或为“三农”服务的社会产品或服务。这一定义包含三层含义：农村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村公共产品主要是用于满足“三农”公共需要的；农村公共产品仅局限于农村这个特定的区域范围。从2002年起，中央提出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全面取消农业税。这些政策措施有利于推动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主体支撑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格局。但是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问题多且相当复杂，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解决所有问题。农村税费改革主要是改革收费制度，改革基本局限于规范乡镇行为，调整的只是乡镇政府与农民的关系而没有触及国家分配政策和国家税收制度，所以难以实现彻底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税费改革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机制改革等深层次问题，需要除了税费改革外更多的配套改革。而现有的一些配套改革如乡镇机构、农村教育的配套改革虽然在各地不同程度开展，但是效果不明显，且财政缺口仍然很大。“正税除费”的同时，由于税率提高，农业税增加的部分留给乡镇，村级减收较大。收费的平台拆除后，乡镇和村执行从中央到省、地、县布置下来的各项任务的功能逐渐弱化，但乡村两级财政匮乏削弱了为社区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一些村里的公共事务便处于无人管理的荒废状态中，小学校舍要修理没人管，道路、水渠、涵洞无人疏通修理。当乡村组织变得消极，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公共品供给成为难题时，农民不得不各自为战解决公共品提供不足留下的难题，因此不得不付出较以前多得多的代价。<br/><br/> 二、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实困境<br/><br/>由于路径依赖效应，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还没有根本上摆脱计划经济年代城乡二元体制带来的种种不利局面：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相对充足密集、覆盖范围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十分有限。而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私人产品的社会边际福利递减而公共产品的需求逐渐扩大。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增加有收入效应，农民收入的提高也改变了一些公共产品的属性，使得某些公共产品在小范围内可以排他性地消费。农民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农民自发提供公共产品和参与公共产品决策的要求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我国农村战略性经济结构调整，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新需求。农业的增长和非农产业的发展也改变了农村社区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内涵和结构。农业高科技的推广和农业产业化的繁荣所带来的农村经营方式的重大转变，都必然对农村公共产品提出更高的要求。税费改革逐渐瓦解了从人民公社时期沿袭下来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基础，而农村公共财政制度体系又未完全建立。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仅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的正常供给，而且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带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对于现状困境的分析是必要和必须的，因为这是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现实需要。<br/><br/>（一）自上而下的农村公共产品决策机制边缘化了农民需求<br/><br/>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由于在消费者和供给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供给者无视消费者的需求，就无法达到公共产品的供求均衡，无法实现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我国农村现有的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是自上而下、“政府决策——农民被动接受”的压力型决策机制。这种自上而下、强制性的公共物品供给决策机制，导致了制度外供给不能反映农村居民的真正需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大多由各级政府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提供。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偏好代替了农民的需求偏好，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农民的需求，而是上级的行政命令。这种决策机制强调决策规则与程序的核心地位，强调决策规则与程序和决策效率之间的密切联系，要求行政决策的制定和执行都必须遵循严格的规则与程序。以传统行政理论为基础的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特别强调决策者对决策规则和程序的服从，它在相当程度上使决策者成为了决策规则与程序的附庸，忽视了决策者的公共精神对于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积极价值。它把对决策规则与程序的遵循作为评价决策的标准，而没有把决策者是否在决策过程中秉承公共精神纳入评价标准，把遵守规则置于价值选择的首位，而忽视追求公共利益的公共精神。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服务对象和受益对象是农村公众。公众性是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性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强调公众参与性，强调公众价值，而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却很容易导致公众价值边缘化。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只重视来自政治方面的输入，如中央政策等，而忽视公众的反馈，忽视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事实上，“许多公共服务的用户本身就是实际上的协作生产者”，公共产品供给离不开公众的参与，以农村教育产品供给为例，没有家长和学生的配合，教师根本就无法有效教学。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忽视了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使公众价值被边缘化。<br/><br/>（二）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与过剩并存<br/><br/>资料表明，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绝对额在增加，但国家财政农业支出比重整体上呈下降趋势，1978年为13.43%，1991年为10.26％，1996年为8.82％，到2003年下降为7.12％，2004年上升为9.67，2006年又降到了7.85%。1978年我国财政收入仅1132亿元，2006年73804.85 亿元，增长了65倍。1978年我国财政支农150.66亿元，2006年我国财政支农3172.97亿元，只增长了21倍。国家对农村公共产品投入过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提供。与此同时，长期以来由于受政府职能目标取向的影响，我国地方政府大多属于“建设型”职能模式，注重城镇发展、工业发展，忽视对“三农”投入，事关农村持续发展、投资大、见效慢的产品尤其是农民急需的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如大型的水利灌溉设施、大型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农民饮水工程、农民就业培训、农作物良种的开发和培育以及有关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的预告、农村的教育、农民的医疗保障及农村的环境保护等等严重不足。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的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税及其附加和“一事一议”。现在农业税免征了，只剩下转移支付和“一事一议”两项收入来源。<br/><br/>另一方面，在现有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农民对公共产品的偏好无法得到有效表达，公共产品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地方政府不主动了解农民需求，为了满足各级政府决策者的“政绩”和“利益”的需要，不顾自身客观条件，大搞一些诸如农村电网改造、交通道路建设、防洪防涝设施建设等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由于非生产性公共产品较生产性公共产品而言有着较强的激励，所以能在短期内见效的、体现政府官员政绩的、能为上级领导看得见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建设过多，参与农村公共管理的机构臃肿、人员超编，一些基层政府借新农村建设之美名建设的诸如中心广场、歌舞剧院、高档宾馆办公大楼远远超过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这些公共设施的利用效率极为低下，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加重了农民负担。此外，前几年地方政府为了调整农业结构而产生的“逼民致富”和现如今一些地方的“诱民致富”现象，不但致使地方政府“致负”无法真正为农民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而且产生了大量坑农害农问题，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br/><br/>（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br/><br/>公共产品公共性的特性，决定了政府是农村公共产品的重要供给主体。但农村公共产品的明显特征是纯公共产品少，准公共产品多，并且界限相对模糊，加之农村地域的分散和自然环境的差异，其生产带有分散性，因而政府提供与否的收缩性较大。实际中，中央与地方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职能划分上不够清晰，责任模糊，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错位。当涉及两级或多级政府间的共同事务时，中央政府、各省、市、县及乡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责任的确认、调整机制及分担标准等方面，缺乏一个明确有效的分担机制，随意性较大。例如基础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双拥优抚和民兵训练都属于全国性公共产品，也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具有很强的溢出效应，应当由中央政府提供和融资，但实际上这些供给责任推给了县乡政府以及村委会来负责，这既加重了基层政府的财政负担，又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乡村两级不得不通过制度外收费来弥补建设经费的不足。近年来中央政府财政收入一直占全部财政收入的50%-55%，却仅仅负担大约30%的支出，其余都转移给了地方政府。县乡两级政府共同提供包括70%的预算内教育支出和55%-60%的医疗支出。地方总支出的40%依靠转移支付提供的资金。这种压力导致乡镇政府承担着与其财力不相称的职能，职能过多必然导致机构设置过多，生产性支出处于萎缩状态，既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又成为农村“三乱”的诱因。压力型体制必然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压力推给村本身。村委会是本农村社区内公共物品的组织者。但在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没有理顺的情况下，乡镇政府经常利用政治权威干预村提留这一村级内部积累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但影响村级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更对村民自治制度造成了破坏。<br/><br/>（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监督机制缺位<br/><br/>制度外供给实行“三权合一”，收费的执行权、收费资金的所有权和收费资金的支配使用权都归属执行部门。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收费资金大多进入单位的 “小金库”，转变为单位的基建资金和消费资金，导致了收费收入的体外循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监督机制缺位表现在：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不完善；招投标、项目预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报帐制、公告制、专家和中介机构评估等科学管理措施不到位；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不健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作用发挥不充分；重点抽查、专项稽查、财务自查等灵活多样的财政、审计监督方法不得力；农民监督意识淡漠，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作用不明显；农村财务管理预决算制度虚化，财务收支事前监督不够，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公布不及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本身较模糊，而且不同乡村之间差别较大。这使得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信息不对称，监督成本过大，导致有效监督不足。事实上，现行的政府审计监督极少涉及对农村制度外财政运行情况的监督。监督机制的缺乏，后果是公共资源配置总体效率的低下。较为常见的情况是公共资源被用于与改进农民福利水平无关的事情，甚至被趁机侵占挪用。<br/><br/> <br/><br/>三、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机制创新<br/><br/>（一）创新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实行均等化转移支付<br/><br/>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要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均等化转移支付，是指以客观、科学地评估收入能力和支出需求为基础，以各地政府能够提供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为目标而实行的转移支付。在分税制的框架下，由于政府之间既定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在上下级政府、同级政府之间、普遍存在着财政收入能力与支出责任不对称的情况。这样，为平衡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能力差异，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就必须实行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制度。首先，要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权责关系，这是构建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基础。其次，要试行纵向转移与横向转移相结合，逐渐变纵向为主的转移模式为横向为主的转移模式。我国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差距过大，中央财力又十分有限，单靠中央对地方的纵向转移，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将难以实现。我国东部发达省区支援西部不发达省区已有一定的基础，如发达省区与西部省区之间的对口支援制度。因此，可以在目前以纵向转移模式为主的同时，试行横向转移支付。这样有利于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均等化。其次，在转移支付的方式选择上，应采取三种补助形式：一是用一般补助弥补财政缺口。这是提高地方政府可用资金额度的主要方法；二是用有条件补助缓解横向非均衡，其中重点是保证地方政府提供农村最低公共服务水平；三是用有条件的配套或非配套补助体现政府政策导向，同时用于办理中央承担的或中央委托地方承担的事务。最后，建立、健全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相关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从各级政府事权、财权的划分到转移支付目标、原则、形式、分配方法、监管内容，都应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辅之以必要的司法和审计措施，做到制度运作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保证制度运行的实效。<br/><br/>（二）创新公共产品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满足农村社区范围内多数人的需求<br/><br/>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阶段出现了以下几种表达机制：“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集中制、村精英表达机制、“一事一议”制度、农民上访表达机制。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全国逐步建立村民自治框架。目前阶段，村民委员会不仅是农村公共产品的重要供给主体，还是农村公共产品的主要管理者。由于我国政治体制的整体构架，村委会名为自治组织，但在现实中逐渐衍变为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行政化趋势日益明显。税费改革后，村委会丧失了集资功能，除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向农民收取少数资金外，几乎没有其他渠道筹集资金来提供公共产品。“一事一议”收费标准是刚性的，而民主集中制方式向农民收费空间被挤压，导致多数农村村民委员会与农民讨价还价来完成上级交代的公共产品供给的达标任务。由于缺乏自组织，“搭便车”就成为了农民广泛采取的方式。因此，“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集中制作用逐渐弱化。20世纪90年代来，一个重要村落社区政治现象是村落社区内精英（这里指的是体制外精英）的崛起，村精英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通过向社区内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或服务，客观上增加了村民的福利。但是村精英利用提供公共产品控制村委会选举现象值得关注。另外，村精英表达机制是一种极不稳定的机制，在危及自身利益时此种机制会立即消解。“一事一议”制度对于弥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空间极其有限，其机制经常失效，结果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农民上访表达机制虽然表现为对公共产品的个别需求，但这种需求特别强烈，需求的偏好特别明显。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共产品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使农村社区范围内多数人的需求得以体现。（1）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来畅通体制内农民需求表达机制。要提高基层人大代表表达农民利益的功能。在人民代表产生的方式上，引入竞争机制，以强化人大代表与农民之间的利益代表关系，让那些能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公民当选为人民代表。让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使农民通过人民代表来表达需求影响政府决策。要对乡镇党委的主要领导人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将基层干部的选举权、监督权和罢免权交给广大党员和农民群众手里，而且极大促进了公推直选出的干部对农民的责任心。（2）提高农民的自组织程度，强化农民的“集体行动”能力，从而改变在与政府博弈过程中的弱势地位，增强讨价还价能力，有效遏制政府行为的随意性，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br/><br/>（三）创新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构建农村公共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系<br/><br/>我国农村地域广大，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规模较大，仅靠国家财政投入难以满足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因此，当务之急是积极探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促进单一的供给主体向多元化主体转化，不断拓展公共产品供给的新渠道，改变公共产品的供给只由政府提供的局面。对于纯公共产品，包括农村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政府服务、农业科技研究等，应该由政府无偿足额提供。农村准公共产品的规模和范围一般较小，涉及的消费者数量有限且消费上存在着排他性技术，达成契约的交易成本小，农村准公共产品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其供给可采取多种形式：政府供给；政府与私人的联合供给；第三部门供给；私人供给。政府与私人的联合供给指在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过程中政府和私人形成了某种联合。农村水利灌溉系统、农田改造、农村道路建设、乡村电网建设等准公共产品纯粹由政府供给难以顾及农户的需求偏好，纯粹由农户私人供给组织成本和排他成本较高，所以最佳的模式应该是政府与私人混合供给。第三部门供给主要是指区别于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之外的各种合作性的非营利农村社会服务机构和组织，如农村经济合作社、各种专业业协会及农业科技示范园基地等提供公共产品。私人供给是指吸引农民和其它社会成员参与到某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来，将一些公共产品改由民间提供或转化为私人产品。“后农业税”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最关键的问题是“明晰公共设施的产权”，保护私人资本的产权收益和居民合法私产。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乡村治理主体才能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最终拥有独立和有效的决策权，也才能真正“财为民所用”。 <br/><br/> <br/><br/>参考文献：<br/><br/>[1]Whitaker, Gordon P.(1980).“Coproduction: Citizen Participation in Service Delivery.”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40(May-June): 240-246.<br/><br/>[2]吴毅：《记述村庄的政治》，湖北长江出版集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9-127页。<br/><br/> 原文地址：http://www.sociology.cass.net.cn/shxw/zxwz/t20100127_24884.htm<br/>]]></description><category>社会</category><comments>http://www.lookinto.cn/society/2153/#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lookinto.cn/</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lookinto.cn/feed.asp?cmt=2153</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lookinto.cn/cmd.asp?act=tb&amp;id=2153&amp;key=5b2bd16c</trackback:ping></item></channel></rss>
